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 (成教办【2020】7号)相关规定,结合郫都区教育实际,制定本细则。
01 总体要求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规定,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坚持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郫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规范招生入学行为,坚决禁止“掐尖”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02 坚持免试就近入学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从2020年起,全面取消初中学校特长生招生。
(二)坚持就近入学。公办学校实行划片入学。区教育局依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科学制定各校招生计划和服务范围。服务范围确定后,将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时,将邀请相关单位和家长代表充分参与,并设置合理过渡期。
(三)坚持审批地管理。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其招生计划和范围由郫都区教育局核定,主要面向本区招生。民办学校按政策规定,承接随迁子女安置等所需招生计划,在学校招生计划中分设,由区教育局核定。所有公办、民办学校的招生章程和广告须提前报经区教育局备案把关后方可对外发布。
03 优化入学工作流程
(一)统一网上报名。郫都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自愿填报一个民办学校志愿。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和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按要求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二)统一组织录取。区教育局负责组织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民办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并及时公开招生录取结果。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在确定学位时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郫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的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已录取到民办学校并确认民办学校学位,但因各种原因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郫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若原划片学校无学位,则由郫都区教育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探索建立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九年一贯“直升制度”,民办一贯制学校符合条件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招生计划的,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本校初中招生计划超过直升人数的,剩余计划实行网上填报志愿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三)统一公开信息。区教育局将利用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郫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社会媒体等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的实施细则、学校招生(划片)范围、招生计划、民办学校收费标准、报名条件、住宿情况以及咨询电话、监督举报平台等重要信息;组织开展招生入学政策“进小区、进社区、进企业、进高校、进机关”等活动,全面、细致、准确解读招生政策,大力宣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成效,积极回应市民关切。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疫情防控响应完全解除前,各校不得组织现场家长会(包括本校学生家长会),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现场招生宣传活动。
(一)随迁子女入学。随迁子女入学按照《2020年郫都区居住证持有人及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办理。我区随迁子女就读政策保持相对稳定,从2021年起,申请随迁子女就读的办理材料 、流程、时间与2020年一致,如有变更将提前通知。
(二)残疾儿童入学。区内各校妥善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将儿童福利机构特教班和送教上门服务的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三)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直接参与救治新冠肺炎患者的一线医务工作者、进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要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双集体户子女入学。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郫都区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05 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一)落实法定责任。学校建立和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将控辍保学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依托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区教育局将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等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确保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切实做好信息比对、联控联保、劝返复学等工作。因身体原因需延缓一年接受义务教育的郫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其监护人应向区教育局提交缓入学申请并附相关印证材料,获批准后方可缓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
(二)加强督促检查。区教育局严格落实控辍保学约谈制度和通报制度,实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06 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一)严禁违规招生。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提前招生,不得在规定时间前开展招生宣传(包括公布本校招生简章和广告,接待咨询、参观,举办公益讲座等)。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学校招生信息公布后,不得擅自变更招生计划。严格转学管理,不得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转学依据或参考;不得以增班转学选拔学生,新建学校转学招生由区教育局严格管理。严格学制管理,未经审批,不得擅自改变学制,严禁学校以学制改革为名提前选拔、预录学生。严禁以游学、借读等名义代招、代管非本校学籍学生。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举办各类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特色班等。
(二)严格责任追究。区教育局将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违规学校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学校荣誉性称号并限期整改,并与学校年终评估、年检相挂钩,视情节轻重对校长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职等行政处分。其中,对严重违规的民办学校给予压减当年或次年招生计划、取消招生资格,直至取消办学许可的处罚。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对违规参与中小学招生入学的校外培训机构,直接吊销办学许可证,列入“黑名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区教育局将招生违规情况计入相关学校校长和教师信誉档案,与职称职级评定、评先评优相挂钩。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成都市郫都区小学入学日程安排
2.2020年成都市郫都区小升初日程安排
成都市郫都区教育局
2020年4月29日
附件一:
附件二: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涉及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备受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关注。2020年区教育局发布《成都市郫都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细则》。现我们梳理出8个板块共30个问题希望能帮助你深入了解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的方方面面。
一、政策变化
Q1 政策有哪些变化?
01
小升初全面取消特长生招生。
02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
03
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网上报名、结果查询、学位确定等。
二、信息采集
Q2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都须先进行信息采集吗?
01
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实行“统一信息采集”。无论是拟就读公办学校,还是要报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均须先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个人信息的填报或完善。
Q3 小一入学信息采集什么时候进行?
01
郫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均须于5月11日—22日登录“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的填写。
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小学的,于5月11日—22日到郫都区教育局进行信息采集。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不参加5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核结束后由区教育局负责安排落实。
Q4 不满6周岁的儿童可以参加小学报名吗?
01
不能。郫都区确保秋季新学期开学前年满六周岁儿童(201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入学。
Q5 小升初信息采集什么时候进行?
01
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5月8日—15日登录“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的核实和修改。
Q6 小升初信息采集有哪些要求?
01
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须在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户籍与就读小学不在同一区(市)县的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由就读小学在毕业信息采集系统中上传材料,并按学生户籍统一提交给户籍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在户籍所在地升学。
(温馨提示:在郫都区外成都市内小学就读的郫都区户籍小升初学生在现就读小学采集信息。)
02
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郫都区就读初中的郫都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5月 8日—15 日持户口簿和学籍相关材料到郫都区教育局办理相关手续进行信息采集。
03
就读小学及户籍均不在郫都区,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在郫都区升学的,不参加5月份组织的网上信息采集,其信息采集相关事宜,待随迁子女入学资格审查结束后由郫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郫都区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三、民办学校网上报名
Q7 哪些可以参加民办学校网上报名
01
郫都区户籍学生,可填报郫都区内的民办学校,也可填报面向郫都区招生的其他民办学校。
02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填报郫都区内的民办学校,也可填报面向郫都区招生的其他民办学校。
03
郫都区外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可按照郫都区教育局公布的面向郫都区外招生的民办学校报名。
Q8 民办小学什么时候报名?
01
自愿就读民办小学的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于6月15日—18日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成都市外户籍适龄儿童于6月17日—18日进入“成都市小学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Q9 民办初中什么时候报名?
01
自愿就读民办初中的成都市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9日—22日进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成都市外户籍小学毕业生于6月21日—22日进入“成都市小升初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学校小升初网上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Q10 可填报几个志愿?
01
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可填报一个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志愿。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可对已填报的民办学校志愿进行修改。报名时间截止后,不能再作修改。
Q11 可以到现场报名吗?
01
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所有民办学校招生网上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
四、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
Q12 可由学校组织录取吗?
01
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录取。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郫都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温馨提示:电脑随机录取是一个公平、公正、公开随机确定学位的过程。个别不法份子利用录取的随机性和家长的迫切心理,宣称可以找关系帮助学生取得录取学位,借机骗取钱财。如遇有人宣称可以暗箱操作,请家长依法举报或报案,切勿上当受骗。
Q13 招生计划及范围是怎样确定的?
01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和范围由郫都区教育局核定,主要面向郫都区、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招生。
Q14 民办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直升本校初中吗?
01
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可自愿直升民办一贯制学校本校初中部。若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在本校自愿直升的小学毕业生中实行电脑随机录取;若直升人数少于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其空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经参加校内直升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网上填报志愿和电脑随机录取。
Q15 拟直升的学生需要在网上提交申请吗?
01
民办一贯制学校学生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参加直升。未在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
Q16 可以拒绝接收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吗?
01
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拒绝接收经电脑随机确定录取资格且在郫都区教育局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学生。
Q17 参加社会机构和个人组织的“占坑”考试有用吗?
01
没有用。国家和省市有关招生入学的文件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测评等名义选拔学生。各位家长要擦亮眼睛,不要相信以“招生中介”“占坑考试”等名义的欺骗行为,防止上当受骗。如发现组织“占坑”考试等违法违规行为,可向事发地教育、公安等部门举报。
五、学位确定
Q18 公办小学如何确定学位?
01
坚持“两个一致”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及适龄儿童户籍地,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家庭实际居住地与户籍地不相符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郫都区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Q19 公办小学入学如何进行资料审核?
01
郫都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实行先进行网上信息采集,然后在登记点审核确认的方式。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需在6月1日—5日持户籍证件及实际居住地相关证明材料(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等)以及疫苗接种证明到郫都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报名资料审核。资料审核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登记的适龄儿童,由郫都区教育局根据学位余缺统筹安排入学。
Q20 公办学校小升初如何确定学位?
01
郫都区公办初中学位确定分两个批次进行,上一批次已确定公办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下一批次公办学位的确定。
第一批:市直属学校等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石室中学(北湖校区)、成都七中(高新校区)、树德中学(光华校区)、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北京师范大学成都实验中学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的办法。若报名学生数未超过学位计划,则直接录取所有报名学生。
中心城区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中心城区就读的随迁子女均可报名参加第一批次学校的电脑随机录取。郊区新城户籍学生及已在成都市小学就读、符合条件申请在郊区新城就读的随迁子女可报名参加树德中学(外国语校区)的电脑随机录取。
第二批:划片入学。郫都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划片。小学毕业生网上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郫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公办初中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Q21 民办学校如何确定学位?
01
招生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Q22 如果电脑随机录取到民办学校,可以放弃吗?
01
可以放弃。家长在网上报名前,须了解民办学校的收费情况、办学条件等相关信息,根据孩子个性、家庭经济状况等实际,理性报名并填报志愿。
郫都区保障区内所有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均有一个公办学位。未被民办学校录取或已被民办学校录取但在确定学位时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郫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仍按划片就近入学的方式就读公办学校;已录取到民办学校并确认民办学校学位,但因各种原因放弃民办学校学位的郫都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若原划片学校无学位,则由郫都区教育局在区内统筹安排入学。
Q23 市直属(直管)学校具体怎样招生入学?
01
市直属(直管)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其招生入学细则将按照工作日程安排及时公布。
Q24 如何最终确定学位?
01
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家长须于6月29日—30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含电脑随机录取和一贯制学校直升)家长须于7月18日—19日在网上系统中进行公、民办学位最终确认。
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默认为公办学位。
六、随迁子女入学
Q25 什么时间办理?
01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人应于5月份(5月6日—29日)的工作日向郫都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提出入学申请。7月第三周工作日内(7月13日—17日),登记点公布通过审核人员子女安排就读的学校。
Q26 需要哪些材料?
01
随迁子女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需要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 申请人与郫都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郫都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 截止2020年5月31日前,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 截止2020年5月31日前,申请人已在郫都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02
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其随迁子女在郫都区接受义务教育的,应于5月份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街道办(镇政府)文教部门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 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 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 除申请小学一年级入学外,须提交原就读学校签章的学籍证明。
Q27 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办法是怎么样的?
01
小学入学: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郫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02
小升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郫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已在郫都区小学就读的随迁子女小升初,按规定向郫都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提交申请,登记点审核通过后,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郫都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申请了随迁子女入学的成都市户籍学生不再参加户籍地的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七、郫都区集体户籍人员子女
就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Q28 单集体户子女如何申请入学?
01
法定监护人一方为郫都区集体户籍,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可以非郫都区集体户籍一方法定监护人为申请人,按当年郫都区随迁子女入学政策提出入学申请。
Q29 双集体户子女如何申请入学?
01
法定监护人双方均为郫都区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地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法定监护人一方向郫都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等材料,由郫都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八、信息公开
Q30 什么时候公布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
01
本细则通过郫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郫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布后,区教育局将按照《成都市郫都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细则》中公布的《2020年成都市郫都区小学入学日程安排》及《2020年成都市郫都区小升初日程安排》中的时间节点开展相应工作,并陆续公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办学条件、划片范围、招生计划、办理程序、入学结果等。入学咨询电话(电话028-87931589、028-87930359)、监督举报电话(028-87958920)、信访接待地址:郫都区红旗大道北段221号1号楼906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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