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根据《西固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西教发〔2020〕48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福利三小2020年秋季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01
招生对象
凡符合我校招生片区,满足招生条件的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2013年8月31之前出生、超过7周岁的儿童需开具相关证明,说明延缓入学的原因。
02
基本原则
1.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原则。以西固区教育局划定的本校服务半径,招收适龄儿童入学。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3.全纳平等原则。
03
招生范围
招收公园路以东,先锋路立交桥以西,铁路以南,石头坪、马耳山角以北(含宏泽园小区)片区的适龄儿童。
04
基本原则
1.网上报名时间:(家长网上填写信息)
7 月 1日——7 月 2日 一年级A、B、C类学生网上报名
7 月 3日——7 月5日 一年级D、E、F、G类学生网上报名(A、B、C类学生仍可网上报名)
2.网上预审时间:7月6 日—— 7月 7日
3.现场核查信息:7 月 8日--- 7月12 日(上午 8:00--11:30 下午 2:30---5:00 )(收到录取短信的家长在指定时间段携带相关证件到福利三小核查信息)
05
招生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加现场验证方式进行招生录取。招生人数严格按照西教发〔2020〕48号文件精神进行,招满为止。
06
招生顺序
第一批次:西固区户籍及西固区购房儿童
第一顺序:A类 有房有户儿童。
户口和住房均在我校招生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均为入学儿童监护人,且在同一个户口本上。
第二顺序:B类 有户无房(第一类)儿童。
户籍在我校招生片区内,户主和房产证所有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适龄儿童和其中最少一个监护人在这个户口本上(集体户和空挂户除外)。除提供祖辈的房产证(包括有房证明)外,适龄儿童父母双方还需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出具的兰州市近郊四区的无房产证明。
第三顺序:C类 有房无户儿童。
户籍不在学校片区,所购住房在片区内,房屋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监护人,需提供有房证明。如该儿童属于西固区内购房随迁子女,则需另行准备西固区居住证。
第四顺序:D类学校撤并儿童。
因户籍所在地农村小学已撤并,家长在我区城区务工的适龄儿童。需提供:户口簿、适龄儿童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租房合同、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开具的家长在我区城区务工证明,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已在城区购房的,按有房无户到购房所在片内学校就学。
第五顺序:E类有户无房(第二类)儿童。
指户籍在学校片区内的公共集体户或户主为其父母,现无房,暂时租住,提供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开具的无房产证明和租房协议。
第二批次:随迁子女
第六顺序:F类 有证有社保租房儿童。
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并缴纳社会保险(需提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居住证所在位置和所租房屋在我校片区内。
第七顺序:G类有证租房儿童。
监护人持有居住证,所租房屋在我校片区内的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必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监护人在2020年7月1日前尚未领取到居住证,仅持有居住证领取凭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随迁子女不能在西固区申请入学,建议回原籍入学,待居住证办理好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在招生过程中,如有政策性保障儿童,监护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达学校现场审核后,学校将认定材料统计上报西固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招生工作。(详见:附件3)
在各批次、各类别儿童招生完毕后,如学校仍有学位空额,可根据学位空额情况,依据凭证签发时间顺序招生入学。
07
招生要求
1.所有适龄儿童都必须先进行网上报名,学校审核通过后,凭学校发的预录取短信在指定时间段到学校审核信息。
2.报名上传网上的户口本、房产证、有房证明、无房证明、入住证明、居住证、接种证等材料应真实有效。为杜绝户口本造假,学校将与辖区派出所对接,进行信息真实性核查。有房证明和无房证明学校初审时要通过二维码扫描判断真假。一经核实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直接通过招生系统将该生放入虚假信息库,取消本片区入学资格,等全区招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调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学。对造假还恣意寻事的家长,必要时以系统中上传的虚假信息照片为证据,通过程序移交公安部门处理。
3.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到校核查信息时,须在监护人陪同下携带儿童户口薄、父母及其他法定监护人有房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等相关手续)、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来学校办理入学登记手续;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无房证明、父母婚姻状况相关证明等备用材料。
4.区外适龄儿童到校核查信息时,需提供监护人持有的居住证、入学儿童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已在招生片区内购房、参加社保的家庭还要需准备有房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凭证等备用材料。
5.照顾政策:依据《兰州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兰州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兰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驻地或户籍在西固区的符合条件的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学科领军人才、带头人,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对市、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有突出业绩的人员子女,市区政府认定或表彰的人才子女等,可在西固区福利三小入学网络申请系统“政策性保障”栏提出申请,监护人应携带相关证件到达学校现场审核后,学校将认定材料统计上报西固区教育局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招生工作。
6.以上招生所需证件均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登记时查原件、收复印件。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法定监护人及入学儿童所在页;房产证复印房屋所在页。
08
现场核查信息时间安排
7月8日 8:00—12:00 第一顺序A类
7月8日 14:30—17:00第二顺序B类
7月9日 8:00—12:00 第三顺序C类
7月9日 14:30—17:00第三顺序C类
7月10日 8:00—12:00第四顺序D类
7月10日14:30—17:00第五顺序E类
7月11、12日 8:00—12:00 第六、七顺序F、G类
备注:
1.凭学校发的预录取短信在指定时间段到学校审核信息。
2.相关证件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现场审核时一名适龄儿童只允许一位监护人佩戴口罩,并保持一米以上的间隔距离,听从安保人员安排依次进入审核地点。
09
注意事项
1.学校按顺序对各类适龄儿童进行录取,完成上一类别录取后方可开始下一类别录取;如因学位限制,无法将某一类别儿童全部录取,将依据该类别户口迁入时间和购房时间依次排序录取。
2.挂靠户、空挂户等“房户不一致”的西固区户籍儿童,不纳入学校招生划片范围,由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至其它有学位的学校入学。
3.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将丧失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随迁子女将丧失西固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由教育局按相关政策调配到其他学校。
4.在规定时间内未在招生系统中注册的片内学生,超过招生时段,且片内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待招生结束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全区学位情况,登记调配至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学。
5.本年度招生继续执行,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招生系统将房产证地址自动存入云端服务器,以后每年招生时系统自动进行比对提醒。
6.没有房产证仅持购房合同的,购房所有人必须为适龄儿童监护人,并同时出具购房机打发票原件和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房证明,发票购房人名称与购房合同房产所有人必须一致。对私下交易的合同,不予认可。
7.监护人提供的有房或无房证明必须是近一个月内从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提供的。房屋证明只认可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证明,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等开具的房产证明不予认可。
8.考虑疫情防控需要,我校设立招生热线,以打电话进行线上咨询为主,本着“非必要不线下”的原则,不建议家长集体或个人亲自到学校或教育局面询。
10
招生地点
1.报名网址:http://lzxgxsrx.wpyun.com
2.信息核查地点:西固区福利路第三小学。
11
招生入学咨询监督电话
1.招生咨询电话:福利三小(7556370)
2.招生现场咨询处:福利三小校门口。
3.监督电话:西固区纪委(7556871)
西固区教育局(7553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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