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建设路学校教育集团建设路小学校区2020年招生公告

尊敬的家长:

您好!根据区教体局文件精神,我校一年级新生招生即将工作开始。具体招生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1.报名年龄。截止2020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符合魏都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

2.招生范围:

东:解放路(许继大道至黄门街段)、运粮河(许继大道至新兴路段)以西。

西:延安路(帝豪路至许继大道段)、许继花园及光明二巷(许继大道至光明路段)、五一路(光明路至新兴路段)以东。

南:许继大道(延安路至光明二巷段、运粮河至解放路段),光明路(光明二巷至五一路段)、新兴路(五一路至运粮河段)以北。

北:帝豪路(延安路至黄门街段)、黄门街以南。

二、招生方式

实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适龄儿童监护人登陆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登记(网址为http://ywzs.jyt.henan.gov.cn/)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系统信息采集目前只能通过电脑进行,手机端无法操作,每个孩子只有十次更改机会,这十次机会,包括你如果未通过资格审查再次选择其他学校的机会,所以在完善基本信息时,不要反复更改浪费机会),该信息作为入学报名、审核的重要依据。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三、招生办法

(一)分类报名

1.魏都区有户有房的适龄儿童

(1)住户一致:户籍和房产一致,均在学区范围内。有产权证的独立房产;或占比50%以上的共有房产;或暂无产权证的小产权房(交易入住满1年)、公租房、商品房和商住两用房(以全额付款发票最后一张的开票时间为依据)。

(2)三代同居:适龄儿童自出生之日起,即随监护人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其监护人在市区无其他自有房产。

(3)拆迁户:适龄儿童与监护人的自有住房因旧城改造,原居住地已拆迁,新安置的住房尚未交付,确定其学区可以新安置的住房或原居住地为准报名;市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居民,自货币化拆迁协议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尚未购房者,被征收人子女按原被征收房屋学区报名。

(4)住户不一致:学生及其监护人具有魏都区常住户籍,但与自有住房地址不一致的,以房产为依据报名。

报名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购房收据以及水、电、气缴费单(1年以上)等(其中:三代同居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在市区无其他自有房产资料、拆迁户需提供拆迁合同);医学出生证、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资料。

2.魏都区无户有房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在魏都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户籍未迁入。

报名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父母至少一方的公安部门制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购房收据以及水、电、气缴费单(1年以上)等;医学出生证、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等其他资料。

3.魏都区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及其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魏都区常住户籍,无自有住房。

报名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在市区无其他自有房产资料;医学出生证、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租住资料等其他资料。

4.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在魏都区居住务工的非许昌市区户籍人员子女。

报名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务工人员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用工单位或个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经商人员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当年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证明);医学出生证、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租住资料等其他资料。

5.优抚对象子女

对烈士、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武警官兵、消防官兵、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组织部门选派的艾滋病帮扶人员、被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援外医疗人员等优抚对象,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入学。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做好激励引导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作为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组通[2020]3号)和省新冠肺炎疫情指挥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有关工作的通知》(豫疫情防指[2020]14号)要求,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在子女入学时可享受一次性照顾。按照免试相对就近原则,根据学生及家长意愿,在不突破国家规定班额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入学。

报名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证明材料。

(二)分批录取

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魏都区所属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适龄儿童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分批依次录取。符合魏都区有户有房、无户有房的的适龄儿童为学区生,第一批录取。符合魏都区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优抚对象子女为统筹生,第二批次录取。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外县(市、区)适龄儿童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三)公民同招

实行公办、民办小学同步招生。民办小学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与公办小学同时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对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实行“注册入学,直接录取”。原则上,民办小的招生范围限于魏都区内;若计划尚有空额或有寄宿条件的民小学,确需超出区域招生,经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可适当扩范围。

四、招生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信息采集(2020年7月23日——2020年8月3日)

魏都区各幼儿园统一组织本园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电脑登陆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网址为http://ywzs.jyt.henan.gov.cn/)注册登记适龄儿童入学信息,按照要求上传相关佐证资料。未在魏都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到学区内小学登记注册。

(二)信息审核(2020年8月4日——2020年8月6日)

各小学审核申报本校的适龄儿童信息,确定报名资格。

(三)现场复核(2020年8月25日前)

各小学对符合报名资格的适龄儿童,统一时间、地点予以现场复核,经有关部门把关后,确定入学资格。

(四)投档录取(2020年8月27日前)

区教体局对符合入学资格适龄儿童予以投档录取。

五、分批录取

坚持“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原则,魏都区所属公办小学实行划片招生,适龄儿童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分批依次录取。符合魏都区有户有房、无户有房的的适龄儿童为学区生,第一批录取。符合魏都区有户无房的适龄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优抚对象子女为统筹生,第二批次录取。不服从统筹安排的外县(市、区)适龄儿童回原籍所在地学校就读。

六、特别提醒

每个学生都要登录平台进行信息填报,否则无法录取,无法取得注册学籍。未在规定时间内登记学生信息或登记学生虚假信息的,视为自愿放弃到学区内就学资格。

望广大家长互相告知,及时报名。

咨询电话:0374——3363718


许昌市建设路小学

                                  2020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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