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北新区玉带实验学校(小学部)2020年招生简章

南京市江北新区玉带实验学校小学部

招生简章

一、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南京市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和《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促进优质均衡发展的若干意见》、《江北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努力践行学校“润德创行”核心理念,彰显“砥砺有恒,阳光大爱”精神,巩固近年来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规范有序入学、阳光入学,大力促进教育公平,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改革发展的满意度和获得感,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就近入学原则       2、依法规范原则

三、招生政策

1.施教区划分

玉带社区、小摆渡社区、通江集社区、白玉社区;

新犁社区、滨江社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小学入学年龄

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

各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中关于小学入学年龄为六周岁的规定,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根据学籍管理规定,不足龄的儿童无法取得学籍。

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提供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审核批准,年龄可视不同情况放宽到7或8周岁。根据学籍管理规定,已入学取得学籍的儿童无法再次以新生报名取得学籍。

3.入学条件

(1)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入学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首页、入学儿童页)

②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入学审核通知单

(2)拆迁户家庭的儿童少年入学

①拆迁户未安置到位的或未自购新房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在原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②已安置到位但未取得房产证的,以安置为准,在安置所在地报名。

(3)已自购新房且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儿童及监护人的户口迁至监护人产权房处,在新购房所属施教区小学报名入学。

(4)特殊儿童少年入学

特殊教育学校和义务教育普通中、小学应积极接纳视力、听力、言语、智力及肢体残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入学,严格做到“零拒绝”。各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经教育诊断与评估认定、具备随班就读条件的适龄特殊儿童少年入学或休学康复后复学。对年龄在6-15周岁、因重度残障等原因不能到学校接受教育的特殊儿童少年,其所在施教区学校要创造性地开展“一生一案”送教上门工作,努力使每一位特殊儿童少年都能接受义务教育

(5)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

⑴家庭户口簿(非南京市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⑵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止);

⑶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相对稳定工作证明,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个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0年5月31日止)

⑷随迁子女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相关证明材料

4.转学条件

对于下学期需转学到我校的学生,请于630日前提交转学申请及相关的材料:

家长手写的转学书面申请

家庭户口簿及监护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与转学相关的材料(房产证明、用工合同等)。

5.招生计划

学    

班级(个数)

招生(人数)

玉带实验学校小学部

3

129

(二)学校报名

本学区符合条件的小学新生,必须于626日-627日到玉带实验学校小学部上交相关材料,初步审核

(三)录取

本小学录取工作,在校招生领导小组指导监督下,按招生政策规定和程序办理。 

(五)招生咨询电话

玉带实验学校小学部  69961825

高老师15312073853

杨老师 13585151240

 

 

                                     南京市江北新区玉带实验学校

20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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