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指导思想
根据《义务教育法》,严格落实南京市教育局《2020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和《南京市江北新区2020年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办学情况
铁路小学位于长江北岸,毗邻浦口火车站的南京市浦口区铁路小学始建于1931年,是一所既定了深厚文化底蕴的江苏省书法特色学校。校园占地面积577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3660平方米,拥有信息网络室、科学实验室、音乐舞蹈室、美术室、图书阅览室等专用教室9个。现有教学班12个,学生435人,专任教师32人。在“书美励行”的校训引领下,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首届书法教育示范校、江苏省中小学书法特色学校、南京市中小学书画艺术团,林散之书法特色学校。
三、报名条件
(一)入学年龄
新生入学年龄应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适龄儿童因身体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提供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由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批准。
(二)户籍、住址
1. 新生户籍和住址应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
泰山街道码头街、扶轮街、阳沟街、大马路、和平街、菜市中街、浦欣家园,浦铁一村铁路职工子女,新马路184、186、188号,码头社区。
2. 施教区内适龄儿童入学原则上应与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在本区同一户籍,且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持有者为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一致。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应在2020年3月31日以前。
3. 施教区内户籍与实际常住地、产权证一致,属下列情况之一并持有相应证明, 按正常入学处理:
①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施教区常住,另一方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在外地工作、务农或出国定居的。
②父母离异,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
③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户籍单立或随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施教区常住,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都是不在本区的现役军人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技术人员。
④本区户籍适龄儿童自出生起即随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户籍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落户,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在本市范围内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产权房,并在祖父母(外祖父母)处实际常住且户籍从未迁移过的。
4. 有关入学审定中其他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办理:
①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庭因拆迁等原因尚未取得安置房,也未在本区购置房产,根据拆迁安置协议上安置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已在本区购置房产,则根据房产所在地的施教区确定就读学校(是否拆迁以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为准,拆迁安置时间截止2020年5月31日)。
②适龄儿童家庭通过购置本区房产并迁入户籍入学,户籍迁入和产权证办理时间原则上在2020年3月31日以前。在此时间之后的,根据产权房所在地施教区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以所在家庭的户籍迁入时间先后依次安排。该施教区学校学位不足,无法安排的,由区招生考试中心统筹安排到其它学校就读;
③适龄儿童家庭通过购置本区二手房取得施教区学位,入学当年该二手房原户籍家庭须无适龄儿童在该施教区学校就读。
5.残疾儿童少年学生入学
本区户籍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视障、听障儿童少年到市盲校、聋校就读,智障儿童少年安排至新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新区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依法对特殊儿童少年开展教育评估认定,明确安置方式并予以落实。
6.优抚对象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
在招生过程中,对以下对象的子女给予适当照顾:烈士;因公牺牲的军人,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全国劳模、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和优秀归国留学人员、对江北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等。符合条件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本区2020年赴湖北一线医务人员等子女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政策照顾对象由有关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社会事业局审核批准后,根据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三)本市外区(非江北新区)户籍学生入学
户籍为南京市其他区县(非江北新区)的适龄儿童前往户籍所在地教育局报名,由户籍所在地教育局负责安排学生入学,江北新区社会事业局不安排其入学。
(四)随迁子女入学
①非南京户籍适龄儿童(不包括在本市跨区务工人员子女),随来宁合法务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暂住,申请到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应在 6月26日、27日到随迁子女材料审核点完整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登记和材料查验,提出入学申请:
② 家庭户口簿(非南京市户籍)和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③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证,需在本区居住地连续居住且满一年(居住年限计算至2020年5月31日止)。
④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宁缴纳社会保险连续且满一年凭证,或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宁连续且满一年有效营业执照(相关证照年限计算均至2020年5月31日止)。
区招生考试中心将在本区户籍学生义务教育学位派定完成后,对完整提交上诉材料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统筹安排进入公办小学就读。对不符合统筹安置条件的随迁子女,本区不负责安排其入学。对随迁子女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报名登记时提供与事实不符材料的,一经查实即拒收该生入学。
(五)转学
符合施教区转学条件的学生家长可于7月10日向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按政策要求统一办理。
四、报名时间
(一)6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及暑假前每周五下午15:30~16:30,本施教区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户口簿、房屋产权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到铁路小学审核报名。《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由社会事业局在6月26日前,通过本区各幼儿园向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发放,未在本区幼儿园就读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和招生信息登记以后迁入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到江北新区招生办(旭东路629号)领取。
(二)6月26日~6月27日,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根据居住证地址持相关材料(见上文“随迁子女入学”)到泰山社教中心,夹河新村372号(电话:58272161)审核登记。
(三) 7月11日至7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6:00,符合相关条件的随迁子女监护人携带《随迁子女入学派位单》及相关入学材料到学校报名确认。
(四) 8月10日,张榜公布新生名单,并向新生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流程
1.在校门口排队领取号牌2.有序进校,到指定地点审核材料3.谈话交流4.家长带孩子离校,等候通知。
(二)报名须知
1. 本学区户籍适龄儿童监护人携带《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和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出生证、儿童预防接种证的原件、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2. 如果是拆迁安置的家庭,需要提供拆迁安置协议及复印件。
3. 如果父母无产权房,需要提供无房证明及复印件。
(三)复印材料
1. 户口簿首页和入学儿童与父母户口页。
2. 房产证(不动产证)有地址及产权人姓名页。(如果是拆迁安置房,需要复印拆迁安置协议。)
3. 孩子父母如果无房,需要提供无房证明复印件。
4. 出生证及预防接种证复印件。
5. 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父母身份证、居住证、个人社会保险凭证或营业执照等材料复印件。
所有证件当场验证,在报名表中核对填写,报名表和复印件订好后学校留存。
(四) 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家长需在校门测温、出示苏康码,进入校园需佩戴口罩。(五) 其他要求
1. 请家长从学校网站自行下载《南京市江北新区小学施教区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南京市江北新区小学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并打印,与审核材料一并带来。
详见附件
2. 自觉遵守报名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保持安静和环境整洁,办好手续后不在学校逗留。
3. 补报名及补充材料由门卫统一收取(补充材料于7月4日前补好),学校将于7月4日前通知符合条件儿童家长验证原件。
六、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58272161(泰山社教中心,夹河新村372号)
58851505(江北新区铁路小学)
附件1
南京市江北新区小学施教区新生入学报名登记表
学校: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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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籍贯 |
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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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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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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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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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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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证件查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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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户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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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产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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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实际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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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教区入学审核通知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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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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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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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员 |
以上信息已经核对无误。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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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⒈此表请家长用钢笔或圆珠笔工整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⒉此表中斜体字栏目由招生工作人员填写。
附件2
南京市江北新区小学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登记表
学校: 填表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
民族 |
籍贯 |
身份证号码 |
|||||||
毕业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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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谓 |
姓 名 |
工 作 单 位 |
文化程度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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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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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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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所在省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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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暂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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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派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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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预防接种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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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 说明的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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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员 |
以上信息已经核对无误。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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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⒈此表请家长用钢笔或圆珠笔工整填写,字迹要清楚;内容必须真实,准确。
⒉此表中斜体字栏目由招生工作人员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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