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莲龙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通告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益,维护教育公平,根据《思明区2020年秋季小学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20年秋季招生工作通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户籍在“莲花五村社区”、“龙山社区”和“华福社区”符合政策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对象的界定
(二)招生对象落户的截止日期为 2020年7月13日。超过截止日期才取得户口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报名时间
四、报名地点
厦门市莲龙小学
五、报名办法
(二)现场报名时,由一名家长携适龄儿童,凭《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入校,按预约号的先后顺序现场报名。报名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学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原件;
2.户籍材料:适龄儿童与父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户口簿首页、两位监护人页和儿童页共4页,4页都复印在同一张A4纸的正反面上);
3.住房及居住情况材料,如:片区住宅房屋产权证原件(贷款银行盖章的产权证复印件等同原件)和复印件,及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开具的适龄儿童父、母的《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表》等。
(说明: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住宅房屋产权100%的可以不用提供《厦门市城镇房屋权属登记查询结果表》。)
4.幼儿园毕业手册或毕业证等。
5.请家长携带身份证与适龄儿童一起佩戴口罩、出示闽政通健康码,并配合测量体温。
六、招生有关规定
1.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住宅房屋产权比例大于或等于51%。
2.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片区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房产,该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
3.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持有片区住宅房屋产权比例等于或小于50%,且适龄儿童的父亲和母亲确无其他房产,该房屋为家庭唯一居住地。
4.适龄儿童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片区住宅房屋产权,适龄儿童及其父亲(母亲)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住且户口同册,但适龄儿童的父亲(母亲)在厦门市有其他房产。
上述四种情况,如果在同一条件中报名人数超出计划数,则按户籍中适龄儿童入户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二)为维护正常的招生秩序,凡“寄户”、“挂户”(含集体户)等人户分离情况的适龄儿童,应及早将户口迁回实际居住地并在该地入学或由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安排。
(三)其他相关招生的若干规定,详见我校公示栏、公众号或登录思明教育网(http://www.smjy.net/)查阅。
七、咨询电话
厦门市莲龙小学
2020年7月3日
附:
莲龙小学2020年秋季招生报名预约说明
1. 报名预约:用微信或者钉钉等APP扫描“预约取号”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选择预约时间后点击“提交”。
2. 预约查询:扫描“预约查询”二维码,输入身份信息后可查询。
温馨提示:
1.请勿重复预约或填报虚假身份信息以免扰乱报名秩序;
2.因无法确认身份,符合招生政策的港、澳、台、侨等其他特殊情况的适龄儿童请直接到现场取号报名;
3. 如出现提示“提交值重复”,请检查信息是否正确,或“刷新”后再填写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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