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第二实验小学2020秋季一年级招生公告

根据《厦门市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厦教发〔2020〕23号)》及《厦门市湖里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精神,制定本校2020年秋季招生公告。现就报名及招生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原则   



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原则,组织本辖区户籍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免试入学。 





   二、招生对象及招生范围   


(一)招生对象

1.户籍在本片区且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后埔社区原住民的适龄儿童。   

3.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详见附件说明)。

(二)招生范围

 金尚路以西、仙岳路以北、成功大道以东、薛岭山以南的片区。





三、报名时间

本片区户籍以及符合招生政策规定的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的报名时间为:

1. 网上预约登记:

 2020年6月15日至6月19日。家长可登录“i厦门服务平台”(https://www.ixiamen.org.cn)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预约登记。如适龄儿童的户口在6月19日后才迁入湖里区,家长可以于2020年7月8日至7月10日登录“i厦门服务平台”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补预约登记。

2. 网上预约取号:

7月8日至7月10日, 家长可登陆“i厦门服务平台” (网址:www.ixiamen.org.cn)或者“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入“基础教育报名”栏目进行现场报名网上预约取号。

已进行网上预约登记的家长: 

选择“户籍小学报名”-点击“网上报名”进入到原先已经登记成功的页面,在该页面找到“现场报名时间预约”,点击该按钮,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选择现场报名时间进行预约。

未进行网上预约登记的家长:

家长可以于2020年7月8日至7月10日登录“i厦门服务平台”或关注“i厦门”微信公众号进行补预约登记。登记成功后在页面找到“现场报名时间预约”,点击该按钮,根据自己的时间安排选择现场报名时间进行预约。

 温馨提示:由于疫情原因,请所有家长务必提前到网上进行预约取号,避免拥堵聚集,预约后请按照预约时间办理入学。

3.现场报名确认:

2020年7月12日至7月13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4. 现场报名须知:

①报名地点:厦门市湖里第二实验小学

②提前准备相关证件材料,根据网上/现场预约取号时间段,由一名监护人带领一名适龄儿童间隔排队入校;

③门卫检查网上预约号截图/纸质取号单、家长与孩子两人当天闽政通绿码截图、测量体温正常后方可进入等候室等候。等候期间请戴好口罩,拉开距离就座等待叫号;

④根据老师的引导到窗口进行报名工作;





四、招生报名提交材料


片区招生对象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2.户籍证明,指适龄儿童与父(母)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

(审核原件,收取复印件。其中复印件需要这几页:户口本首页、监护人页、适龄儿童页)

3.住房及居住情况证明。

收取和网上报名相一致的产权证复印件。如果房屋产权人非适龄儿童的监护人或父母无房产,还应到市政服务中心窗口打印的一家三口的《房屋与土地权属查询证明》(即通常所说的无房证明,证明中需体现父、母、孩子三人的信息)、实际居住证明由居委会开具。

4. 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






附件



政策性照顾对象的适龄子女到居住地所在片区内的公办学校报名,学校审核报名材料合格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政策性照顾对象报名所需证明材料:


1.在湖里区居住的台湾适龄儿童。

(1)填写《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交市台办确认并盖章;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及父母的身份证明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在湖里区居住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备注:《台湾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2.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适龄儿童。

以下三类在湖里区居住的港澳适龄儿童可以申请在湖里区区属学校就读。其父亲(母亲)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其父亲(母亲)为湖里区户籍;其父亲和母亲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满足以下条件:父亲(母亲)应在厦务工、居住和最近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年限满2年(含2年)以上,且目前在湖里区居住。

(1)填写《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由家长直接向学校申请;

(2)适龄儿童有效的《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和《港澳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在湖里区居住的《香港居民居住证》、《澳门居民居住证》或《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在厦购置房产的还应提供房产证明;

(4)父亲(母亲)身份证明(如《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5)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适龄儿童其父母均非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且均非本市户籍的,应提供父亲(母亲)在厦务工、居住和参加我市社会保险的证明。(备注:《香港和澳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3.在湖里区居住的华侨适龄儿童。

(1)填写《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家长在厦购房置业或工作的证明材料;

(3)《华侨身份证明》(区外侨办开具);

(4)学生本人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或护照;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亲(母亲)在湖里区居住的《华侨港澳台同胞临时住宿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

(备注:《华侨学生就读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4.在湖里区居住的外籍适龄儿童。

(1)填写《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由家长直接向居住地片区学校申请;

(2)学生父(母)在厦投资置业或工作证明;

(3)学生本人有效护照和签证页;

(4)学生父(母)有效身份证件;

(5)我市公安部门签发的学生本人及其父(母)在湖里区居住的《临时住宿登记表》。(备注:《福建省学校招收国际学生入(转)学申请表》可在厦门市教育局官网“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一栏下载)

 5.符合条件的厦门市或湖里区重点引进人才的子女。符合区委区政府相关文件规定,属于促进经济发展服务措施的招生对象,按区政府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

(1)人才本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市政府或区政府颁发的证书或文件;

(3)工作单位证明;

(4)申请人及其适龄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备注:湖里区“智汇湖里”人才还需提供《湖里区“智汇湖里”人才优惠政策申请表》)

 6.符合优待条件的驻厦部队现役军人子女。符合优待条件的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厦门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厦教基〔201532号)的要求和程序办法执行。 

(1)军人本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2)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士官证)、武警提供警官证;

(3)军人的结婚证等法定的亲子关系证明材料;

(4)配偶及子女在湖里区居住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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