阳塘社区户籍或暂住在阳塘社区、田墘(不含上红璧、土厝)、山头、东埕、北门社区符合招生报名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严禁违规招收未及龄和超龄儿童入学。
1个教学班(预计45人)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所划定的招生片区内的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坚持“积分优先,遵循志愿”原则,组织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
(一)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政策规定的台、港、澳、华侨、外籍适龄儿童,以及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的登记报名时间分为两阶段:
1.网上预约登记:2020年6月15日至7月13日。家长可电脑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或微信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也可以安装“i厦门”APP,注册用户名进入“i厦门”里的“服务”选择“文化体育”里面的“户籍入学”进行网上预约登记。
2.学校现场报名确认:2020年7月12日—7月13日。
(二)符合积分入学基本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报名时间为:
网上报名:2020年5月6日至5月15日。家长可电脑登录“i厦门惠民平台”(http://www.ixm.gov.cn)或微信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也可以安装“i厦门”APP,注册用户名进入“i厦门”里的“服务”选择“文化体育”里面的“积分入学”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一)本阳塘社区户籍适龄儿童
1.优先招收片区内本阳塘户籍适龄儿童。片区招生对象必须符合“两一致”,即适龄儿童与父母或者父母一方户口一致,实际居住地与户口所在地一致(指适龄儿童及其家长在其户口所在地招生片区内的住房是实际住所)。
2. 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阳塘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 学校联系阳塘村(居)委会,于报名前1周向辖区内阳塘户籍的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监护人应于规定的时间进行网络报名及现场确认。
因故不能如期到校报名者,应在接到报名通知书后3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可适当推迟报名时间。未经申请而逾期要求报名者,应书面向翔安区教育局说明原因,经批准后予以补报,若学校学位已满,由翔安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安排。未经同意不报名或超过申请期限未报名者,由翔安区教育局及所在镇街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处理。
4.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的材料:
✔(1)《翔安区学生信息确认表》(现场报名时由学校打印,家长签名确认);
✔(2)《翔安区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原件;
✔(3)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即适龄儿童与父(母)亲同册的本区居民户口簿;
✔(4)预防接种证明原件(现场报名前至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预防接种证明,如有漏接种的应及时补接种);
✔(5)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一经查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儿童
1.台湾、香港、澳门、华侨和外籍学生。
2.享受政策性照顾的人才、军人、公安、消防救援等人员子女。
3.因政府拆迁需要造成的户口与住所分离的招生对象。
以上政策性照顾对象需提供相关证件和材料,具体申请材料要求、缴交时间详见“i厦门”报名窗口内须知。
(三)集体户适龄儿童
集体户适龄儿童家长在网上预约时应填报入学志愿。填报志愿时须根据现居住地填选片区,翔安区教育局按照“参考志愿、统筹入学”的原则,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到全区除“热点学校”外的小学(含完小)入学。未按照要求填报或不服从调剂的,视为自动放弃在翔安区就学机会。
(四)非本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非本区户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参照《翔安区2020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小学积分入学办法实施细则》(厦翔教〔2020〕33号)文件执行。
八、工作要求
(一)落实义务教育法定义务。学校及时协调村(居)委会于报名前一周向辖区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发出《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适龄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义务教育法》和《福建省义务教育条例》,送其按时入学完成义务教育。对为择校而造成“寄户”、“挂户”“人户分离”等情况的适龄儿童,学校要动员家长将其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入学。
(二)认真做好统筹入学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政策规定,认真做好相关照顾对象子女统筹入学工作。对个别适龄儿童因客观原因造成特殊困难,要求跨片区报名的,须由家长申请,附上有关证明材料,经片区所在学校同意,在保证接收片区学生入学的前提下,经接收学校集体研究审核后报区教育局核准后方可录取。要统筹安排好“人户分离”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先安排户籍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入学,后统筹安排“人户分离”的适龄儿童入学。
(三)加强招生信用体系建设。适龄儿童报名时提供的材料应真实有效,若材料造假,一经查实,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一律视为非片区招生对象,由翔安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关学校和学生应服从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取消其在我区参加积分入学的资格。
(四)贯彻《残疾人教育条例》。接受片区内具有本区户籍、并具有基本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入学,做好轻度智障儿童的随班就读工作,不得歧视或拒收,确保三类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具体细则见《厦门市翔安区特殊教育学校2020年秋季招生简章》)。
(五)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工作。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量力而行,尽力而为”,按照国家规定的班生额标准提供学位,接受社会监督。根据学位情况,按照“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
(六)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工作。学校要做好招生对象的现场审核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到注册等工作,并于招生期间设置专门的咨询窗口,公布招生咨询电话,统一受理。学校要根据区招生工作意见,制定具体的招生办法和招生公告报翔安区教育局备案,并在报名前一周张贴并对外公布。未经翔安区教育局批准,学校不得提前报名和招生。
(七)及时化解矛盾问题。学校要增强法制观念、政策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热情、耐心、细致做好家长的工作。凡符合入学条件的要及时给予办理,不符合的要给予明确答复和耐心解释说明,及时化解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严禁推诿和上交矛盾的现象,切实维护招生秩序,维护社会稳定,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八)加强监督检查。学校应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准确掌握招生政策,严格招生纪律,不得将学校招生与各种经济因素挂钩,共同维护教育公平。
厦门市翔安区阳塘小学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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