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各义务教育学校:
为做好2020年秋季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基〔2020〕6号)、《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舟教基〔2020〕15号)、《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的通知》(舟教基〔2018〕5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学对象
2020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即至2020年8月31日止满6周岁),初中七年级新生入学对象为当年小学毕业生。年满6周岁的新城户籍入学对象,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其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附县级及以上医疗单位证明,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备案。
二、公办学校招生
(一)公办学校招生对象。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户籍在新城的入学对象。户籍以户口本为准,户籍迁入截止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2.本市非新城户籍的入学对象,其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同)拥有新城房产并实际居住,以房产证(含拆迁协议)为准,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属于共有房产的,入学对象及其父母份额合计必须达到51%及以上;房产获证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3.在本市新城区域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并纳入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学额情况招收积分较高者,以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入围公办学校的积分名单为准。
(二)公办学校招生范围。2020年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按《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新城区域新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划分和部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舟教基〔2018〕12号)和《舟山市教育局关于公布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暂名)学区范围和新城部分义务教育学校学区调整方案的通知》(舟教基〔2019〕79号)公布的学区划分招生。
对划入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的学区实行过渡期:2020年1月20日前户籍(凭户口本)在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新划定的学区的,2020年和2021年就读小学起始年级的入学对象,可以选择按舟教基〔2018〕12号规定的原学区的招生办法入学。2022年起按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新划定的学区招生。至2020年7月底,如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教室的空气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2020年仍按原学区招生。
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如下:
1.舟山第一小学。招生区域范围: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南、富丽岛路以西区域。
2.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招生区域范围:富丽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绿岛路以东;新城大道以北、港岛路以东区域。
3.舟山第二小学。招生区域范围:千岛路以东、定沈路以北、绿岛路以西、新城大道以南区域。
4.舟山第二小学北校区。招生区域范围:高道山-油岭下以东、新城大道以北、港岛路以西区域,以及毛竹山社区。
5.南海实验小学。招生区域范围:高云路及向海天大道以南的延伸段以东、新城大道以南、千岛路以西区域,以及龙湖山庄、贝家塘区域。
6.南海实验学校惠民桥小学校区。招生区域范围:高云路及向海天大道以南的延伸段以西区域(含甬东区域)。
7.南海实验学校长峙小学校区。招生区域范围:(1)长峙岛区域;(2)2020年适当扩大班额至40名左右,如招收本学区学生后还有学额,继续接受符合新城公办学区学校入学条件的一年级新生预报名登记,其中浙江海洋大学在编教职工子女、在长峙岛的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子女和新城大桥周边田螺峙社区及学额紧张的公办学区学校新生“户房一致”的优先安排。学校咨询电话:8179559、15858051078。
8.勾山小学。招生区域范围:千岛街道浦东、曙光、蒲岙、浦西四个社区。勾山小学学区内新生2020年起不再安排到普陀区城北小学,可以选择就读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根据学额情况按类别先后安排入读。如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今年延期投入使用,勾山小学学区内选择就读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的新生先安排在勾山小学就读,待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具备开学条件后,可成建制搬入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就读。
9.南海实验初中。招生区域范围:千岛路以西、新城大道以南区域,以及龙湖山庄、贝家塘区域。
10.舟山第一初中。招生区域范围:千岛路以东、新城大道以南区域。
11.南海实验学校旌旗山初中校区。招生区域范围:(1)高道山-油岭下以东、新城大道以北区域(不含勾山区域)及毛竹山社区。(2)符合新城公办学区学校入学条件的七年级新生可以预报名登记,优先招收人才子女和距学校相对较近的舟山中学以东、翁山路以北、怡岛路以西居民子女入学,其他符合条件对象按照新城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顺序分批分类依次招生。学校咨询电话:13575635861、13567663287。
(三)公办学校招生录取顺序。经预报名登记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对象,学区学校新生按以下顺序先后安排入学。
第一类:入学对象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在2019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二类:入学对象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其父辈在新城无房产,其祖辈在2019年12月31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三类:入学对象在2020年6月30日以前取得新城户籍,房产情况属于上述第一类和第二类以外情形。
第四类:入学对象属本市非新城户籍,其本人或其父母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新城房产且一直持有。
第五类:2020年6月30日后至新学年开学前取得新城户籍,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的。
根据《新修订的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规定,上述第一类入学对象中符合2018年11月30日前取得新城户籍,并且入学对象本人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2018年11月30日前拥有新城户籍所在地房产且一直持有的,安排在学区学校就读。其余各类入学对象视学区学校学额情况按类别先后顺序安排,同类对象依次按户籍迁入新城时间先后、新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无法在学区学校入学的,纳入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对象。如有上述五类以外情形的,将根据具体情形归入相应类别。
拆迁安置对象子女、人才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回归浙商子女、招商引资项目高层管理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相关政策执行。
(四)公办学校统筹调剂安排顺序。统筹调剂对象按以下顺序安排就读学校:一是2020年6月30日及以前取得新城户籍,因学额原因无法在学区学校就读的入学对象;二是2019年12月31日前本人或其父母持有新城房产的本市非新城户籍,因学额原因纳入统筹调剂的入学对象;三是2020年6月30日以后至新学年开学前取得新城户籍的入学对象;四是未按规定进行预报名登记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
统筹调剂对象安排方法:按相对就近的原则,在学区生安排后还有学额的其它学区学校内安排;在同一大学区内,先调剂安排到另一成员学校,再调剂到大学区外学校就读。同类情况的依次按户籍迁入新城时间先后、新城房产取得时间先后顺序安排。
(五)随迁子女量化入学安排办法。市教育局依据新城管委会居住证量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的进城务工人员积分情况,按积分高低顺序,先在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学校起始年级视各校学额情况安排部分积分高者入学;再由政府向明珠学校购买学位,安排积分相对较低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免学费入读。
三、民办学校招生
(一)民办学校招生范围和招生条件。
1.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初中部和小学部):面向全市招生,2020年秋季主要招收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的新生。招生对象为本市户籍;或其父母在本市有房产;或其父母已在本市取得《浙江省居住证》。
2.舟山市明珠学校(含初中和小学)。面向新城区域招生,优先安排申请参加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并入围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多余学位通过新城义务教育招生平台统一招生。
(二)民办学校录取办法。
1.与公办学校同步录取。根据预报名情况,学校与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依次进行审核,确认符合条件的招生对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电脑随机录取系统为每个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学生随机派发一个录取顺序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根据招生计划,按照录取顺序号依次录取。对于因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按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未被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符合新城区域公办学区学校招生条件的,按照新城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参与公办学校的招生录取;不符合新城区域公办学区学校招生条件的按照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安排就读。已被电脑随机录取但自行放弃就读资格的学生,根据已经录取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明珠学校电脑派位按以下顺序分批录取。第一批:招生对象为新城户籍;或其父母有新城房产,或其父母已在新城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但未纳入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的。第二批:招生对象父母至少一方已在新城参加社会保险,或在新城就业(以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准),或在新城取得营业执照;或招生对象在新城区域内幼儿园或小学毕业且有学籍的。第三批:视学位空额情况招收其他在新城居住、工作且户籍地确无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于5月10前完成直升生意愿征求及录取工作;初中招生名额多于小学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统一招录。本校教职工子女、举办者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可优先安排入学。未招足的民办学校将于8月10日至20日进行补招,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
4.民办学校招生时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四、预报名登记
所有符合新城(含千岛街道浦东、曙光、蒲岙、浦西四个社区)入学条件且2020年秋季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学校(包括民办)就读小学、初中起始年级或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入学对象,均须按期参加统一预报名登记。新城义务教育入学预报名主要采用网上登记,特殊情况安排现场登记。具体方法详见预报名登记通告(见附件)。
(一)网上登记。
1.登记对象。①本市户籍且符合新城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中拆迁安置对象子女并要求享受相应政策的入学对象,在网上登记后还须在5月16日到现场确认信息);②意向就读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且符合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③未申请参加新城居住证量化管理,意向就读明珠学校且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④符合条件的非起始年级插班生。上述对象全部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
2.登记时间与途径。小学新生5月7日10:00—5月15日12:00,初中新生、插班生5月9日10:00—5月15日12:00,登录“舟山市新城区域义务教育入学登记系统”进行网上登记,并对填写信息、各类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承担相应后果。
(二)现场登记。
1.拆迁安置对象子女并要求享受相应政策的入学对象,以及未按时在网上登记的入学对象,于5月16日到舟山第二小学北校区(地址:新城千岛路547号,联系电话:8179101)确认信息或登记。因故未能如期办理预报名登记的,公办学校入学对象可以在5月30日、7月5日分别到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补登记,逾期不再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完成预报名登记的学生,新城户籍的统一列入统筹调剂安排对象,非新城户籍的统一回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
2.未按时在网上登记的意向就读舟山绿城育华(国际)学校、舟山市明珠学校的入学对象分别到学校登记。育华学校咨询电话:8385555、17705805858;明珠学校咨询电话:2680987、13567672385。
(三)量化入学申请登记。
凡在本市新城区域范围内居住,已申领《浙江省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就读新城义务教育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的,须在5月7日至6月15日到居住证登记地址所属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理申请手续,逾期不予受理。受理地址和咨询电话:临城街道便民服务中心(临城街道海景道528号,2292383);千岛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千岛街道海天大道1555号,2296731)。申请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具体详见《居住证量化管理申请所需材料》。
五、新城义务教育非起始年级插班安排
新城义务教育学校非起始年级插班,原则上每年只在九月初安排。要求在新城义务教育非起始年级插班的,必须在2020年6月30日前取得新城户籍,经原学校主管教育局同意,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登记。
转学申请提供材料与新生相同,不再要求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表”等其它纸质证明。学生转学不能变更年级,否则电子学籍不能转接,一律回原学校就读。
经预报名登记审核符合插班条件的对象,视学额情况由市教育局统筹调剂安排。在学额许可的情况下,先在学区学校安排插班,学区学校只能安排部分的,按入学对象户口和房产一致的优先,入学对象在学区取得户籍时间早者优先的原则安排插班。超出学额的调剂安排到其它学校插班。基于新城各公办小学班额基本满员的实际,要求插班的学生一般主要安排到舟山第二小学北校区,个别年级安排到南海实验学校惠民桥小学校区或舟山第一小学北校区。
六、其他事项
1.各学校要切实做好招生工作宣传,按要求认真配合做好预报名登记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新城居民子女按期入学。市教育局将通过舟山市教育局官网、舟山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和其他媒体发布招生信息,同时统一印制招生通告发放到各学校和新城各社区。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咨询电话:2046203、2036049、2046209。相关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也可咨询学校。
2.招生结果名单由基础教育处分批次抄告学校,一般在8月初左右完成,并根据抄告的学生名单核发学籍。各批次抄告招生名单下达后,学校应当在5日内做好学生的报到确认工作,并把报到情况及时上报基础教育处。严禁学校擅自违规招生(主要包括招收区域外的或不符合年龄要求、不符合就学准入条件,和擅自超出计划等),严禁以借读、学籍挂靠、无学籍跟读等形式接收学生就读。如有违规,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舟山市教育局
2020年4月24日
关注智慧山微信公众号(zhihuishan2013)后,在公众号里回复以下关键字,即可得到相应资源!
公开课、作文、复习、试卷、知识点、活动、拼音、字母、钟表、看图写话、故事、双语故事、成语、常识、APP、语文、数学、英语、百家姓、三字经、唐诗三百首、自助查询、超级口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