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入学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一组织实施的原则。依据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文件要求,今年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在教育局的统一领导、组织和监督下进行。
(二)坚持免试入学原则。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免试入学的招生政策,不得以学生各类成绩作为招生的依据,更不得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招生期间和学生入学后,不得组织优等生选拔和分班考试,一律采取电脑随机编班,确保学生入学机会均等。
(三)坚持划片招生原则。全区各公办小学、初中继续实行划片招生,确保每名适龄儿童、少年都有一个公办学校学位。初中择校生不享受公办省级示范性高中公助生指标分配到校政策。
(四)坚持分类依次招生原则。学校招生要按类别分批验审、依次录取,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
(五)坚持随迁子女“两为主”原则。按照“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统筹安排在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就读,保障其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全面实施“阳光招生”,努力保障入学机会均等,切实维护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主动将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划片方案、咨询及监督方式等信息进行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入学工作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
二、招生入学区片划分
三、片内生认定原则
(一)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住房符合“两统一”原则〔祖孙三代户口在一起,祖(外祖)父母为户主、房主等同父母为户主、房主〕。
(二)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和住房达不到“两统一”原则的,以其父母名下合法房产和户籍作为确定片内学校的依据。
(三)新购住房迁入新居的,虽然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造成户籍不能迁移的,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安排学生入学。小学学生可以按新居住地确定片内学校;初中学生按附件2(初中划片方案)中安排的学校就读。新购住房户籍能迁入由于学生家庭个人原因不迁入的,新购住房不能作为确定片内依据。
(四)因原居住小区拆迁改造而在外租房居住或投亲靠友的,凭拆迁协议和临时居住地居(村)委会居住证明,由现居住地所在学校按片内生安排入学。原丰润县户口新购住房不能迁户口的和拆迁临时居住地在第七十四中学片区的七年级学生安排到第七十六中学就读;因班额等原因片内学校确实不能接收的,由教育局协调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五)其他户籍或房产情况特殊者,由教育局审核相关材料后为其确定就读学校。
四、招生入学
(一)民办学校招生
1. 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2. 民办学校招生计划
民办学校要严格依据河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中相关规定制定招生计划。教育局依据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并结合我区教育资源情况确定各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各民办学校要严格执行教育局批准的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
3. 民办学校招生办法
在家长自愿的前提下,允许同一举办者旗下幼儿园适龄儿童升入所属民办小学一年级;允许同一举办者旗下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所属民办初中七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剩余招生计划面向全区招生,当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确保不超招生计划总数。适龄儿童、少年按照随机派位结果,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且未向学校说明原因的视为放弃就读机会,产生的空余学位由教育局采取随机派位方式进行补录。所有报名但未能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按公办学校招生通知的要求到相应服务范围内的公办学校报名入学。
依据现有中小学招生计划,6月28日-30日有报名意向的家长,可通过关注丰润招生微信公众号(见附件6)通过网上报名。每名学生最多可申报2所民办学校,适龄儿童、少年按第一志愿、第二志愿填报。民办小学可填报志愿为:金桥小学、道尔顿国际学校、德利金秋小学。民办初中可填报志愿为:金桥中学、道尔顿国际学校。7月2日教育局依据申报志愿,从第一志愿开始组织几所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第一志愿招录不足时从第二志愿补录,录取结果在招生平台予以公示,并通过招生平台以微信形式下发录取通知。7月3日-7月6日被录取的学生到民办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二)公办学校招生
1. 公办小学招生
小学招生工作在教育局的监督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在完成规定招录任务,鼓励将班额控制50人以内,确实不能实现班额50人,最大班额不超出55人。入学年龄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丰润镇中学、七十六中学两所九年一贯制学校,继续招收小学一年级学生。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学生,不允许再在公办小学招生时报名。
小学招生工作从6月24日下发公告之日起,到7月30日招生结束。小学招生工作,严格按公告、网上报名、录取三个程序进行。招生结束后不再办理小学入学事宜。
(1)公告:各小学6月24日-7月2日向服务范围内的小区、村委会张贴招生公告,同时利用网络平台等媒介做好广泛宣传。
(2)网上报名: 7月3日—7月8日,各校组织网上报名,学生网上报名只能按服务范围申报一所公办学校,严禁上传假户口、假房产信息、弄虚作假择校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各学校要分批次审核户口和房产信息(户口本、房本办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5日)。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该校录取资格,由教育局安排其它学校就读。由于个人申报假信息错过片内生招生机会的,后果自负。原则上未在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不予录取。
(3)录取:录取工作7月10日—7月30日。结合丰润实际,各校要依据学位数量严格按批次依次录取。
第一批次:符合“两统一”条件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划片范围内既有户口又有产权房;新购住房已入住,但因客观原因不能迁入户口的)。
第二批次:参加湖北抗疫医护人员子女、持凤凰英才卡子女和符合拆迁安置政策子女。
第三批次:适龄儿童及父母均有划片范围内户口(不含靠挂户口)但无产权房。
第四批次: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划片范围内有产权房,但在划片范围内无户口。
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按规定的划片范围持相关证明在网上报名,在学位允许的情况下,就近安排随迁子女入学,若超过班额规定不能安排入学的,由教育局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所有适龄儿童依据学位数量按批次依次招生,若每个批次通过审验报名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要采取公开、公平、公正的方法组织招录,各校富余名额招录办法于7月30日前交教育科,。7月30日前完成按批次录取工作,并通过招生平台以微信形式下发录取通知。未录取的学生,由教育局结合相关学校统一组织协调,安置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小学不允许接收片外学生入学,把城区周边学生择校作为整治重点,严格控制学生择校。小学严禁接收不足龄学生入学,否则不予注册学籍。各小学务于7月31日前将小学新生录取花名册(附件3)交教育科,电子稿发jyklyq2010@163.com。
2. 公办初中招生
初中招生工作在教育局的监督下,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在完成规定招录任务,鼓励将班额控制50人以内,确实不能实现班额50人,最大班额不超出55人。7月31日—8月2日,各校组织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结束后,8月3日—8月10日,各学校要分批核实户口和房产信息,(户口本、房本办理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25日),弄虚作假者取消录取资格。录取顺序同公办小学一年级招生顺序。8月11日学校对网上报名登记学生的房产和户口审核无异议直接录取,并通过招生平台以微信形式下发录取通知。不符合片内学校招生范围或学校学位短缺未被录取的学生,教育局协调相关学校,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对招生出现的特殊情况学校要及时和教育局沟通解决。
初中不允许接收片外学生入学,择校生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分配指标。各中学8月12日前将新生录取花名册(附件4)交教育科。纸质稿加盖公章,电子稿发到邮箱:jyklyq2010@163.com。
(三)随迁子女入学
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省市居住证制度和教育厅有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以下基本证明材料:一是合法有效的居住证,二是父母营业执照或务工单位证明,三是户籍证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按相应的报名要求在网上报名。各中小学要按照上述三个条件就近安排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如果就近入学学校超过班额规定,由教育局安排到其他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按照学籍管理规定,必须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立学籍。公办和民办学校都不得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收取有别于本地户籍学生的任何费用。学校要实行混合编班和统一管理,促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融入学校和城镇生活。
(四)特教学校招生及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特教学校招生和普通中小学同步进行,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相同,特殊情况可以适当放宽。各镇乡中心学校、各中小学要切实做好特殊教育学校招生和普通学校接收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要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残疾儿童摸底调查工作。对确实不适合随班就读学生,要指导、动员这些残疾儿童到我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普通中小学应当依法接收本校服务范围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在随班就读班级的课堂教学中,要处理好普通学生与残疾学生的关系,应当以集体教学为主,并要对残疾学生加强个别辅导。对不能到校随班就读的重病重残学生,按照“全覆盖”的原则,采取“一人一案”的方式,通过多种途径开展送教上门服务工作,最大程度地满足我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多样化的特殊教育需求。
(五)农村留守儿童入学
农村留守儿童入学,实施“三个优先保障”,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基本教育服务。积极配合民政、公安等部门,做好留守儿童教育关爱工作。要及时、合理安排返乡流浪儿童入学。
(六)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按照《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高度重视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工作,纳入统一划片方案,确保所有现役军人子女全部顺利入学。对情况特殊的现役军人子女要开通绿色通道,给与特殊关照。
要落实好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的教育优待政策。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不折不扣地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救治一线医护人员子女教育优待工作。
要积极贯彻落实城镇化建设、户籍制度改革、人才引进以及优化营商环境等政策要求,妥善做好农业转移人口、“凤凰英才计划”引进人才以及来唐投资人员等群体随迁子女入学工作。“凤凰英才计划”按唐教基〔2018〕22号文件执行,来唐投资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按唐教基〔2018〕21号文件执行。
(七)丰润镇中业余体校招生
在原丰润片小学毕业生中招收部分优秀运动员。在学生本人和家长自愿的基础上,学校按计划录取,录取结果报区教育局备案。所录取的优秀运动员按片内生对待。
五、中小学毕业
(一)小学毕业
今年继续进行小学毕业质量检测,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检测由教育局命题,各校自行组织检测。检测成绩以等级制形式记入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不得按成绩对学生、教师、学校进行排队。区内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在现就读学校报名并参加考试。
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区教育局统一印制,小学毕业生登记表中涉及到的姓名、学籍号、年级、毕业学校必须与学籍系统信息一致,填报志愿按划片方案填写。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原丰润片各镇乡交中心学校保管,镇乡小学的部分毕业生计划且符合到城区上初中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及花名册单独造册报到教育科;区直小学和常庄镇、银城铺镇、刘家营乡统一交教育局教育科保管。各小学务于7月13日前将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毕业生花名册(附件5)及电子稿按上述要求上报到各镇乡中心学校或教育局教育科。凡户口不在我区,且不准备在我区初中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登记表由学校单独装袋上报到教育科(小学毕业生登记表后要附有该生户口本首页、父母页、学生页和房本页),毕业生花名册及电子稿单独造册上报(含镇乡学校)。花名册电子稿发送到邮箱:jyklyq2010@163.com.
(二) 初中毕业
1. 所有九年级在籍生全部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2020年九年级学生毕业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毕业证书。
2. 初中毕业生享受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的规定
2021年初中毕业生继续执行省示范性高中指标分配到校的政策。符合下列条件,可享受分配到初中学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招生指标:
(1)七年级按规定划片入学,初中阶段始终在该校就读的,享受该校指标。
(2)七年级按规定划片入学,初中阶段确因户口、住址迁移,经区教育局批准转入新的管境学校就读的,享受新转入学校指标。
(3)七年级入学到金桥中学、道尔顿国际学校就读,初中阶段始终在该校就读的,享受该校指标;七年级入学到金桥中学、道尔顿国际学校就读,中途经区教育局批准转回管境学校就读的,在哪所学校就读时间长,享受哪所学校指标;七年级入学到国办学校就读,中途经区教育局批准转入金桥中学、道尔顿国际学校就读的,享受金桥中学、道尔顿国际学校指标。
(4)38中、74中、76中三所学校学生入学后,不论任何原因相互转学的,不再享受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指标。
(5)唐山市区户口(路南区、路北区、高新区、古冶区、开平区等)在原新区片同一所学校就读满三年的享受唐山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在原丰润县片同一所学校就读满三年的享受丰润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唐山市外县户口(玉田、遵化、迁西等)在同一所学校就读满三年的享受丰润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不能享受唐山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
(6)唐山市外户口(含外省),在原新区片同一所学校就读满三年的可享受唐山市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在原丰润县片同一所学校就读满三年的可享受丰润区省级示范性高中指标。
(7)七年级入学到区外国办或民办学校就读,中途经区教育局批准转回管境学校就读的,不论时间长短,均不享受分配到初中学校的省级示范性高中的招生指标
六、控辍保学工作
各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河北省教育厅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意见》(冀教基〔2018〕34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控辍保学“七长”责任制,扎实做好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在全面建立县、乡、村、校四本适龄儿童、少年台账的基础上,充分结合招生工作,摸清小学一年级、初中七年级入学人数,确实无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由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教育局组织区残疾儿童专家鉴定委员会鉴定。除确实无接受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少年外要全部入学。特别要做好残疾儿童随班就读工作,严禁以各种理由拒收残疾儿童入学。有接受教育能力,但因身体原因无法到校学习的要做好送教上门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教育孩子不要参与社会机构举办的“国学班”、“读经班”和“私塾”等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教育局将加大对此类办学的查处力度。
七、规范招生行为
(一)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区教育局成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亢瑞秋任组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副局长任副组长,教育科、行风办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任成员。招生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教育局教育科科长担任。学校要建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一把校长担任。各中小学校长作为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与教育局签订规范招生工作责任状,严肃招生纪律,规范招生程序。招生工作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纪律,规范招生工作。教育局将围绕提前招生、考试招生、违规招生和乱收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抽查,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违规的公办学校责令限期整改,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罚。对违规的民办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数、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对违规违纪的个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对校长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党纪、政务处分。
(二)严格控制班容量。2020年秋季小学、初中一年级招生鼓励学校按国家规定班额小学45人、初中50人组织招生。达不到国家规定标准的,按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不得新增56人及以上大班额。
(三)加强学籍管理。充分利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功能,组织好小学入学和小升初工作,确保学生及时入学、升学。各中小学严禁挂空学籍和无学籍就读,严格按照学籍管理规定为学生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四)加强新生分班管理。各初中学校新生分班工作由教育局统一组织,各初中学校具体实施。分班一律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办法进行,不能以学生各类成绩作为分班的依据,严禁出现各种形式的“快慢班”、“重点班”。分班结果加盖教育局公章后,在学校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学生毕业前学校不得擅自调整。
(五)招生实施网上报名。按疫情防控要求,招生严格按网上申报。对监护人网上操作有困难的,学校要做好服务,帮助其完成网上报名,教育科将结合网上报名信息为学生注册学籍。
此文件的解释权在教育局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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