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市海曙区镇明中心小学新生登记入学通告

2020年海曙区镇明中心小学

新生登记入学通告

(云石校区)


根据海曙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凡在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时段出生的,户口、房卡或房产证在本校服务区(户主均应是入学儿童父母)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日期内到网上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网址http://nb.zjzwfw.gov.cn)。 

1.本校(云石校区)服务区:

镇明中心小学云石校区:

月湖街道的县学社区、桂井社区、梅园社区

2.网上登记办法:

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海曙区城区,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

3.网上登记日期:6月1日9:00-6月8日17:00

4.现场审核时间:6月20日

      8:30—11:30  县学社区

      13:00—16:00  梅园社区  桂井社区

      地点:云石校区一年级教室

5.现场审核要带资料:

凡户口和房产证(或房卡)在上述社区地段的适龄儿童家长随带以下资料(不用带孩子):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籍地址、父母、适龄儿童各一页)

        (2)房产证(或房卡)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房产证号和户主页)。

        (3)防疫接种证卡原件。

6.新生入学通知书领取:

在网上登记的适龄儿童,经学校审查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将在7月29日发出新生入学通知书。(放在校区门卫,请家长到时来取。)


学校教导处联系电话:

云石校区教导处:55845713(郑老师)

特此通告。


2020年海曙区镇明中心小学

新生登记入学通告

(实验校区)


根据海曙区教育局的有关规定,凡在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时段出生的,户口、房卡或房产证在本校服务区(户主均应是入学儿童父母)的适龄儿童均须在规定日期内到网上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网址http://nb.zjzwfw.gov.cn)。

1.本校(实验校区)服务区:

段塘街道的南都社区、新典社区(环城西路以东、新典路以北、粮丰北路以西,穿云霞路至市委党校河道以西,恒春街、苍松路与环城西路交叉口以南区域)。

2.网上登记办法:

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学生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选择海曙区城区,进入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志愿。

3.网上登记日期:6月1日9:00-6月8日17:00

4.现场审核时间:6月20日

      8:30—9:30新典社区(前面所写区块)

      9:30—10:30南都社区(南都绿洲、环城西路南端585号公寓楼) 

     10:30—11:30南都社区(茶花园、桂花园)

     13:00—14:00南都社区(月季园、玉兰园)

     14:00—15:00南都社区(百合园、紫园)

     地点:实验校区一年级教室

5.现场审核要带资料:

凡户口和房产证(或房卡)在上述社区地段的适龄儿童家长随带以下资料(不用带孩子):

         (1)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户籍地址、父母、适龄儿童各一页)

         (2)房产证(或房卡)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房产证号和户主页)。

         (3)防疫接种证卡原件。

6.新生入学通知书领取:

在网上登记的适龄儿童,经学校审查后,符合政策规定的将在7月29日发出新生入学通知书。(放在校区门卫,请家长到时来取。)


学校教导处联系电话:

实验校区教导处:55845731(徐老师)

特此通告。


2020年海曙区直属小学流动人口子女

新生登记入学通告


根据省、市、区人民政府关于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的有关规定,凡在户籍所在地有监护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应在户籍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年满六周岁(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时段出生)且确实需要在海曙区直属小学就读的符合入学条件的流动人口子女,可在规定日期内到网上办理入学登记手续,经审核通过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一、入学条件及录取办法:

(一)入学条件。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本区小学的,须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①父母双方在海曙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海曙区暂住一年以上并持有效《居住证》,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②父母一方在海曙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截至2020年4月30日,与海曙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取得在海曙区的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③父母一方在海曙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0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以上,查验日仍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二)报名录取规定。同时具备以上条件的随迁子女,经网上预报名,初审合格者,可持该适龄儿童的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现场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今年招生计划,以父母一方年度积分高低作为先后顺序予以录取。

(三)已在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高新区、镇海区内购有自住房,其子女不再适用流动人口招生政策,除房产在海曙区的将不再安排入读本区学校。

二、申请时间:

1.6月1日9:00-6月8日17:00止,登陆网址:http://nb.zjzwfw.gov.cn,进行网上预报名。

2.6月23日-24日现场审核。凡预审核通过的,持家庭户口本和入学条件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到区教育局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三、入学通知:

经审查后符合政策规定的海曙区流动人口子女新生,由区教育局安排学校就读,有关学校将在7月28日-29日发出新生入学通知书。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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