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常青树实验学校
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市常青树实验学校2020年秋季一年级新生报名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服务范围
常青花园五小区、六小区、十一小区、十二小区。
二、入学条件
1.年龄要求: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
2.户籍及住房要求:
第一批次: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户籍地址与住房地址一致(住房地址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坐落地址为准),且住房房屋产权人为学生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
第二批次: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住房地址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坐落地址为准,且住房房屋产权人为孩子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籍在武汉市。
第三批次: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住房地址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住房地址以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上载明的坐落地址为准,且住房房屋产权人为孩子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不在武汉市。
3.特别说明:
(1)以上条款所涉商品房买卖合同,交易房屋必须为增量房(即一手房),不包括存量房(即二手房),且合同约定的交房日期必须在2020年内。
(2)若购买的是存量房(即二手房),则必须持有产权人登记为学生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存量房买卖合同不能作为入学依据。
(3)同一户籍地址或住房地址五年内只享有一个同校对口入学的学位(从2017年8月31日开始执行,但政策内二孩除外)。
三、入学流程
1.资料准备:
(1)学生出生医学证明。
(2)学生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第一页有省公安厅和派出所两个章的一页,学生户口一页,父、母户口各一页)。
(3)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4)学生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或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为增量房即一手房不包括存量房即二手房)。
(5)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结婚证。
(6)★提交个人房查信息表
自此条入学公告发布日期之后,请房屋产权人携带身份证,前往市民之家(南门广场)、市区房管局、或任何一个区级政务大厅:
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家长在“不动产登记查询机”上打印“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告知单”。(机器打印会自带红色“武汉市不动产登记资料自助查询专用章”;同时学校在审核过程中会核对打印日期。)
持合同的家长则请在“政务一体查询机”上打印“武汉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及合同备案信息查询结果”。
(7)请准备“资料袋”:以上资料、证件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将原件、复印件放在一个透明的文件袋里,在资料袋右上角贴上标签,标签上注明:学生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所属辖区、联系电话。
2.现场查验资料
特别说明:今年因防疫防控要求,请家长务必按学校电话通知时间分批到校审核。
(1)时间及地点:
审核时间:
2020年7月1日(周三)下午14:00—17:00
2020年7月2日(周四)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审核地点:常青树实验学校(小学部)一楼榕树大厅。
(2)学校现场审核完毕后,会退还资料、证件的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同时会给家长开具“资料袋收条”。
3.复核资料:
我校会将家长交的资科、证件信息登记造册,并及时进行复核,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四、入学咨询: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咨询电话:027-6337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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