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2020年沙田镇义务教育阶段 起始年级招生工作方案、入学简章

★招生工作★

为规范做好2020年我镇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0〕3号)、《惠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惠市教基〔2020〕3号)、《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的试行办法》(惠阳教通〔2020〕8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招生原则

(一)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坚持“划分片区、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坚持“免试入学”原则,在核准的招生计划和规定招生范围内招生。
二)户房一致优先原则。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位分配坚持“以户籍和实际居住地为主”原则,保障每位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位,保障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宣传引导和信息公开,公平公正执行招生程序,自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

二、

组织机构

一)成立 2020年惠阳区沙田镇义务教育学校起始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伟辉(沙田镇政府主任科员)
副组长:李伟峰(沙田镇教育指导中心主任)、
姚贵明(沙田中学校长)
成  员:沈小媚(沙田镇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小锋(沙田镇派出所所长)
严宇华(沙田医院院长)
沈小媚(团镇委书记 )
罗健超(沙田镇自来水公司经理)
黄伟宏(沙田供电所所长)
肖育光(沙田镇城建办主任)
邬燕锋(沙田国土资源所所长)
梁志军(沙田地税分局局长)
钟文辉、黄卫忠、杨长春(沙田中学副校长)
文锦来(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
陈允志(中心小学副校长)
刘讯锋(肖屋小学校长)
詹胜军(联和小学校长)
高  志(鹤山小学校长)
李玉明(集成小学校长)
赖伟岸(雅中小学校长)
黄向阳(东澳小学校长)
肖伟连(东明小学校长)
陈俊华(德正实验学校校长)
(1)公办小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指导中心(办公电话:3752005、3728187)。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沙田镇小教总支部书记叶振雄担任办公室主任,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陈燕辉、袁念东,中心小学副校长罗庆文担任副主任;成员:赖辉粦、张小粦、肖文静、杨文志。招生办公室中心小学设在指导中心,由教育指导中心副主任陈燕辉、袁念东,中心小学副校长罗庆文负责招生日常工作;面上小学设在所在学校,由所在学校校长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2)公办初中,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沙田中学,(办公电话:375368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沙田中学副校长杨长春担任办公室主任,招生办公室设在沙田中学教务处,由教务处负责招生日常工作。
(二)相关单位工作职责
教育指导中心:制定招生计划,指导各学校开展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相关工作,对各学校初审结果进行复核,公示积分结果,统筹安排学位。
沙田中学:制定招生计划,并开展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入学相关工作,公示积分结果。
派出所:负责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以及审核监护人的户籍情况。
城建办:负责审核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不动产权情况。
国土资源所:负责审核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国土证情况。
沙田地税分局:负责审核异地务工人员在我区依法参加社保医保、缴纳房屋租赁税等情况。
团镇委:负责审核异地务工人员在我区参加志愿者活动相关证明材料。
沙田镇政府办公室:负责审核异地务工人员获得镇级以上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负责协调辖区内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积分入学申请材料。
其他有关单位按职能范围和工作需要,做好相应工作。

三、

招生计划及班额

根据沙田镇小学的办学规模及生源分布情况,确定招生名额:中心小学4个班200人,肖屋小学2个班100人,联和、鹤山、集成、雅中、东澳、东明小学各招1个班,每班50人,公办学校合计12个班,一年级班共招生600人;沙田中学(公办学校)七年级7个班350人;德正实验学校(民办学校)一年级3个班150人,七年级3个班150人。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每班不得超过50人,严禁招收“挂读生”和“借读生”。

四、

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适龄儿童(2014831日及此日前出生),已取得小学学籍的适龄儿童不在招生范围内;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六年级应届毕业生(含返乡就读学生),已取得初中学籍的适龄少年不在招生范围内
二)相关要求。一年级新生须提供《惠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本人户口本、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建房许可证等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学校提交申请资料;七年级新生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表》(加学校公章)、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到沙田中学提交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本人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表》(加学校公章)到德正实验学校(民办学校)提交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五、

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公办学校招生
1.申报条件
申报公办学校的适龄儿童、少年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惠州市户籍儿童、少年;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积分入学”,其监护人须具有学区内居住证、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凭证、房屋产权证(或不动产登记结果,下同)、营业执照(含纳税证明)等合法有效证件(证明)其中一项。“积分入学”申报公办初中的适龄少年,必须是惠阳区小学的应届毕业生。
2.招生批次
第一批:具有学区内户籍和房产的适龄儿童、少年(“房产”指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产,下同);
第二批:具有学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三批:具有学区内房产且户籍在本镇的适龄儿童、少年;
第四批: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此批对象包括具有惠阳区户籍但在户籍地以外的区内其它镇街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和非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3.报名时间及方式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网上报名→现场核验”方式报名。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现场核验。现场核验完成后,学校打印《2020年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入学申请表》,监护人核
对无误后签名确认。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注:报读一年级须提供《惠州市儿童入园、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下称《预防接种证明》)、本人户口本、房屋产权证等资料;报读七年级须提供本人户口本、《学籍基本信息表》(加盖学校公章)、房屋产权证等资料。以上资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4.录取办法
学校按照“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顺序依次招生。如当前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则全数录取;如当前批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不进行下一次批次招生。前三、四批未录取者由区教育指导中心统筹调配到居住地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或自行选择民办学校申请学位。
5.政策性照顾对象及申请办法
1)在我镇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国际人士、港澳台人士申请随迁子女入读我区公办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①国际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护照、有效居留证件;②港澳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港澳居民居住证或《香港(澳门)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③台湾学生本人和父母一方的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④在我镇投资就业或与本地户籍配偶团聚并长期居住的相关信息材料。
(2)高层次人才子女、突出贡献人员子女、军烈属子女、驻惠阳区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我市驰援湖北医务防疫人员子女等,其入读办法按照相关政策执行。
(3)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籍未落实的适龄儿童、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子女申请入学,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相对就近学校提交申请资料。
(4)政策性照顾对象于5月30~31日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居住地所属学区的公办学校提交申请,经相关部门核实后由教育指导中心统筹安排到居住地就近或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6.积分入学程序
各学校招录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后,如有剩余学位,按照《惠州市惠阳区教育局关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积分入学的试行办法》(下称《积分入学办法》),招收第四批适龄儿童、少年。各学校积分入学名额,待前三批及政策性照顾对象招录完成后,于6月23日前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
(http://www.huiyang.gov.cn/zwgk/hydt/tzgg/index.html)
和惠阳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
(http://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index#8224)发布。具体程序如下:
(1)积分申请。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网上报名系统”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资料,现场核验。现场核验完成后,学校打印《2020年惠阳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积分入学申请表》,监护人核对无误后签名确认。
(2)积分审核。区有关职能部门按照《积分入学办法》所列各项指标(附件3),按时对监护人积分情况予以审核。家长可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或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uiyang.gov.cn)登录“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报名系统”查询积分情况和审核结果。
(3)录取办法。根据学校积分名额,按照监护人积分总分高低依次录取,若总积分相同者按“社会保险”分值高者录取,若社保得分相同者按“住房保障”分值高者录取,若“住房保障”得分相同者并列录取。
(4)公示及申诉。各学校将录取结果通过学校公告栏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自然日。如对本人积分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受理学校申请复查。
(5)领取入学告知书。已被录取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领取入学告知书,凡未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6)报到注册。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学校办理注册手续,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学位。
7.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的总要求,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能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就读。不适合接受普通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惠阳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二)民办学校招生
1.招生批次
第一批:惠阳区户籍、政策性照顾对象适龄儿童少年,惠阳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第二批:惠阳区外惠州市内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报名时间及方式
民办学校(德正实验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现场核验”方式报名。监护人通过手机微信关注“hzschool惠上学”微信公众号自助登录“惠阳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完成后,德正实验学校学校根据报名人数分时间段通知监护人到学校提交所需材料,现场核验。核验完成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独立的学生特征码并以短信方式发送给监护人。特征码是录取及报名注册的凭证,监护人须保留至完成报名注册后。各环节时间安排如下:

注:惠阳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须提供户口《预防接种证明》,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须提供户口《预防接种证明》及下列证件(证明)材料之一:学籍基本信息表、居住证、社会保险凭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在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以上资料均须原件及复印件。

3.招收生源规定
民办学校应优先满足惠阳区生源入读,惠阳区生源报名人数达不到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方可招收区外生源。
随迁子女生源地的界定,以随迁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学籍信息表、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凭证、劳动合同、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证、在房管部门备案的住房租赁合同等其中一项有效信息为依据。
4.录取办法
(1)学校按照“第一批→第二批”顺序依次招生,采取分批次直接录取。
(2)如当前招生批次报名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数,按照民办学校录取办法全数录取,并将录取名单报教育指导中心审核。
5.招生简章备案及公告
民办学校(德正实验学校)招生简章须报教育指导中心,由教育指导中心报区教育局)备案。完成备案核定后,统一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huiyang.gov.cn/zwgk/hydt/tzgg/index.html)和惠阳区教育局政务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huiyang.gov.cn/hzhyjyj/gkmlpt/index#8224)发布。在区教育局未向社会发布之前,德正实验学校不得提前发布。招生简章公开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简要情况、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报名条件、报名程序、录取办法、收费标准等。

六、

有关招生事项说明

(一)前三批适龄儿童、少年户籍登记时间及房产登记时间应在2020年5月31日之前。
(二)房产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未注明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个人协议上的相关记载或说明不作依据。
(三)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双方在本镇没有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的户籍须与房屋地址一致,提供惠阳区不动产档案馆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单),或提供“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结果(自行截图打印)。
(四)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须达到40平方米及以上,提供惠阳区不动产档案馆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单),或提供“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结果(自行截图打印)。
(五)房屋在抵押期间的,提供惠阳区不动产档案馆出具的不动产登记结果(信息查询单),或提供“粤省事”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结果(自行截图打印)。

七、

学区范围的划分

(1)公办初中招生
实行“一镇一学区”。
(2)公办小学招生
按照免试“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沙田镇各个村委会的分布、镇内小学布点和学校实际招生能力等情况,将沙田镇各小学招生范围划分如下:
中心小学:依据沙田镇居委会提供管辖范围,西面至:沙田工商所人民路边;南面至:长安中二路(劯研厂街);北面至:沙田镇行政中心;东面至:慧联厂边
联和小学:田头村       肖屋小学:肖屋村
鹤山小学:鹤山村       集成小学:集成村
雅中小学:花塘村       东澳小学:东澳村
东明小学:东明村

八、

工作要求

(一)做好招生宣传。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参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校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定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生期间,各学校要在校门口等明显处设立咨询点,张贴有关招生说明,热情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做好招生宣传解释工作和报名注册工作。在招生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及时向教育指导中心反映。
(二)严格招生程序。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数招生,不得随意扩班增额;要按照“一生一册”要求,做好招生工作台账。招生结果要按录取批次第一时间在区政府网、学校公告栏公布。严禁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面试、面谈、人机对话、简历材料等方式进行“掐尖”招生、提前招生,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严禁民办学校将校外培训等级考试及竞赛结果与招生入学挂钩(包含培训机构单独或者联合测试遴选学生、向学校输送学生测试成绩或生源个人信息)。
(三)实行督查制度。教育指导中心将配合区教育局联合相关部门对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进行督查,发现违规招生行为,坚决严肃给予查处,依法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学校、机构和人员责任。适龄儿童、少年监护人要为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并予以通报;凡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房屋产权、社保、居住证、水电费发票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将通报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招生咨询热线:3752005(沙田镇教育指导中心)
九、本方案由教育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惠州市惠阳区沙田镇中心小学
2020年5月2日
2020年沙田镇各学校招生咨询电话

关注智慧山微信公众号(zhihuishan2013)后,在公众号里回复以下关键字,即可得到相应资源!

公开课、作文、复习、试卷、知识点、活动、拼音、字母、钟表、看图写话、故事、双语故事、成语、常识、APP、语文、数学、英语、百家姓、三字经、唐诗三百首、自助查询、超级口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