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台州市路北街道中心小学阳光招生实施细则

根据路桥区人民政府《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路政办发[2013]53号)和路桥区教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路桥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路教教〔2019〕28号)规定,结合路北街道中心小学实际,特制定路北街道中心小学2019年阳光招生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划片、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3.倡导“两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与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

二、招生规定

1

招生计划数

360人。

2

入学年龄的规定

出生时间在2012年9月1日到2013年8月31日的儿童。

3

关于学籍管理的规定

严格执行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落实“一生一籍”要求,规范学生电子学籍管理,不得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4

关于到学区外学校就读规定

根据省、市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新生报名入学时自愿放弃就读划定的学区学校,而就读于民办学校或外学区(包括区外)公办学校,后因各种原因要求转回原籍就读的,则不再视作原学区学校的学生,由区教育局和街道统筹安排。


三、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   长:王路强

副组长:洪丽敏 余军敏 杨熠 王国华

成   员:梁官明 王育 徐爱国 应豪 王春梅


监督小组

教育局领导: 李元满 王一郎

街道领导:戴大森 谢立勇


四、招生批次

第一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中招生:

1.适龄儿童和监护人(父母双方或一方,下同)户籍登记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在学区内,且监护人房产在学区内,房产证办理时间截至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

2.适龄儿童和监护人户籍登记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在学区内,且监护人常住在本学区。

3.符合政府规定的适龄儿童(由政府提供名单)。

4.按规定招收的乒乓球特长生。

5.各级政府规定等符合2012年前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二批次

在符合下列条件的适龄儿童中招生:

户籍在路北街道小学学区内(户籍必须在2019年路北街道中心小学公示报名截止日以前迁入)。


五、港澳台户籍和外籍学生招生办法

香港、澳门、台湾户籍适龄儿童,由监护人户籍和房产所在地学校根据招生批次安排入学。外籍适龄儿童入学按相关文件执行。


六、招生时间

第一批次报名

2019年6月22日(周六)上午8:30——11:00

第二批次信息登记

2019年6月22日(周六)上午8:30——11:00

第一批次招生结束后,仍有空余学位的,依次启动下一批次招生(在确保第一批次招生前提下,如空余学位少于招生计划数3%的,报经区教育局同意,可不再启动下一批次招生)。同一批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启动摇号程序,邀请相关单位和代表参与监督和指导,按照摇号录取,取足为止。


七、招生流程

1

公示招生文件、招生方案等。(请家长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台州市路北小学”或校门口公告。)

2

领取并填写《2019年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报名表》。

3

填写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

验审所有证件原件,并对证件复印件及《2019年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报名表》原件进行留档。

5

审核资料。

6

学校在上级部门检查后,公示符合条件的名单,接受监督。


八、报名需带

1

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

2

材料

路北街道常住的适龄儿童监护人持户口簿(从首页复印至学生所在页面)、房产证、儿童预防接种证和相关单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上均需签署监护人姓名。

农村户籍的适龄儿童视作户籍所在地有房产,无须提供房产证。


九、招生说明

1

户籍

户籍指适龄儿童本人的户口登记(须与监护人同户),报名时以户口簿为准。

2

房产

房产指适龄儿童监护人的住宅,不含商业用房和工业用房,报名时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且必须是监护人全权所有,房产证办理时间须满三年(截至当年8月31日)。如适龄儿童的父母是独生子女,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房产可视作等同父母房产;如适龄儿童的父母在路桥区内无房产的,可凭父母户籍证明视作父母户籍地有房。


十、其他事项

1

报名时间

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在2019年6月22日到路北街道中心小学进行报名注册。第一批次学生延时未报到的,按实际到校报名时间由路北街道办事处统筹安排入学。

2

一生一表

学生向学校递交了《2019年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报名表》,就意味着区内其他学校无法录取。要到南官小学或区内其他学校就读的新生,请于6月18日带上户口本到路北街道中心小学传达室领取《2019年路桥区义务教育学校学生报名表》。

3

材料审核

对伪造各类证明材料为入学依据的适龄儿童,取消本校的入学资格。取消的学籍不再递补。

4


咨询电话:0576—89217809


联系人:梁老师 李老师


监督信箱: lbxxjxgz@163.com  

5

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路北街道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小组

                                     路北街道中心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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