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天津市红桥区小学招生政策问答

一、红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答:红桥区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有四项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统筹,落实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政府责任。

二是坚持属地管理,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小学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三是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切实落实国家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

四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完善制度,规范程序,强化监督,确保稳定。

二、红桥区公办小学如何报名入学?

答:公办小学和往年一样采取划片登记入学。年满6周岁(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具有本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依据居民户口簿、合法固定居所的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在7月25日(周六)、7月26日(周日)到所属小学报名,登记入学。适龄儿童户籍的户主、合法固定居所的产权所有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在7月25日(周六)、7月26日(周日)向所属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统一报区教育局备案。

三、本市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应该如何入学?

答:本区户籍“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入学;跨区“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由户籍地所属区教育局先行统筹安排入学;因现行户籍政策无法实现“人户统一”,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学的,由实际居住地所属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四、红桥区民办小学招生入学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

答:今年红桥区民办小学招生入学政策的变化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将民办小学招生纳入区教育局统一管理。

二是民办小学与公办小学同步招生。

三是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采取随机排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民办学校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未被民办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回到所属学区片公办小学入学。

五、什么是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同步招生?

答: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同步招生是指公办小学和民办小学互不享有招生特权,在区教育局统一组织下,同步组织实施招生入学工作,录取结束后同步注册学籍。公办小学、民办小学同步招生主要是为了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遏制违规掐尖招生行为,维护正常招生秩序。

六、失信被执行人子女能否报名红桥区民办小学?

答:根据《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红桥区教育局将通过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对所有报名求真小学意向的儿童父母进行统一查询,凡父母一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将取消其子女的民办校报名资格。

七、如何在随机派位中做到公开、公正?

答:随机派位是民办小学招生中,当报名人数大于招生计划数时而采取的录取形式。为了实现公开、公正我们做了以下工作:

一是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制定具体操作规则并统一组织实施。

二是派位软件由有资质的科技公司组织专门团队开发制作,并通过相关部门论证、认证。

三是邀请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现场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四是随机派位时,起始号和步长由现场家长代表随机抽取,而抽号家长也是从所有现场的家长中随机抽取。现场过程完全透明,且全程录像,杜绝任何人为干预。红桥区公证处人员现场监督并公证。

八、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如何入学?

答: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 市公安局 市人力社保局 市教委拟定的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津政办发〔2016〕32号)要求,区教育局将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随迁子女入学后,与本市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

九、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入学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准备材料如下:

(一)在有效期内的红桥区居住证原件。

(二)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三)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红桥区合法居所的证明。

1.居住在自有住房的:需提供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或者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已签订《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尚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天津市房产买卖协议》、契税完税证明原件。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需提供出具的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

(四)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务工就业证明。

1.如自己开公司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件。2.如在单位工作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确立劳动关系存在的有效证明。3.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居住地所在街道办事处开具的就业证明。

以上居住证持有人都要提供在本市连续一年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

(五)本市或原户籍地卫生部门签发的随迁子女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

十、如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答: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进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切实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红桥区培智学校招生咨询电话:27326341。

十一、如何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监督管理? 

答:为了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红桥区教育局成立招生工作纪律监督小组,严肃招生入学期间工作纪律,加强招生入学工作管理,严格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健全对违规违纪招生入学行为的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规违纪的单位或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及时通报。

促进义务教育高水平均衡发展,让每个孩子都上好学校,都能享受优质教育是党和政府的职责,是国家的大政方针。红桥区委区政府、红桥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将会不折不扣的坚决贯彻执行。稳妥做好这项巨大的民心工程,更需要广大学生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教育关乎千家万户,教育就是民计、民生,希望我们共同努力,繁荣红桥教育,惠及每位红桥百姓,促进每个孩子健康成长。

 

红桥教育局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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