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关于印发〈包头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包教发〔2020〕12号)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01 /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巩固义务教育发展成果,提高义务教育管理水平,大力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规范招生行为,有效遏制择校现象,依法依规实施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
02 /基本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学”和统筹安排的原则。教育、公安户籍部门配合,认真统计分析我区适龄儿童少年的相关信息数据,按照“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统筹安排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
(二)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原则。保证在一定时间内招生区域划分的稳定性,结合九原区棚户区改造和新的区域规划,在坚持相对稳定、适度调整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确定招生区域。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区教育局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招生范围、招生时间、阳光分班等涉及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四)坚持“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原则。具有九原区户籍的学生,按学校服务区域相对就近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依据居住地址,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一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如果某一所学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多余的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03 /关于教育优待政策的相关规定
(一)在九原区居住的驻包现役军人(含当年复转军人、退休军人)子女、烈士子女、1—4级伤残军人子女。
(二)在九原区居住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子女、1—4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荣获二等功以上或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的英雄模范子女。
(三)在九原区居住的港澳台胞、归侨华侨、外籍适龄子女。
(四)为九原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在九原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随迁子女。
(五)支持九原区教育事业发展,对九原区教育事业发展有特殊贡献人员子女。
04 /关于小学、初中招生的相关规定
(一)区教育局不接受任何单位部门的择校申请函,不接受除优待对象之外的个人择校申请。如有特殊情况,可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出具相关证件和材料向区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经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
(二)严格控制招收包头市非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包头市昆区、青山区、东河区、稀土高新区、石拐区的不属于进城务工人员。进城务工人员:一是指非我市户籍,已取得包头市居住证的在包务工人员;二是指土右旗、固阳县、达茂旗、白云区户籍到市区合法稳定居住的取得流入地居住证的务工人员。
(三)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小学班额控制在45人之内,初中班额控制在50人之内。超规定班额招收学生,需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报告。
(四)对九原区被拆迁户子女入学的规定:
1.拆迁后回迁原址的,仍按原来入学相关办法。
2.拆迁后异地安置的,按新安置地划片入学相关办法。
3.拆迁后享受经济补偿的,按原户籍地或新购房所在地划片入学相关办法。
(五)实行新生网络学籍注册,由区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情况限定学籍号段,由学校完成学籍注册。各学校私自招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六)九原区户籍的中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或无能力入学的,可按有关规定,由监护人持户口簿、房产证等有关证明,于6月18日—7月18日到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办理缓学、免学手续。
(七)有残疾的适龄儿童可根据情况随班就读或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智障儿童可到沙河二小培智班报名。
(八)电脑派位结果在各划片区域内进行公示,学校按照派位结果予以报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九)所有证件(包括户口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营业执照等)截止2019年8月31日前有效(特殊说明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不提供相关证件,登记不真实的,责任自负,必要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分配,分配后不再进行调整。
(十)九原区内的民办中小学校招生工作,纳入九原区统一管理,按照九原区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同步进行。
(十一)各校要阳光分班,公示分班方案和分班结果,公开分班过程。不得设置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实验班、特长班。
(十二)未尽事宜由九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05 /小学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九原区户籍、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适
龄儿童。
2.符合相关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网上信息采集
6月10日—17日由适龄儿童家长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bm.btjy.net:5051/btjy,6月17日23点59分关网)进行网上注册,按照相关说明和提示填写完整、准确、真实信息,并按照《九原区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定的学校招生范围选择预报学校。提交后打印“2020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凡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网上注册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一律不予安排在九原区就读。一个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一个学校。
(三)招生划片范围
沙河一小:设南校区(原沙河一小)3—6年级就读和北校区(蒙小东侧)1—2年级就读。具体招生范围是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文明路以西所包含的社区(小区)、街坊和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以东、哈林格尔路及变电站以南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建设路以南选择沙河六小、建设路以北选择二道沙河小学)。包括:文明小区、金沙华府、农机家属院、水泥厂楼、九郡世纪广场、九郡嘉园、桐荷嘉苑、新春小区、太原路街坊、黄金小区、黄金嘉园、景湖小区、三十三中家属楼、富康小区、花园小区、酒厂家属楼、老干楼、巨力小区、恒大华府、恒大帝景、恒大未来城、教育局旁羊绒衫家属楼。
沙河二小北校区:建设路以南、文明路以东、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健康路南段和花园路北段以西,所包含的社区(小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子女(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沙河四小)。包括:文明路6—10号街坊、健康路2—8号街坊、花园路1号街坊、朝聚眼科住宅楼、工会住宅楼、二小住宅楼、武装部住宅楼、农行恒源小区、永禄大厦、万达小区、万达花园、鹿昌新苑、润泽阳光小区、银海小区、宁鹿佳苑、兰溪花园、景天花园二期、富贵嘉园、俊林花苑小区、农机小区 、民政小区、林业局小区、电力住宅小区、康园、老干楼。
沙河八小(沙河二小南校区):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南、文明南路以东,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选择沙河四小或沙河五校)。包括:恒泰嘉园、富丽家园、振翔小区、融茂第一城、民悦家园、韩庆坝东村、梁家营村(黄河大街九原段以南)、利民佳苑、中兴嘉园、铁西第六、第七街坊。
沙河三小:210国道西侧、110国道以南、建设路以北和210国道东侧、哈林格尔路以北、文明北路以西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210国道以西选择三道沙河小学、210国道以东选择二道沙河小学)。包括:井坪新村、景晟开元、检察馨苑、博文雅居、党校家属院、远洲国际、锦绣新城、景观花园、龙苑小区、春阳小区。
三道沙河小学(沙河三小分校):110国道以北三道沙河村等地区的常住人口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沙河四小: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健康路以东、河槽以西的常住人口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景天一期、景天三期、花园路三号街坊、西脑包村、梁家营村(黄河大街九原段以北)、健康路九号街坊、健康路十号街坊、永禄小区。
沙河五校: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南,210国道以东,文明南路以西,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共青小区、韩庆坝一社区、二社区、惠德花园、 和发紫薇。
沙河六小: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西所包含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包括:青年园、鹿安佳苑、天福广场、宫园墅、大成逐鹿会、富力城、明华学府、御融观邸、鹿原佳园、李家圪旦村、居然青年城、和谐警苑、井卜石美好家园、尹六窑幸福嘉园、尹六窑村、尹六窑新村。
二道沙河小学:二道沙河南、北(含九原兴都)、西村(含鹿苑康城)和文明北路以东、变电站以北、110国道以南所包含的社区、街坊的常住人口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西北门小学:庙圪堵村、前营子村、黄草洼村、西北门村的常住人口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麻池中心校:麻池一村、麻池村、麻池七村、古城村、韩武村、武家村、新胜村、西壕口村、农大新村、华城村、景富社区、古城小区、向日葵小区、北新社区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沼南小学:城梁村(城梁一队)、永茂泉村(城梁三队、城梁四队)、沃土壕村(城梁五队、城梁七队)、明天科技社区、神鹿社区、紫竹花园的常住人口子女和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城梁村(城梁一队)的常住人口子女可在麻池中心校和沼南小学中选择一所,城梁村(城梁一队)的符合相关条件外来务工随迁子女一律进入沼南小学。
哈林中心校:哈林格尔镇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厂汉村、哈林格尔村、官将村、兰桂村、乔圪堵村、新河村、全巴图村、土黑麻淖村、段四圪堵村、山羊圪堵村。
奶业中心校:萨如拉办事处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奶业公司一至八队、奶业公司场部
哈业胡同中心校:哈业胡同镇和阿嘎如泰苏木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包括:哈业胡同村、永丰村、乌兰计一村、柴脑包村、乌兰计五村、乌兰计六村、乌兰计七村、乌兰计八村、乌兰计九村、前进村、打不素村、新胜村、民胜村。
蒙古族小学:比照九原区小学招生方案,执行《九原区2020年蒙古族小学招生方案》。(蒙小招生咨询电话:13664849726、 15004721231)
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小学部):面向九原区及九原区外招生。(招生咨询电话:0472-5350985、15661513666)
(四)预报名办法
各校严格按照划片范围进行预报名。
1.招收片区内具有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
(1)第一类:(有户有房)
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持招生范围内的户口簿(具有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一户籍)、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交款票据)、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及“2020年九原区户籍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于2020年6月21—22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学校审查并留存原件,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审核。
(2)第二类:(有户无房和教育优待对象)
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持招生范围内的户口簿(具有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必须与父母同一户籍)、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及“2020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于2020年6月21—22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学校审查并留存原件,汇总后报区招生办,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审核。
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报名时,须携带 对应的相关证明(有单位公章领导签字的证明)、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父母工作证、结婚证、军官证、投资注册登记等原件和“2020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等相关材料于7月15日前到教育局教育股审核登记,由招生领导小组统筹安排。
2.招收片区内非九原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1)第三类:(无户有房)
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持招生范围内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网签购房合同、交款票据)、户口簿、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及“2020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于2020年6月26—27日到所属小学预报名,学校审查并留存原件,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审核。
(2)第四类:(无户无房)
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带孩子,持招生范围内的居住证、户口簿(随迁子女与父母同一户籍)、出生证、预防接种证及“2020年九原区一年级新生入学信息采集表”、“预报名通知书”等相关材料,于2020年6月26—27日到指定审核地点审核。
相关学校要审查并留存原件,汇总后报区招生办公室,区招生办公室会同公安、房管等有关部门审核。
(五)招生办法
根据我区实际,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采取划片招生和电脑派位相结合,小学招生分四步进行。
第一步:招收有户有房(房户统一、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的适龄儿童。
第二步:招收有户(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无房和教育优待对象的适龄儿童。
第三步:招收无户有房的适龄儿童。
第四步:招收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民办学校招生不分类别,超出招生计划数全部参与电脑派位)
说明:
1.每一个步骤,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所空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以此类推。
2.电脑派位中,落空的剩余学生,由区招生办公室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就读。
3.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电脑派位工作小组,教育局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并邀请人大、纪检等部门监督。保证派位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结果及时公示。
(六)招生截止时间及咨询地点
招生截止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19日。
招生咨询地点: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
(招生咨询电话:0472-7146727)
(七)学籍管理
学校按招生名单发放《义务教育新生入学通知书》,并要求领取通知书的监护人签字,存入义教档案中。开学后填写《小学生学籍登记表》,并由班主任组织学生家长网上采集学生基本信息,打印《学生基本信息表》,并由家长确认。学籍管理人员将新生信息录入《学生信息模板》并上传至《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06 /初中招生方案
(一)招生对象
1.九原区户籍,九原区所属小学在校、在籍的应届毕业生。
2.具有九原区户籍在外借读的小学毕业生、符合教育优待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3.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划片范围
包46中:招收210国道以西和建设路以北、210国道以东九原辖区内的学生及哈业胡同镇范围内的学生。包括:恒大华府、恒大帝景、恒大未来城、景观家园、龙苑小区、教育局旁羊绒衫家属楼、井坪新村、远洲国际、春阳小区(市劳动局家属楼)、锦绣新城、青年园、鹿安佳苑(安监局家属楼)、天福广场、宫园墅、大成逐鹿会、明华学府、御融观邸、鹿原佳园、李家圪旦村、居然青年城、和谐警苑、井卜石美好家园、尹六窑幸福嘉园、尹六窑村、尹六窑新村、二道沙河南村、二道沙河北村、二道沙河西村、三道沙河村、庙圪堵村、前营子村、黄草洼村、西北门村和哈业胡同镇。
包49中:招收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北,建设路以南,210国道以东九原辖区内的学生。包括:文明小区、金沙华府、农机家属院、水泥厂楼、九郡世纪广场、九郡嘉园、桐荷嘉苑、新春小区、太原路街坊、黄金小区、黄金嘉园、景湖小区、三十三中家属楼、富康小区、花园小区、酒厂家属楼、老干楼、巨力小区。朝聚眼科住宅楼、工会住宅楼、二小住宅楼、武装部住宅楼、农行恒源小区、永禄大厦、万达小区、万达花园、鹿昌新苑、润泽阳光小区、银海小区、宁鹿佳苑、兰溪花园、富贵嘉园、俊林花苑小区、农机小区 、民政小区、林业局小区、电力住宅小区、康园、老干楼、永禄小区。景天一期、景天花园二期、景天三期、西脑包村、梁家营村、健康路2-10号街坊、文明路6-10号街坊、花园路1号街坊、花园路3号街坊。
沙河第五学校:招收210国道以东、黄河大街九原段(原哈屯高勒路)以南、包兰铁路以北九原辖区内的学生。包括:共青小区、石拐棚户区搬迁区、韩庆坝一社区、韩庆坝二社区、惠德花园、 和发紫薇、中兴佳苑、富丽家园、振翔小区、融茂第一城、梁家营子、恒泰嘉园、民悦家园、利民佳苑、铁西第六、第七街坊。
麻池中学:招收麻池镇和萨如拉办事处范围内的学生。包括:麻池一村、麻池二村(西壕口村)、麻池三村(新胜村)、麻池四村、麻池五村、麻池六村、麻池七村、城梁一队、城梁二队、城梁三队、城梁四队(永茂泉村)、城梁七队、紫竹花园、沃土壕村、东壕口村、观音庙村、武家村、韩五村、北滩村、北新村、农大新村、永茂泉阳光小区、景富家园、古城小区、奶业公司一至八队、奶业公司场部。
哈林中学:招收哈林格尔镇范围内的学生。包括:厂汉村、哈林格尔村、官将村、兰桂村、乔圪堵村、新河村、全巴图村、土黑麻淖村、段四圪堵村、山羊圪堵村。
包九中外国语学校(初中部):招收世纪大道(中段)以东、鹿城西大街(北段)和鹿城北大街(南段)以西、青山路以南、盛世大街以北区域内的有户或有房的学生(临时居住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安排在包46中就学)。包括:景晟开元、检察馨苑、博文雅居、党校公寓。(招生咨询电话:0472-5990107、0472-5990119)
包头外国语实验学校(初中部):面向九原区及九原区外招生。(招生咨询电话:0472-5350985、15661513666)
(三)招生办法
初中招生按照“划片录取,相对就近入学、九年一贯直升”的原则进行。
1.小学升初中不进行网上注册登记。在九原区就读的六年级毕业生必须填写《2020年小升初意向登记表》。
2.九原区小学毕业生,由各小学组织填写《包头市2020年初中招生登记表》,签注意见加盖公章。教育局根据学生家庭户口簿、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居住证等因素,按招生范围给各中学配档,做好招生准备。
3.九原区小学毕业生户籍地、居住地(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发生变化的,带原件于2020年7月15日前到九原区教育局审验。在九原区外就读小学、具有九原区户籍和九原区房屋所有权证的学生,申请回九原区就读初中,由法定监护人带户口、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就读小学的学籍证明(《包头市2020年初中招生登记表》)等材料,于7月25日前到教育股登记,参与招生。
4.初中招生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招收有户有房(房户统一、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应届小学毕业生。
第二步:招收有户(子女与法定监护人同户)无房、无户有房和教育优待对象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第三步:招收符合相关条件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注:民办学校招生不分类别,超出招生计划数全部参与电脑派位)
说明:
(1)每一步骤,如符合条件的人数多于所空学位,采用电脑派位的办法,进行招生。以此类推。
(2)电脑派位中,落空的剩余学生,统筹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
(3)学校要成立由校领导、教师、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组成的电脑派位工作小组,教育局相关领导全程参与,并邀请人大、纪检等部门监督。保证派位公开、公正、公平进行,结果及时公示。
5.教育局组织招生学校进行录取,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学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校报到,报到注册后,按教育局核准的录取名单办理学籍。学校将未报到学生名单报教育局,如需补录由教育局统一组织。
(四)体育特长生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推进足球运动改革与发展规划》和《校园足球三年推进计划》文件要求,九原区教育局为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校园足球梯队的良性发展,足球特色学校招收一定数量的足球特长生。足球特色学校包46中、包49中招收九原区范围内的足球特长生各10—15名。篮球特色校包46中招收九原区范围内的篮球特长生10—15名,由教育股、体卫艺股和特色学校制定具体方案,学校自主招生。
(五)招生截止时间及咨询地点
招生截止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19日。
招生咨询地点:九原区教育局教育股。
(招生咨询电话:0472-7146727)
(六)学籍管理
新生填写《初中生学籍登记表》,学校将初中招生录取花名册报教育局备案,建立有关学籍档案。按照教育局核准的名单,从全国学籍网上统一招生录取学生。学籍管理人员为核准录取的学生建立电子学籍,打印《班级定员册》报区教育局备案。
07 / 工作要求
(一)加强监督管理。建立组织机构,健全制度,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保证招生工作公正公平。
(二)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十个严禁”。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擅自跨旗县区招生;严禁以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争抢生源;严禁借招生入学工作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严禁以各类竞赛证书、奥数等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等;严禁各中小学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升学率;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新生不得转学。
(三)各学校不得突破招生计划,如有特殊情况需突破计划,要及时上报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对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学籍档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实施免费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杜绝乱收费,对违规收费的学校将予以严厉查处。
(五)积极妥善做好符合入学条件的视力、听力语言、智力残疾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工作,符合条件入普通学校就读的,可采取随班就读;不能入普通学校的可去特教学校、特教班就读,使所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享有同等受教育的权利,提高残儿入学率。
(六)加强控辍保学。各校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及市教育局控辍保学“十项制度”要求,保障适龄儿童全部入学。要认真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七)强化监督问责。各校要依法规范招生行为,严格遵守招生纪律,落实首问责任制,守住稳定、安全、廉洁三条底线。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度,对违反“十个严禁”的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据管理权限。“一案双查”严肃问责追查,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八)各校要大力宣传《义务教育法》,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小学招生重点宣传网报方法,最终圆满完成本校的招生工作。
(九)各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小组,制定招生实施方案,于6月20日前上报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jyqzszy@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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