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阳光招生,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根据《义务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民办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2020年兰州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按照“免试入学,相对就近”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对于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免试注册入学,不得擅自以在家学习替代国家统一实施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备案。
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入学年龄根据实际可适当延迟。非本区户籍人员子女入学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保证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应上尽上,依法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等作为招生入学依据或参考。
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一视同仁(包括省、市属、事业单位办学校)、公平发展原则,把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统一招生平台,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招生、同步注册学籍。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程序、招生结果、咨询渠道等全部公开,招生过程邀请相关人员全程参与,切实加强招生监督监管,规范招生行为。保障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各学校将按照有户有房、有户无房、无户有房、无户无房原则,分“区内户籍”和“区外户籍”两个批次,先后进行招生,在各批次内要依据规定顺序,规范有序录取。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随迁子女、超计划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儿童,将由招生领导小组均衡调配入学。继续执行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政策(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
学校要认真执行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严禁违规跨区域、跨片区招生,城市三区(城关区、七里河、西固区)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安宁区入学。凡择校入学的学生,小升初时不享受对口划拨政策。
二、招生办法
(一)辖区小学招生对象、方式及时间
1.招生对象。辖区各学校要依据《安宁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划片范围》招收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安宁区户籍儿童和符合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2.招生方式。2020年安宁辖区采取网上入学申请加现场验证方式进行招生录取。如果适龄儿童监护人自主进行网络申请有困难,也可委托学校设立的代办点代为申请。
3.招生时间。安宁辖区省、市、区属及民办小学网络登记统一申请时间为6月29日—7月3日;现场资料审核时间为7月11日—12日;录取调配时间为7月13日—17日;辖区所有小学录取结果公布及注册报名时间为7月18日。
(二)辖区公办小学招生办法
学校要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法规及本《通知》精神,制定本校2020年招生工作方案,依照录取顺序类别自主开展招生工作。省属事业办学、市属、民办小学也要依据本《通知》开展招生,不得拒绝片区内及符合条件学生,不得招收片区外学生,本单位正式职工子女视为片内生。要求各小学自6月上旬开始,在校门口公示报名方式、报名流程、报名时间、网上入学申请端口、招生条件、招生片区、资料准备、咨询电话等信息。各小学要设置专门办事窗口,宣传、解释招生政策,接待群众来访,确保本校招生范围内适龄儿童家长对招生政策应知尽知。
(三)民办小学及超计划电脑派位学校招生办法
1.严格招生秩序。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以任何形式“掐尖”选生源。招生简章要报区教育局备案后方可正式发布,要实事求是,不得夸大宣传误导学生,严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2.规范招生流程。监护人要依据招生日程安排,扫码登录安宁区小学入学网络申请系统,录入信息,上传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进行网络入学申请;学校组织网络审核和现场审核,审核通过后进行批次顺序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生源100%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征得区教育局同意后,可适当扩大招收范围,但不得违规跨规定区域招生。电脑随机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依据各学校录取学位剩余情况安排到所对应片区公办学校,若无空余学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到其他公办学校;放弃派位录取的学生,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第一批次:区内户籍儿童
审核条件:按照《安宁区2020年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划片范围》到片区学校审核资料,需提供本人户口簿、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基本证明材料,情况特殊的还要准备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无)房证明、结婚证、出生证、户籍冻结证明等备用材料。
顺序1.A类有户有房。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且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监护人。
顺序2.B类有户无房。适龄儿童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房屋所有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顺序3.C类有户住公房。包括:①适龄儿童户口在片区内监护人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监护人。②户口随父母在片区内祖辈户籍上,户口所在公房承租人为祖辈,且父母在城市四区无房产。
顺序4.D类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因故未在片区内监护人自有房产上落户,且监护人户籍属于片内户籍。
顺序5.E类政策性保障。学校依据《2020年兰州市安宁区小学招生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认定标准》相关标准进行认定,参照《政策性保障入学儿童类别及保障范围一览表》录取入学。
【注】符合要求的区内户籍及监护人户籍房产在学校片区内的适龄儿童。各招生学校对按照片区内户籍、购房及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儿童、不符合六年一学位政策儿童、集体户、挂靠户、空挂户等各类“房户不一致”的儿童,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空额情况,依据户口办理时间和居住地址相对就近调配入学。
第二批次:区外户籍儿童
审核条件:需提供监护人在安宁区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本人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三项基本证明材料。已在安宁区购房、参加社保(监护人在安宁区购买的基本养老保险)的家庭还需准备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机打发票、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凭证等备用材料。随迁子女录取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持有人必须保证居住证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如有出入,须提前到公安机关修改。情况特殊的需家长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顺序6.F类有证有房有社保。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且在其他区无房产并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房产证明、社会保险缴纳凭证、提供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有(无)房证明)。
顺序7.G类有证有房。监护人持有居住证、在安宁区购买住房(需提供房产证明)。
顺序8.H类有证租房有社保。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缴纳社会保险(需提供在安宁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凭证)。
顺序9.I类有证租房。监护人属于租房持有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注】符合要求的进城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各招生学校按照在片区内购房及居住时间长短,根据学校招生计划的学位剩余情况顺序录取,若无学位,由区教育局相对就近统筹调配入学。
(四)注意事项
1.信息真实。监护人须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及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否则,安宁区户籍儿童将丧失片区学校的入学资格,随迁子女将丧失安宁区公办学校入学资格。
2.调配服从。不服从调配的非安宁户籍儿童视作自动放弃在安宁区公办学校入学,回户籍地就读。
3.一个学位。为有效落实同一学校片区内一套房产六年内只提供一个学位(以2019年入学数据库为准,同一户主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情况除外),系统比对筛选出的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招生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4.无房证明。监护人提供的有房或无房证明必须以近一个月内从兰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打印的为准。
5.严控择校。小学招生严格按照划片范围进行招生,凡是跨片区、跨区(即城关区、七里河区和西固区的适龄儿童原则上不得在安宁区就学)的择校生不享受小升初对口划拨政策。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它区或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五)基本流程
1.信息采集表发放。6月上旬,安宁区教育局向幼儿园及托护点发放《兰州市安宁区2020年一年级新生报名指南》、《安宁区2020年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学位申请表》,各幼儿园及托护点面向家长宣传小学招生政策,义务指导家长填写“申请表”。未在本区幼儿园及托护点接受学前教育的学龄儿童,可携带户口本或居住证在安宁区政务大厅教育窗口领取表格。
2.网络预登记。6月29日至7月3日。安宁辖区所有适龄儿童入学采用网络预报名,各学校提前张贴公布网络地址及二维码预报名端口。监护人用手机或电脑登录安宁区小学招生报名系统,录入个人信息,选择登记审核学校。
3.网络资料审核及超计划学校电脑派位录取。7月4日至7月10日所有公民办学校进行网络资料审核。超计划电脑派位的学校现场资料审核时间为7月6日至7月8日,电脑派位时间为7月10日,派位未被录取的适龄儿童依据条件在7月11日至7月12日到片区学校现场资料审核。
4.片内区内户籍现场审核。7月11日,区内户籍的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全家户口簿、家庭实际居住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发票等)、预防接种证、《安宁区2020年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学位申请表》等材料,到片内学校现场审核资料、类别认定,学校依据落户时间、购房时间等因素对各类儿童进行排序认定。
5.片内区外户籍现场审核。7月12日,区外户籍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带领,持户口簿、房产证、居住证、预防接种证、《安宁区2020年适龄儿童信息采集学位申请表》等材料,到片内学校现场审核资料、类别认定。学校依据购房时长、社保缴纳时长、居住证签发时长等因素对各类别儿童进行排序。如果另有子女已经在安宁区小学入学,可在现场审核时申请“多子女照顾”,将在顺序录取的基础上,酌情考虑。
6.信息审核及录取。7月13日至17日各学校将户籍、居住证、房产等信息分别送至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认定、排序录取。
7.公布入学名单。7月18日早上9点,各学校公布适龄儿童入学名单及二维码查询端口。
8.办理录取入学。7月18日下午2点,已录取的适龄儿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名手续,由学校在报名系统确认。不按现场确认时间来报到注册的学生,在片区学校学位已满的情况下,学校报备区教育局指定入学。同时,各学校将实际录取名单在招生系统确认备案。
未参加网络入学申请或2020年6月29日后户籍迁入安宁区的儿童,须在秋季开学前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配入学。
(六)其他情况说明
1.东方学校、金城实验小学(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自2020年开始在安宁区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报名招生。网络报名超计划将采取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相关学校按照规定时间段内网络审核、现场审核,若资料审核时有虚假情况,取消派位资格,学校留存佐证,而后调配入其他学校。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电脑派位,录取过程全程录像,并邀请市区代表、计算机专家、纪检监察部门、公证部门、家长代表、招生学校代表、新闻媒体代表进行监督。电脑派位结果应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共同认可,派位结束后,录取结果在招生平台统一公布。
2.师大附小、交大附小、农大附中小学部自2020年开始在安宁区统一招生平台中进行报名招生,按计划招收所属高校职工子女,不得招收“联办、共建”等单位职工子女入学。不得无故拒绝片区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入学。对于不按招生规定、不纳入统一平台所招学生将不予审批学籍手续。本单位、本系统教职工直系适龄子女视为片内生,相关资料应由父母所在的高校及事业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正式函件进行统一认定,由招生学校在报名平台及现场审核时确认留存备案。如有空余学位,将招收本片区内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也视为片内生,不得跨区招生。
3.辖区所有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结束后,在系统中确认实际录取名单,认定为择校生的在招生系统中标注备案,择校生毕业时不享受对口初中划拨政策由市区两级联合招办调配入学。
4.在新冠肺炎疫情未解除之前所有咨询及现场审核期间进入校园的人员都要出示“健康码”,不能提供新冠肺炎疫情健康码的人员,不得进入校园。同时在招生现场做好疫情防控,所有人员进入学校时要经过红外测温仪和智能额温扫描仪测温,体温正常(低于37.3℃)方可进入学校,审核点备免洗消毒凝胶,家长及监护人经过双手消毒后方可接触相关材料。按照防疫要求,室内接待家长共用场所做好三通风两消毒,相关设备每日进行两次消毒,各学校要制定好安全预案。
(七)辖区各小学招生计划
根据2020年摸底掌握的小学适龄儿童数据及毕业班数,结合各小学可提供学位情况,全区小学共下达招生计划78个班3775人,其中区属学校56个班2790人,事业单位办学9个班495人,市属学校办学7个班280人,民办学校办学6个班210人。
三、小学招生报名及录取查询端口
四、招生划片范围
为了全面贯彻《义务教育法》,调整中小学布局,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均衡发展,本着相对就近的入学原则,在近几年小学招生划片范围的基础上,2020年通过对适龄儿童摸底统计、实地调研及历史沿革并征求各学校意见,现对安宁区小学招生划片范围做如下规定,请各学校按照划定范围认真做好招生工作。
(一)区属小学招生范围
1.十里店片区
(1)招生学校:滨河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黄河水岸颐园、洄水湾,西至官山沟--514号路--599号路(含安宁庭院),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招生学校:十里店联校(东校区招收低年级部)
招生范围:东至关山沟--514号路--599号路(十里店东街),西至十里店粮站路口--514号路--中和教育世家(不含中和教育世家)--十里店南街--515号路(建宁路)--和平路(含省委党校),南至北滨河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招生学校:培黎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十里店粮站路口--514号路--中和教育世家(含中和教育世家),南至中和教育世家、515号路(建宁路),西至大青沟,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2.西路片区
(4)招生学校:水挂庄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大青沟,西至学府路,南至514号路(安宁西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5)招生学校:孔家崖第一小学、孔家崖第二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大青沟--和平路(不含省委党校),西至学府路--刘电小区--嘉盛宁和园(不含刘电小区、含嘉盛宁和园),南至北滨河路,北至514号路(安宁西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6)招生学校:兰飞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学府路,西至长风街--万新南路,南至514号路(安宁西路)--建宁东路,北至513号路(兴安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7)招生学校:万里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学府路,西至万里家属院西区(以长风电子科技公司为界),南至513号路(兴安路),北至大青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8)招生学校:长风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长风公园路--(含长风电子科技公司)--植物园,西至桃林路(桃林路新修路接北环路,不含桃林村),南至514号路(安宁西路),北至北环路植物园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9)招生学校:银滩路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万新南路--刘电小区--岩子街(含天居·锦河丹堤小区),西至兰亭雅居--省科技馆西端(含省科技馆)--中海凯旋门东区(含中海凯旋门)--甘农大校园(不含甘农大校园),北至514号路,南至北滨河路(含刘家峡水电厂小区、热电有限公司小区、名居印象小区、兴兰阳光里小区、天居·锦河丹堤)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含宝兴庄全部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0)招生学校:阳光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银滩桥,西至通达街,北至富强路,南至北滨河路(含众邦金水湾小区)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1)招生学校 :崔家庄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桃林路--王府饭店,西至莫高大道--莫高大道北延伸路段,北至北环路(含桃林村),南至建宁西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2)招生学校 :刘家堡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甘农大校园(含甘农大校园)--中海凯旋门东区(不含中海凯旋门),西至深安大桥,北至银安路,南至北滨河西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3)招生学校 :吉杰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省科技馆西端(不含省科技馆),西至莫高大道,北至建宁西路515,南至北滨河路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3.安宁堡片区
(14)招生学校:安宁堡小学
招生范围:东至莫高大道--桃林村(不含桃林村),西至咸水沟,南至北滨河路,北至仁寿山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15)招生学校:海亮小学
招生范围:海亮滨河壹号小区内的所有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4.沙井驿片区
(16)招生学校:华中师范大学安宁附属实验学校
招生范围:咸水沟以西安宁区域内的所有街道企事业单位在籍居民子女及进城务工随迁子女。
(二)驻区小学招生范围
1.省属小学
招生学校:师大附小、交大附小、农大附中
招生范围:所属大学校园内教师职工子女及校园内本区户籍学生或外来务工随迁子女。
2.市属小学
招生学校:兰州市金城实验小学
招生范围:户籍在安宁区范围且在安宁区居住的适龄儿童。
3.民办小学
招生学校:东方学校
招生范围:户籍在本区及市内其他县区的适龄儿童、依法取得本地居住证的随迁子女。
六、安宁区规范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安宁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 7662393
安宁区教育局督导室 7671969
安宁区教育局办公室 7666148
安宁区教育局教育股 7666178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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