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户籍在本街道适龄儿童、持有本街道居住证且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非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
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本街道户籍适龄儿童,持区级以上(含区级)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及户口簿,到学区对应小学申请办理相应手续,6月底前到街道教辅室审批。
报名办法
(一)户籍在本街道的适龄儿童
持有石碶街道户籍(户籍证明有效期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且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本户口簿(以下简称“户籍生”)。可在规定时间从浙江政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详见《小学报名操作指南》)。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9:00 — 6月8日下午17: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
2.入学报名系统地址说明:
(1)电脑端报名网站:
①本街道户房一致:浙江政务网(http://nb.zjzwfw.gov.cn)→ 定位至“宁波市” → 宁波市入园入学专区 → 一年级报名 → 石碶街道我要报名 →
②本街道户房分离,意愿按户籍对应学区入学:浙江政务网(http://nb.zjzwfw.gov.cn)→ 定位至“宁波市” → 宁波市入园入学专区 → 一年级报名 → 石碶街道我要报名 →
(完成所有信息填报与上传后必须选择“以户就近”)
(2)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进行注册报名。
3.报名准备证件:户口簿主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报名儿童页原件照片,房产证原件照片等
4.户籍学区划分表
特别说明:本街道户籍的超龄儿童随带延缓入学等相关证明材料,先到石碶街道教辅室进行报名登记,于规定时间内自行网上报名。
(二)意愿按房产学区入学的适龄儿童
父母在本街道有住宅房(监护人所有权为100%,房产证明有效期在2020年3月31日之前)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以下简称为“房产生”),可在规定时间从浙江政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街道教辅室将按“房产学区”对应原则,依据房产证取得时间排序录取,如遇房产对应小学无法接纳时,教辅室将统筹邻近公办小学分流(不服从分流的视自动放弃)。
1.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9:00 — 6月8日下午17: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
2.入学报名系统地址说明:
(1)电脑端报名网站:
①非本街道户籍房产生:
浙江政务网(http://nb.zjzwfw.gov.cn)→ 定位至“宁波市” → 宁波市入园入学专区 → 一年级报名 →石碶街道我要报名 →有房无户→
②本街道户房分离,意愿按房产对应学区入学:
浙江政务网(http://nb.zjzwfw.gov.cn)→ 定位至“宁波市” → 宁波市入园入学专区 → 一年级报名 → 石碶街道我要报名 →
(完成所有信息填报与上传后必须选择“以房就近”)
(2)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进行注册报名。
3.报名准备证件:房产证原件照片,户口簿主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报名儿童页原件照片等。
4.房产学区划分(以下面图表分界为准)
雅戈尔小学(A):S214道路以南、鄞州大道以东区域
宸卿小学(B):石碶北路以东、S214道路以北区域
冯家小学(C):石碶北路以西、S214道路以北区域
栎社小学(D):
(1)栎社村、星光村、联丰村、汪家村、黄隘村、车何渡村区域
(2)有意向就读“栎社小学”的其他学区“房产生”(需在6月6日前向栎社小学提交纸质申请书,具体由教辅室核定)
石碶实验小学(E):
(1)东杨村、横涨村、上王村、西杨村区域
(2)有意向就读“实验小学”的其他学区“房产生”(需在6月6日前向实验小学提交纸质申请书,具体由教辅室核定)
* 注:同一套房子内已有其它家庭的孩子在该校就读的适龄儿童不再视作该学区的“房产生”。
(三)在本街道实际居住的“随迁子女”
1.入学条件:按照《海曙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段入学管理办法》执行,流动人口适龄子女申请入读本街道小学的,须同时符合以下三点:
(1)父母双方在本街道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20年4月30日,在本街道暂住一年以上并持有效《居住证》,查验日仍在按规定办理,无中断;
(2)父母一方在海曙区有合法稳定的职业,截至2020年4月30日,与海曙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取得在海曙区的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3)父母一方在海曙区依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0年4月30日,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以上,查验日仍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2.入学程序:
(1)报名方式、时间:
“随迁子女”可在规定时间内从浙江政务网(网址:http://nb.zjzwfw.gov.cn)或手机端下载浙里办APP,通过注册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6月1日上午9:00 — 6月8日下午17:00(逾期报名系统关闭)
(2)报名准备证件:
①户口簿主页、户主页、父亲页、母亲页、报名儿童页原件照片
②社保证明文件(可通过手机浙里办APP查询并打印)
③流动人口量化积分(2019年度)明细单(可通过手机浙里办APP查询截屏)
④父母双方居住证正反面原件照片等
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核查验后,街道教辅室将按相对应区域以年度量化积分高低为先后顺序有序安排其入学。
(四)现场补报名:
1、在本街道内幼儿园大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如报名有困难,由就读幼儿园招生办公室提供帮助,于6月8日12:00前完成报名;
2、非本街道幼儿园大班就读的适龄儿童家长,如报名有困难,可于6月13日上午到街道教辅室招生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录取
(参加民办学校摇号的适龄儿童,录取流程请参阅市、区相关招生政策)
(一)“户籍生”在报名登记审核查验后,街道教辅室将按户籍学区对应和分流原则,将录取名单下发到相关小学,7月6日前由学区小学通知。
(二)“房产生”在报名、登记、查验后,街道教辅室将按“房产学区”对应和分流原则,将录取名单下发到相关小学,7月8日前由各小学通知。
(三)“随迁子女”录取批次及时间:
1.第一批(公办小学余额数):在招收户籍、房产生工作结束后,在学校学额许可情况下,招收符合下列条件并有意愿到公办学校就读的“外来随迁子女”,由街道教辅室统筹。具体条件及顺序为:
(1)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要求落实的人才等优抚优待对象子女(须提供街道以上相关证明)。
(2)居住在石碶街道内,父母均持有《居住证》且父母一方有流动人口量化积分的(指海政办发【2017】79号认定的积分),在相对区域以积分高低排序录取。
(3)石碶实验小学、栎社小学面向全街道招收符合条件的“外来随迁子女”。
被公办小学录取的学生,由教辅室将名单下发到相关小学,7月底前由各小学通知。
2、第二批(民办学校):未被公办小学录取的符合条件 “随迁子女”,可在7月10日前自行到本街道两所民办小学报名登记,街道教辅室将根据本人意愿和学校学额,按照“暂住就近”原则进行审核和统筹,各民办学校不得在7月10日前录取网上报名不成功的学生,对符合条件而逾期不报名的学生,一律视作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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