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含)出生,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有效房屋产权在我校施教区的适龄儿童。根据不同情况分为四批:
第一批:父母的有效房产权证地点与适龄儿童户籍地址相一致,且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
第二批: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父母的有效房产权证地点在我校施教区范围内,但两者地址不一致的。
第三批: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名下无房产的,近三年来(2016年7月至今)儿童及其父母、(外)祖父母户口、居住均在(外)祖父母房产处(我校施教区范围内)的。
第四批:符合我校施教区条件其他适龄儿童,如符合本辖区条件的华侨子女等为Ⅳ类对象。
以上四批对象待学校核查报名材料后,如不符合条件的于7月中旬以电话的形式予以反馈。
微信报名+现场确认:
国内户籍适龄儿童扫描二维码进行微信预报名后于7月3日,7月4日到学校确认,7月9日为补报时间。
现场
无法完成微信报名的家长,可现场报名。
1、微信报名:即日起
2、现场确认:2019年7月3日(周三)、
7月4日(周四)
3、补报时间:2019年7月9日(周二)
4、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
新田园小学新苗校区:三楼合唱室
新田园小学会展校区:一楼室内体育馆
户口簿、出生证、父母身份证、有效房屋产权证、儿童免疫接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如户口簿中的信息不能确认夫妻及子女关系的,应提供结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注意事项:
*如房产证在抵押,可在6月27日后到温州不动产登记中心开具房屋权属登记查询证明,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代替房产证报名;也可用由抵押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分别签字,有经办人联系电话,单位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连同抵押贷款协议书代替房产证报名。
*拆迁已安置未领取房产证的,拆迁协议书、房屋调拨单、房款缴费发票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房产地址以房屋调拨单为准;拆迁未安置的,原产权证和拆迁协议书可作为被拆迁人房产凭证,房产地址以原产权证为准;原产权证被注销又未签拆迁协议书的需提供盖有街道印章和拆迁办印章的证明。
新苗校区:
新田园住宅区3—8组团
会展校区:
东:蒲中路;南:蒲州河(蒲州村委会东面同人花园段);西:玄坛殿河-蒲州街第218弄;北:新田路;另含:新田园住宅区1、2组团。
以下范围鹿城区域。学校正在规划中,建成投入使用前该区域学生由新田园会展校区代招:
东: 蒲州河(蒲盛路段);南: 蒲州河;西: 蒲中路;北: 会展路。
0577-56611097(新苗校区)
0577-56967728(会展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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