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教体政字〔2020〕59号
关于印发《二○二○年青山湖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区属各中小学,民办学历制学校:
现将《二○二○年青山湖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2020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
青山湖区教体局
2020年7月22日
二○二○年青山湖区小学新生招生工作
实施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有关义务教育入学工作的要求,按照《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我区2020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入学权益,进一步规范招生入学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综合考虑本区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办学规模、交通安全等因素,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为辖区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合理划定小学招生地段范围,确保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符合条件的城区流动人员子女和来昌人员随迁子女按照生源类别依序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用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任何形式选拔生源。严格落实《南昌市教育局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编班的实施意见》(洪教义教字〔2019〕14 号),按照各班师资力量相对均衡的原则电脑随机编班,不得按学生成绩进行编班,严禁举办重点班或变相重点班。
(二)坚持阳光透明招生原则。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各小学要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社会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与教育部门、学生家庭、社会的沟通。
(三)坚持公办民办同步原则。民办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学校可优先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属单位的教职工子女。民办小学原则上招收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适龄儿童或具有本区户籍或房产的适龄儿童。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登记入学,剩余招生计划可面向全市适龄儿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被民办小学正式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部门按生源类别依序安排。严禁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混合招生。
(四)坚持班额容量管理原则。全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班级容量限额管理制度,控制起始年级班级学额,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内,非起始年级超过56人的班级严禁转入学生,按照规划逐年消除大班额及超大班额。
(五)坚持强化控辍保学原则。各学校要认真落实“8个制度6项机制”控辍保学工作内容,建立完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信息台账”“不具备学习条件的儿童、少年信息台账”“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台账”等三个台账,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社”“读经班”“私塾”等形式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坚决防止因疫情影响造成新的辍学,加强对劝返复学学生的教育关爱,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的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子女不失学辍学。
三、招生入学办法
(一)入学对象
凡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具有我区正式户籍的儿童、符合条件的城区流动人员子女和来昌人员随迁子女(丧失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者除外),按照规定时间到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招生地段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办理登记报名入学手续。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应按照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地段范围,在公办学校随班就读,各学校不得拒收。
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的,应向区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应向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书面申请。
(二)信息采集暨报名流程
信息采集程序分网络信息采集、网络材料初审、现场审核三个阶段。只有完成网络信息采集之后,才能进行后续审核。
民办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小学生源今年统一在青山湖区幼升小系统进行注册及信息填报,家长在采集系统中“房产所在地址”路段栏选择对应的民办学校名称即可完成该民办小学报名申请。
1.信息采集方式
电脑pc端:家长可登录http://zsbm.qsh.nceduc.cn,进入信息采集入口采集信息。
手机微信端:关注微信公众号“青山湖教育”,进入幼升小信息采集系统,填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件照片。
2.网络信息采集时间:7月22日—8月5日
3.网络材料初审
(1)8月12日前区教体局和区属各学校对家长申请的网络信息进行后台初审。
(2)8月13日-8月14日,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核查生源的入学材料信息。
对民办学校报名的生源进行录取资格确认。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民办学校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体局派招生工作组集中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进行录取。经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视为自愿放弃公办小学的录取资格,随机派位后未录取的生源自动转入公办学校生源资格审核流程。
(3)8月15日家长通过青山湖区小学新生信息采集系统电脑pc端或手机微信端查询初审结果。
4.现场审核
(1)信息采集系统审定为前四类的生源,8月20日—8月22日,由家长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复核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面审。
(2)信息采集系统审定为五类及以后的生源,8月16日—8月19日,由家长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到青山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南池路18号)对入学材料进行区级统一审核。审核通过的,家长于8月26日通过青山湖区幼升小信息采集系统电脑pc端或手机微信端查看复核面审学校。8月27日--8月28日,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复核面审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面审。
5.录取时间:8月29日家长通过幼升小信息采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6.信息采集补录时间:具有我区正式户籍的儿童、符合条件的城区流动人员子女和来昌人员随迁子女逾期未进行网络信息采集的,家长可于8月24日进行网络补录,区教体局或区属各学校8月25日对网络补录的信息进行审核,并结合招生学校限额余量,予以协调和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三)报名要求
适龄儿童家长准备好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随迁子女需提供其他相关证件)、儿童预防接种卡、儿童出生医学证明等有关材料,按照报名流程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审有关材料,通过审核后,到教育部门划定的地段范围学校或确定的学校报名。
四、地段生源认定
各小学按照划分的招生地段范围接收具有我区正式户籍的儿童、符合条件的城区流动人员子女和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如果招生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未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全部接收。如果招生地段范围内需要服务的学生数量超过学校接纳能力,则按以下顺序接收学生。
第一: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新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
第二: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户主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同时属于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学新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三: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但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新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住宅)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
第四: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户主为其父或者其母,家庭实际居住地(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或小学新生本人、房屋权证性质为非住宅[公寓、商住楼],且该小学新生及其父母在城区无其他权证性质为住宅的房产,落户在该常住地址)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
第五: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实际居住地为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学新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六: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含集体户口)不在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实际居住地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 )属于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学新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第七:小学新生及其父母户口不在南昌城区范围内,但实际居住地租赁房(凭房屋租赁合同、居住证等材料)属于学校招生地段范围内,且该小学新生及父母在城区无房产。
超过学校接纳能力的学生纳入统筹分配范围。
一套城区房产在三年之内(房产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适龄儿童入学当年4月30日)只作为一个家庭适龄儿童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依据。
随迁子女指在青山湖区经商,并领有工商执照、税务登记证,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有效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南昌城区户籍人员子女;或是在青山湖区务工,并签有合法用工合同和按规定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有固定住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有效住房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的非南昌城区户籍人员子女。
租赁房未满一年的或非直系亲属间共有的房产,由教育部门依据其学区学校学位限额情况和实际居住地,相对就近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城区地铁建设拆迁户、棚户区(旧城)改造拆迁户及其他因国家建设需要的拆迁户子女就学安排:被征收居民迁出 原地后,其子女入学须持家庭拆迁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验(拆迁协议三年内有效,推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可选择继续在原户籍、家庭住址所在地就近入学,或在安置房所在地就近入学,也可在被征收人住地附近相对就近由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以上所述的房产权证,办理时间截止2020年4月30日。居住证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办理时间必须在一年以上,推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30日。
凡提供假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假户口本等虚假证件的,一经发现,该适龄儿童按照就松不就紧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学位。
五、入学相关政策规定
1.根据《南昌市拥军拥属条例》、《南昌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政联〔2013〕3号)、《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洪教基字〔2018〕5号)、《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关于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教育关心关爱工作的实施方案》(洪教基字〔2020〕1号)、《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洪办发〔2019〕15号)等规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现役军人,高层次人才,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给予优待,并在一定范围公示。
2.根据《南昌市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及管理实施办法》(洪办字﹝2016﹞27号),对道德模范的子女小学入学,依据其学区范围,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安排的便利。
3.本区内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小学入学,按照《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厅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17〕20号)和南昌市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全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建设操作细则>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
4.来昌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 主、以公办学校接收为主”的原则,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在必要的条件下,补 充提供工商执照、社保缴纳以及经房管部门正式备案的房屋 租赁合同等。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招生入学。各学校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到位,细化工作措施,做好舆论宣传,强化责任落实,不打折扣贯彻执行好招生工作的要求,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2.提前做好工作预警。加强对区域内适龄儿童变化趋势的分析预测,尤其对部分片区入学需求逐年增加、学位供给紧张的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合理引导家长预期。
3.深入推进教育均衡。大力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采取“三统两同步”的有效措施,保障城乡学校、优弱学校统一管理、统配生源、统筹师资,做到教研同步、考核同步,确保优质教育均衡落到实处,让更多孩子能够在家门口享受到优质教育资源。
4.加强宣传引导。利用电视、网络、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进行招生政策解读,使之家喻户晓,争取家长理解,社会支持,积聚正能量。加大宣传力度,倡导科学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让广大家长知晓就近入学政策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努力营造免试就近入学工作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5.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坚决执行教育部招生工作 “十项严禁”,严格执行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的政策,严格规范招生工作程序。为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特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88101575),主动接受和及时查处群众举报情况,严禁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对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的当事人,一经查实,对当事人和学校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附件:1.青山湖区二○二○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安排表
2.青山湖区二○二○年小学新生招生地段范围划分情况表
附件1:
青山湖区二○二○年小学新生招生工作安排表 |
|
时间 |
工作安排 |
7月22日至8月5日 |
1.家长通过青山湖区小学新生信息采集系统电脑pc端或手机微信端进行信息采集. 2.民办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民办小学生源今年统一在青山湖区幼升小系统进行注册及信息填报,家长在采集系统中“房产所在地址”路段栏选择对应的民办学校名称即可完成该民办小学报名申请。 |
8月12日前 |
区教体局和学校对家长申请的报名信息进行后台初审(学校审核1-4类生源,区教体局初审1-7生源) |
8月13日-8月14日 |
1. 区相关职能部门协助核查生源的入学材料信息. 2. 对民办学校报名的生源进行录取资格确认.民办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由民办学校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由区教体局派招生工作组集中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进行录取.经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视为自愿放弃公办小学的录取资格.随机派位后未录取的生源自动转入公办学校生源资格审核流程. |
8月15日 |
家长通过青山湖区小学新生信息采集系统电脑pc端或手机微信端查询初审结果 |
8月16日-8月19日 |
采集系统审定为五类及以后的生源,按复核要求,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到青山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南池路18号)对入学材料进行区级统一审核 |
8月20日-8月22日 |
采集系统审定为前四类的生源,按复核面审要求,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审核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面审 |
8月24日 |
逾期未进行网络信息采集的,进行网络补报 |
8月25日 |
区教体局或区属各学校对网络补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 |
8月26日 |
五类及以后生源和补报生源通过报名系统电脑pc端或手机微信端查询复核面审学校 |
8月27日-8月28日 |
通过区级统一审核的五类及以后生源携带所有报名所需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学生本人到复核面审学校进行材料审核及现场面审 |
8月29日 |
家长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
8月23日-8月29日 |
招生学校对本校预录的学生进行上户核查,核查通过的完成报名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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