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新东街学校2020年小学新生网络报名招生公告以及常见问题

2020年许昌市公办小学招生网络报名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信息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1.小学:截至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招生范围

符合新东街小学学区划分的为: 魏武路以东、许州路以西、莲城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含徐湾社区原居民。

三、报名时间及安排

(一)今年施行网上报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于7月23日至8月3日登陆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http://ywzs.jyt.henan.gov.cn)登记孩子入学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目前只能通过电脑进行,手机端无法操作),该信息作为中小学入学报名、审核的重要依据。

适龄儿童家长(监护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的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未登录平台进行信息填报的,将无法录取、无法取得注册学籍。

(二)学生基本信息审核

1.初审:8月4日前学校进行网络初审,初审没有被退回的,8月5日-6日家长持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学校进行学生基本信息审核。

2.现场复审时间及安排:8月5日-8月6日

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8月5日上午: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新东街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内居民小区、社区。

8月5日下午:魏武大道以东,许州路以西,新东街以北,莲城大道以南区域内居民小区。

8月6日上午:徐湾社区。

8月6日下午:处理遗留问题。

四、复审资料准备

1.学区内实际居住且具有东城区范围内户口的居民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簿、医学出生证、防疫部门出具的完成免疫接种证明、父(母)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含居住所交的水、电、气等佐证材料)、父母身份证到校现场审核。

2.学区内购房且居住半年以上但户籍没有迁入所在地的居民子女,需提供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的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和居住证(无居住证可出具居住六个月所交的水、电、气缴费票据、暂住证等佐证材料)、户口簿、医学出生证、防疫部门出具的完成免疫接种证明、父母身份证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到校现场审核。

3.学区内三代同住一址的需要提供儿童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房产的证明材料、居住证(许昌市区以外的县市区人员在学区内购买房产的提供居住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含居住所交的水、电、气等佐证材料)和户口簿、医学出生证、防疫部门出具的完成免疫接种证明、父母身份证等资料到学校登记、审核。

4.所有报名入学儿童携带资料:儿童近期二寸照片一张,提交的证件需提供原件及A4纸复印件一份,复印件根据应提供资料需按“医学出生证、免疫接种证、户口簿、父母身份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无房证明、居住证(暂住证)、水电气缴费票据、所有证件属实承诺书”按顺序装订,复印件学校留存,原件查验后即时退回。

温馨提示:疫情防控期间,家长到现场确认时须接受我校“疫情常规检测”:测量体温、佩戴口罩、间隔一米、有序排队、近期(14天内)无外地市返许、无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接触等情况。

五、复核   

教育局于8月25日前对审核通过的学生进行复核。

六、录取

教育局于8月27日前,对审核通过的学生信息进行投档录取。

七、招生咨询

电话:17730877293

咨询时间:上午7:30--11:30

              下午2:30--6:30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辖区内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成绩或采取任何考试的方式招生。公办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学生按划片相对就近入学;民办学校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报名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招生入学新政策、新要求,及时发布招生信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保证入学机会公平。严肃招生纪律,做到招生工作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对新入学的义务教育学生,要按照随机派位方式均衡编班,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要严格按课程标准执行零起点教学,小学一年级设置过渡性活动课程,注重做好幼小衔接。

(三)实行住、户(居)一致优先原则。“住、户一致”优先原则,一是指在东城区有自购住房(含祖孙三代共住房)、有户籍的居民子女,学生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至少1人)户籍地址、家庭住房地址一致,优先安排入学;二是指在东城区有自购住房、无户籍的居民子女,学生其父母(至少1人)持有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登记的地址与家庭住房地址一致,优先安排入学。

根据《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许政〔2015〕16号),办有居住证的享受当地户籍待遇。自2021年起,非东城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东城区入学须持有监护人有效居住证,暂住登记凭证将不再作为入学依据。

二、实施办法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分批依次录取,同时入学。符合以下(1)(2)(3)情况的为学区生,第一批次录取。符合(4)(5)(6)情况的为统筹生,第二批次录取。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回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1)住户一致。①有产权证的独立房产;②占比50%以上的共有房产;③暂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交易入住满1年)、公租房、商品房和商住两用房。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地址(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及水电气缴费单据)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以房屋产权证为依据入学。坚持适龄儿童随父母生活的原则,可携带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医学出生证、预防接种证、房产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水电气缴费单据等材料到所在学区公办学校报名入学。

三代同居。适龄儿童、少年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其监护人在市区无其他自有房产。需要提供父母在本市没有其他房产的材料(无房证明由原毕业小学、幼儿园统一到不动产处出具),如果父母仅有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但尚未交房的,可按照本条件入学。

社区居民需要提供户口本和房产证(如果没有房产证的需提供户口本,水电气宽带等缴费单据)。

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交易入住满1年),需要提供房产归属证明及半年以上的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公租房需要提供房产部门出具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和家庭用水电气等生活发票。

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监护人具有东城区(含魏都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报名录取。

(2)进城落户。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在东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半年以上,但户籍没有迁入房产所在地,以房屋产权证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后出具的买卖合同和居住证为依据入学。(今年没有办理居住证的,作为过渡期,可出具居住半年所交的水、电、气、暂住证等佐证材料)

(3)拆迁户。适龄儿童、少年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城市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学区以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为准。拆迁户的需提供拆迁合同。(邓庄社区、岗王社区1-6组拆迁居民子女小学到许州路小学、初中到邓庄中学报名;长村、前王门社区拆迁居民子女小学到紫云路小学、初中到邓庄中学报名。)

(4)优抚对象子女。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和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至优质公办学校。

(5)学生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东城区城市小区常住户籍,但无自有住房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户口簿(父母不同户口簿的,须提供其父母结婚证)、医学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手续在指定学校进行网上信息录入,经登记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学生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6)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在东城区居住务工的非市区户籍人员。需提供随迁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经商人员须提供半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或当年纳税(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在东城区稳定居住,提供有效期内的暂住证。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父母在指定学校网上信息录入后,经登记学校初审、教育局复核,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各学校按照“四统一”原则,对随迁子女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

小学登记地点: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陈庄街以南、建安大道以北】区域的,到文峰路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4369333。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建安大道以南、新兴路以北】区域的,到许庄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3569969058。

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居住地在:【清潩河以东、许州路以西、新兴路以南】区域的,到将官池中心小学审核登记。咨询电话:13937401176。

 

许昌市新东街学校(小学部)

           2020年7月23日



2020年小学新生报名系统已于7月23日开放,7月25日上午,许昌市新东街学校(小学部)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许昌市教育局学区划分范围以及2020年许昌市新东街小学招生要求,对1号—300号的学生信息进行初审,审核结果分为两种情况,一是“未核办”,此类学生信息填报完整、证明材料上传齐全,等待8月5日-8月6日根据要求进行现场复审;二是“核办未通过”,此类学生存在信息填报内容、资料照片不齐全等问题,请根据反馈具体要求再次上传信息,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基本信息填报不完整

基本信息除了学生的个人信息之外,还需要将系统要求填写的其他内容都填写完整,不可漏填,否则将影响下一步审核。

二、父母或监护人信息未填写

此项内容至少要填写父母其中一人的信息。

三、证明材料

在今天上午的审核过程中,因为此项内容不符合要求未通过的学生占多数,所以请各位家长一定要认真阅读招生简章和政策解读,根据要求和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准备齐全后一并上传,避免因多次操作造成账号锁定的情况。


再次提醒:

  ①不动产权证要拍清楚【编号和户主信息】那一页
  ②购房合同和房款发票需要放在一起拍一张清晰照片同时上传
  ③水电燃气等佐证材料需要提供正规发票,并放在一起拍一张照片一并上传

此外

如有个别家长因账号被锁定,显示无法登陆的情况和学生姓名等重要信息填错无法修改的情况,请家长及时把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号码和情况说明编辑短信发送至咨询电话处:17730877293

管理员会在7月31日进行统一处理,届时请家长朋友们再次注册登录上传信息即可。

最后,提醒家长们在填报时避开高峰时间,避免因网络拥堵造成材料无法上传。

认真、严谨的态度能让家长朋友们少走弯路,帮助学生更快更顺利地通过审核。请已填报信息的家长们认真对照以上情况,将材料补充完整后再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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