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台州市路北街道中心小学阳光招生实施细则

1.招生计划数

360人。

2.关于入学年龄

年满六周岁(出生时间在2013年9月1日到2014年8月31日)符合路北街道中心小学招收范围的适龄儿童。

3.关于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落实“一生一籍”要求,规范学生电子学籍管理。

4.关于到学区外学校就读规定

     根据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新生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就读划定的学区学校,选择就读于民办学校,后因各种原因要求转回原籍就读的,则不再视作原学区学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和街道统筹安排。

5.关于招生时间和要求

     招生时间由区教育局统一安排,家长网上报名(6月14日-19日)。不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


 2020年义务教育新生报名统一在网上办理,符合入学条件适龄儿童的家长或其他监护人要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台州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服务平台”,网址:ruxue.tzedu.

net.cn)中的路桥区义务教育报名入口,选择公办、民办中的其中一类学校进行报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路北街道中心小学将在规定时间内对报名本校的儿童信息进行核验,对核验不通过的,及时告知家长予以更正。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按规定时间在“入学服务平台”报名登记的,不再受理。具体办法如下:

1.第一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

     ①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同)户籍登记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在路北街道中心小学学区内,且监护人房产在路北街道中心小学学区内,房产证办理时间须满三年(截至当年8月31日)。

     ②适龄儿童和监护人户籍登记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在路北街道中心小学学区内,且监护人常住在本学区;

     ③各级政府规定等符合2012年前招生条件(由政府提供名单)。

2.第二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中招生:

     户籍在路北街道中心小学学区内(户籍登记时间在2016.9.1—2020.5.20),按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依次录取。若户籍登记时间相同,则以监护人房产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取足为止。(未录取的适龄儿童由路桥区教育局、路北街道办事处统筹到街道内其他公办学校。)

3.港澳台户籍和外籍学生招生办法

     香港、澳门、台湾户籍适龄儿童,按照监护人户籍和房产所在地学校根据招生批次安排入学。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按相关文件执行。


1.学校制订送审招生细则(5月27日前)拟订阳光招生具体实施细则,并报区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2.学校宣传发布招生细则(6月1日前):学校通过学校微信公众号(台州市路北小学)发布信息,在校门口和各村居宣传栏张贴通告,宣传招生政策和实施细则。

3.家长网上报名(6月14日-19日):登陆“入学服务平台”如实认真填写适龄儿童及家长相关信息,并选择一所学校报名。若路北街道内的儿童选择民办学校但未被录取的,务必在7月5日—6日重新登录“入学服务平台”,更改选择路北街道内的公办学校报名。

4.报名对象信息核验(6月22日—7月1日):学校对报名对象信息进行核验,对于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学校会在第一时间告知家长。

5.公办学校按批次网上录取(7月2日-7月12日):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和招生批次,7月2日—4日对已申报且符合第一批次的适龄儿童进行录取。7月7日—8日对符合第一批次条件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补报学生进行录取。7月9日—12日对第二批次的学生按户籍登记时间先后顺序录取。上一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依次启动下一批次招生(在确保第一批次招生前提下,如空余学位少于招生计划数3%的,报经区教育局同意,可不再启动下一批次招生)。


1.户籍

      指适龄儿童的户口登记(须与监护人同户),报名时以户口簿为准。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第一批次招生对象,2020年招生时户籍须满四年(截至当年8月31日,下同),2021年及以后须满五年。

2.房产

      指适龄儿童监护人的住宅,不含商业用房和工业用房,报名时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且必须是监护人全权所有,招生对象房产证办理时间须满三年(截至当年8月31日)。如适龄儿童的父母是独生子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可视作等同父母房产;如适龄儿童的父母在路桥区内无房产的,可凭父母户籍视作父母户籍地有房。

3.报名材料

      监护人在“入学服务平台”中如实输入适龄儿童户籍、预防接种证、家长房产等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图片,符合各级政府2012年前规定招生条件的还须上传相关单位证明等原件照片。

4.强化督查

      学校严格审核报名材料是否符合条件,必要时交相关部门核查证件是否真实有效。涉及伪造各类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取消路北街道中心小学的入学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移交公安等部门处理。取消的学籍不再递补。

      本招生细则经路桥区教育局、路北街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公开发布。

附:

路北街道公办义务教育小学招生办公室:

咨询电话:0576—89217809  

联系人:梁老师 

监督邮箱:lbxxjxg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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