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家长:
根据《二O二O年青山湖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湖教体政字〔2020〕59号)文件精神,今年幼升小继续实行网上信息采集,为了让广大家长更加清晰便捷地完成信息采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我区正式户籍的儿童、符合条件的城区流动人员子女和来昌人员随迁子女。
1.江西华安针织总厂居委会
2.新村社区居委会
3.三波总厂控制屏分厂居委会
4.江西五金厂社区居委会(含水岸名居小区)
5.路北社区居委会
6.宏利社区居委会
7.洛阳东路社区居委会(顺外路19号另行安排)
8.御锦城社区居委会
9.国贸天悦小区
按照划分的招生地段范围接收具有我区正式户籍的儿童、符合条件的城区流动人员子女和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如果招生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招生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第一: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新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
第二: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学新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新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
第四: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新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
第五: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学新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实际居住地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学新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七: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学新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入学当年4月30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
随迁子女指在青山湖区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有效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南昌城区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青山湖区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有效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南昌城区户籍人员子女。
租赁房未满一年的或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 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办理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居住证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办理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
信息采集程序分网络信息采集、网络材料初审、现场审核三个阶段。只有完成网络信息采集之后,才能进行后续审核。
1.信息采集方式
电脑pc端:家长可登录http://zsbm.qsh.nceduc.cn,进入信息采集入口采集信息。
手机微信端: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山湖教育”,进入幼升小信息采集入口,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网络信息采集时间:7月22日—8月5日3.网络材料初审
(1)8月12日前区教体局和区属各学校对家长申请的网络信息进行后台初审。
(2)8月13日-8月14日,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核查生源的入学材料信息。
(3)8月15日家长通过青山湖区小学新生信息采集系统电脑pc端或手机微信端查询初审结果。
4.现场审核
(1)信息采集系统审定为前四类的生源,8月20日—8月22日,由家长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复核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面审。
(2)信息采集系统审定为五类及以后的生源,8月16日—8月19日,由家长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到青山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南池路18号)对入学材料进行区级统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家长于8月26日通过青山湖区幼升小信息采集系统电脑pc端或手机微信端查看复核面审学校。8月27日--8月28日,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复核面审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面审。
5.录取时间:8月29日家长通过幼升小信息采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6.信息采集补录时间:具有我区正式户籍的儿童、符合条件的城区流动人员子女和来昌人员随迁子女逾期未进行网络信息采集的,家长可于8月24日进行网络补录,区教体局或区属各学校8月25日对网络补录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结合招生学校限额余量,予以协调和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一)适龄儿童是南昌市城区户籍(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经济开发区、高新区、红谷滩区)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卡
4.家庭实际住址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租赁合同须到青山湖区房管局备案方可有效,小产权房、农房办不到正规租赁合同的须出示村集体证明。)
(二)适龄儿童是非南昌市城区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以下材料:
1.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双方户口簿
2.适龄儿童出生证明
3.儿童预防接种卡
4.居住证(到居住辖区派出所办理,办理儿童或其父母均有效)
5.家庭实际住址证明: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租赁合同须到青山湖区住建局登记备案方可有效,小产权房、农房办不到正规租赁合同的须出示村集体证明。)
6.南昌市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7.合法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
(三)报名材料补充说明
1.户口簿:若父母和学生的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须提供涉及父母和学生的相关户口簿;对户籍不在一起无法说明法定关系的,需补充结婚证等佐证材料;对学生家长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2.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备案:如房产证非父母及学生本人所有,需要提供房主与学生本人关系证明;租凭合同必须为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对出现房产和户籍上地址门牌号不统一的,提供所属派出所开出的新旧号码为同一地址的相关证明材料。
3.对提交小产权房、农民公寓、商品房购房合同等家庭实际住址证明材料,常住地址信息模糊的学生,还需提供佐证材料(可提供近三个月水、电、煤气、宽带、闭路电视等一至两项票据进行佐证)。
4.社会养老保险:须提供学生父亲或母亲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合法劳动用工合同、社会养老保险缴纳、租房证明的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
6.所有材料必须由小孩父母其中一方办理。(即全部是父亲或全部是母亲的材料)。
学校招生热线电话:137 6715 6660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1.青山湖区2020年继续实行幼升小网络信息采集工作,不收取家长任何费用。
2.凡提供假房产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由教育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及指定学校就读。
3.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规定,小学生不能留级,已经上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学籍核查,发现作假者,一律不录取,退回原学校。
4.其它提示: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青山湖区办理地址):青山湖南大道水岸名居小区一楼(铁路九村小区对面),电话:88221899
(2)南昌市社会养老保险办理:咨询青山湖区行政服务中心或南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咨询青山湖区疫苗接种部门。
5.对于后续2020幼升小相关工作安排将会陆续在南昌市华安学校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长按识别关注或扫描二维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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