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路南小学2020秋季一年级新生招生公告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即:2013年9月1日-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注: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轻度的残疾儿童可以随班就读;中、重度的残疾儿童到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二)招生计划:


本校计划招6个班。

二、招生步骤

按照省、市、区教育局布署,2020年义务教育新生报名统一在网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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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网上报名

(6月14日-19日)

     (1)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在此时间段,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net.cn)中路桥区义务教育报名入口

     (2)选择路桥区路南小学进行报名,如实填写儿童及家长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如本学区户籍学生选择民办小学但未被录取的,务必在7月5日-6日重新登录“入学服务平台”,重新补报。

注:相关材料是指把原件拍成照片上传到平台相应栏目中。

必传材料:

①户口簿(含:户主、就读孩子父母亲或监护人、就读孩子等页面信息。)

②预防接种证(首页及有接种记录的页面)。

选传材料:根据相应批次的条件进行上传,如房产证、“四证”等。

另:学区内农业户口不需要上传房产证等。

     (3)招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按规定时间在“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登记的,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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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核验

(6月22日-7月1日)

学校对报名对象信息进行核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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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批次

网上录取

(7月2日-12日)

     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

(1)7月2日-4日对已申报且符合第一批次的适龄儿童进行录取;

(2)7月7日-8日对符合第一批次条件但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补报学生进行录取;

(3)7月9日-12日对其它批次的学生按批次录取。

     注: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依次启动下一批次招生(如空余学位少于招生计划数3%的,报经区教育局同意,不再启动下一批次招生)。同一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计划数的,启动摇号程序。在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下,摇号录取,取足为止。


三、招生办法



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

(1)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同)户籍登记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在学区内,且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

(2)适龄儿童和监护人户籍登记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在学区内,且监护人常住在本学区;

(3)符合本街道办事处2012年前规定的招生条件。


在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

(1)户籍在学区内(户籍在入学当年区教育局招生文件公布日以前迁入);

(2)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且户籍在路南街道内。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

(1)户籍在学区内(户籍在入学当年区教育局招生文件公布日之后迁入)。

(2)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且具备路南街道内“四证”(房产与社保办理时间均满三年)

(3)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且具备路南街道内“四证”[在具有社保的前提下,房产在3年及以上(社保时间相同,按房产办理时间先后入学;房产时间相同,按社保办理时间先后入学)]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依次招生:

(1)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未满3年)且具备路南街道内“四证”( 按“先房产,后社保”,办理时间长短的原则安排入学)

(2)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

(3)户籍和监护人房产都在路南街道内。



四、招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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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

指适龄儿童的户口登记(须与监护人同户),报名时以户口簿为准。第一批次招生对象,2020年招生时户籍须满四年(截至当年8月31日,下同),2021年时须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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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

指适龄儿童监护人的住宅,不含商业用房和工业用房,报名时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且必须是监护人全权所有。如适龄儿童的父母是独生子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可视作等同父母房产;如适龄儿童的父母在路桥区内无房产的,可凭父母户籍证明视作父母户籍地有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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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证”

指符合《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进城务工人员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8〕69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政策规定切实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工作的意见》(浙教基〔2014〕31号)规定的进城务工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具体为:①户口簿。②《浙江省居住证》或公安部门备案的“暂住人口登记表”(台州市区的不需提供)。③监护人的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凭证。④儿童预防接种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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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材料

适龄儿童的监护人在“入学服务平台”中如实输入户籍、预防接种证、家长房产等信息,符合各级政府2012年前规定招生条件的还须上传相关单位证明等原件照片。

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儿童在“入学服务平台”中如实输入“四证”信息(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凭证:以单位名义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该单位须在路南街道内;以个人名义缴纳的,须缴纳在路桥区社保中心。

“社保缴纳清单”家长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APP”申请“社保证明打印”服务,生成参保证明PDF电子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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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台户籍

学生入学办法

香港、澳门、台湾户籍适龄儿童,按照监护人户籍和房产所在地学校根据批次安排入学。


五、招生其他事项




学校成立由校长为组长的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阳光招生工作的领导,确保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学校招生工作小组将对报名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必要时交相关部门核查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涉及伪造各类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取消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取消的学籍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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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0576-89216871(王老师)

0576-89216872(尚老师)


02

监督投诉电话


0576-89281052(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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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邮箱:tzlqlnx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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