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苏州市南京师范大学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入学公告招生简章

 根据《2020年苏州市吴中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工作意见》,今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入学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招生入学要求公告如下:

一、施教区范围

  南湖路、吴中大道以南的城南街道辖区。涉及东湖社区、兴昂花园、新城金郡、越湖家天下、首开国风华府、南石湖花园、邵昂、彭泾、招商小石城小区。

  特别说明:

  根据学校现状,经上级相关部门批准,东湖小学施教区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在吴中区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时如选择石湖实验小学的,经核准后,可借读到我校安排在碧波实小枫津路校区内的班级。现场材料审核地址:碧波实小枫津路校区。(吴中经济开发区枫津路26号

二、入学年龄

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三、入学对象

1.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以上施教区范围内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并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此住所不含商业、办公、工业用房、车库等)。

2.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以上施教区范围内具有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四、报名办法

1.区级信息填报

请符合入学条件的新生家长通过吴中区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填报,时间:616~21。(填报地址:http://www.szwzedu.cn/

2.现场审核材料地点、时间

石湖实小施教区学生材料审核地点:南师大附属苏州石湖实验小学邵昂路校区。(吴中经济开发区兴昂路北面的北小港路1号,南石湖花园对面)

时间:

6月20日上午    8:15--10:00  越湖家天下、东湖社区

10:00--11:15  首开国风华府

6月20日下午    13:00--15:00  新城金郡

              15:00--16:30  兴昂花园

6月21日上午    8:30--10:30  招商小石城

10:30--11:15  邵昂、彭泾、南石湖花园

6月21日下午   其他符合条件未登记的学生  

东湖小学施教区选择我校就读的学生材料审核地点:碧波实小枫津路校区。(吴中经济开发区枫津路26号

时间:

6月21日下午   13:00--15:00

五、材料要求

1.吴中区网络信息平台上的信息采集登记表一式两份。

2.适龄儿童与父母的常住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首页、第一监护人页、第二监护人页、学生页共4页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或各一页;如果一家分两本户口本,都需要复印首页,户号清晰。)

3.父母亲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固定住所的产权证明(房产证)原件和复印件。

(复印要求:户主页及“附记”页各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房产证编号一定要清晰,房产证编号前有“苏房权证吴中字”)

4.婴儿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一张A4纸上。)

5.预防接种卡原件及复印件。

(复印要求:孩子家长信息的一面,孩子第一针记录一面,印在一张A4纸上。)

6.苏州市入学入托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原件(有二维码的一张,开学交班主任)。(苏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官网上下载)

7.幼儿园大班上学期素质报告书复印件。

六、报名要求

请家长在规定的时间段前来进行材料审核,不需要提前排队。每个家庭来一位家长,自带黑色水笔,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有序进入学校(不需要带孩子)。请家长们绿色出行,电瓶车停在学校门口指定地点。

请家长佩戴好口罩,配合测量体温,出示苏城码。

备注:

1.具有我校施教区户籍,如果父母房产人均面积小于18平米,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产权的,请出具夫妻双方苏州市、吴江区无房证明。

2.具有我校施教区户籍,如果父母无房,且户口、实际居住地长期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且是唯一居住地的,需要出具夫妻双方苏州市、吴江区无房证明(其他形式共有产权的合法固定住所不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依据)。

3.离异家庭,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上必须有法院等国家机构的公章)。

4.合法固定住所五年内认定一名地段生(同一家庭多名孩子不受限制)。

5.家长要承诺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经核实材料有假,取消报名资格。

入学咨询服务

咨询电话:  66360830  联系人:冯老师     66360806  联系人:廖老师

66985028  联系人:周老师     66985037  联系人:许老师

          开通时间:工作日上午8:15—11:15  下午13:00—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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