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新区幼升小招生实行网络报名,招生报名程序分网络信息采集、网络信息材料初审、现场审核三个阶段。网络信息材料审核通过之后,才能进行后续现场审核。
一、信息采集对象及生源认定
1.信息采集对象
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本地户籍的小学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2.生源类别认定
由于南昌三中高新(孺子)校区、南昌三中高新(艾溪湖)校区、南昌高新区第一实验学校(原南昌二十八中高新实验学校)、南昌高新区第二实验学校(原南昌二中高新校区)、及南昌高新区第一小学(原南师附小高新校区)等5所学校容量及学位有限,上述5所学校原则上只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前三类生源,艾一小、艾二小、南昌市田家炳学校及麻丘中心小学本部等4所学校容量及学位有限,原则上只招收招生范围内符合政策的前七类生源。学区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对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第一: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
第二: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同时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其母或适龄儿童本人)在学区范围内。
第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在学区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适龄儿童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适龄儿童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区范围内。
第五: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区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属于该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七: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区范围内,且该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二、新生信息采集流程须知
(一)信息采集方式
电脑pc端:http://zsbm.gx.nceduc.cn
手机微信端:点此进入手机端,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二) 网络信息采集时间:8月3日一8月10日
(三)报名流程
(1)8月10日前进入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填写提交学生信息。
(2)8月11日至8月16日区属各学校将对家长申请的报名信息进行后台初审,并通过平台向家长发布通知,告知入学材料现场审核和面审要求(如报名信息内容有误需在8月15日前完成修改),请家长在小学招生系统中及时查看具体审核通知,并按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
(3)8月17日,教育中心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核查生源的入学材料信息。(公安部门、房管中心、市教育考试院)。
(4)高新外国语义务生审核时间定于8月18日,地点定在教育中心教育科608室,教育科相关人员参与审核。
对民办学校报名的生源进行录取资格确认。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民办学校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教育中心集中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进行录取。经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视为自愿放弃公办小学的录取资格,随机派位后未录取的生源自动转入公办学校生源资格审核流程。
(5)材料审核和学校面审
8月19日家长通过高新区幼升小信息采集系统电脑PC端或手机微信端查询初审结果。
8月20日至8月22日家长需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审核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面审,完成报名确认。
8月29日家长通过幼升小信息采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6)信息采集补录时间:具有我区正式户籍的儿童、符合条件的城区流动人员子女和来昌人员随迁子女逾期未进行网络信息采集的,家长可于8月24日进行网络补录,教育中心或学校8月25日对网络补录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结合招生学校限额余量,予以协调和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南昌市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主要是指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在南昌市高新区、东湖区、西湖区、青山湖区、青云谱区、经开区、红谷滩区)。须提供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出生证明、结婚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报告(学校面审时需要)。
2.非南昌市城区户籍随迁子女(主要指适龄儿童户口所在地为非南昌市城区户籍、父母在南昌务工或经商)。须提供家庭户口簿、合法常住固定住所证件(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经房管部门审核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居住证、出生证明、结婚证、儿童预防接种情况报告(学校面审时需要)。
四、材料要求补充说明
1.户口簿:若父母和学生的户口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须提供涉及父母和学生的相关户口簿;对户籍不在一起无法说明法定关系的,需补充结婚证等佐证材料;对学生家长离异的,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
2.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备案合同:如房产证非父母及学生本人所有,需要提供房主与学生本人关系证明;租赁合同必须为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
3.居住证:须提供学校学区范围内地址的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或其母。
4.社会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提供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在南昌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
5.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若在南昌务工的随迁子女须提供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的合法劳动用工合同;若在南昌经商的随迁子女须提供适龄儿童父亲或母亲的工商营业执照。
五、政策要求说明
1.根据南昌市有关招生文件精神,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必须为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不含购房合同),办理截止时间2020年4月30日。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当年4月30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少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
2.租赁房未满一年或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搭户、空挂户不作为学校招生学区范围、学位分配和生源排序的依据,其适龄儿童入学依据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3.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
4.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保缴纳证明、租赁合同备案办理时间都必须在一年以上,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材料有效时间未满一年的,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5.对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我中心将按生源类别顺序和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入学,对不能提供有效材料的随迁子女劝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或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指定学校就读(统筹安排)。
六、信息采集其他注意事项
1.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个采集序号,请家长严格按照户口、房产材料采集信息,不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料审核、面审、报到注册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2.高新区幼升小招生报名工作,不收取家长任何费用。
3.报名资料填写的信息及提供证件务必真实、有效,凡证件、资料、信息作假者,一经发现,将由教育主管部门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学位。填写信息时,请仔细阅读填写页面注意事项。
4.信息采集完成后,请持续关注查询报名、审核进度。
5.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小学生原则上不能留级,已经上过一年级的学生不能申请,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学籍核查,一经发现,全部退回原学校。
6.审核的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如学区范围内生源超出学校接纳能力,区教育主管部门将依据生源类别、学位情况和家庭实际住址,统筹安排至相对就近学位偏松的学校就读。
七、民办学校报名
民办小学生源今年统一在高新区幼升小网络信息采集系统中进行网络报名,家长登录系统进入民办小学报名入口填报信息即可完成民办小学报名申请。
八、其他提示
1.房屋租凭登记备案证:咨询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88371121)
2.南昌市社会养老保险办理:咨询高新区社保处或南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社保处地址:人力资源产业园一楼大厅,88315112)。
3.儿童预防接种情况审核报告:咨询高新区疫苗接种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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