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查对象
根据越城区教体局有关部署,我校今年承担的新生核查对象为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满六周岁)、户口在我校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
核查范围
燕甸园社区、花园社区、沈园社区、罗北社区、罗门社区、塔山村、鲁迅故里社区、塔山社区、望花社区、水沟营社区(和畅堂路以南,解放南路以西,环城南路以北区域)、渡东社区。
核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5日(周六)一天
上午8:00——11:00
下午1:30——4:30
地点:塔山中心小学延安路校区
需带材料(分为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房产属学龄儿童本人或父母
招生函、户口本和房产三证(或不动产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房产已拆迁,需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如房产已抵押,需提供有抵押银行印章(红色)的房产证复印件、房产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种情况:房产属祖辈
招生函、户口本和祖辈房产三证(或不动产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龄儿童和家庭未成年兄弟姐妹、父母名下近期(近一周内)的无产权住房证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实际居住的有效票据(如:水电煤、有线电视发票等)。
补充说明
1
2019年想延缓入学,或住房有变更,请家长随带上述资料到学校申请、办理。
2
学龄儿童父母房产在我校施教区,但户口在市区其他区域,或户口新近迁入(5月24日后)我校施教区的,请到原户口所在学校办理核实调查变更手续。
3
户口原来在越城区六个街道(原七街道)外,新近迁入市区的(5月24日后),请于6月10日 起到越城区教体局“招生办”办理手续(地址:若耶溪24号,亚都大酒店南面 ,联系电话:85110185)。
4
本次为学龄儿童材料核查,孩子不用来校。
5
学龄儿童“招生函”,请家长于6月 11日(周二)后到户口所在的社区领取。
注意事项
1.核查当天,家长(监护人)的汽车不进校园,自行车、电动车听从保安指挥,有序停放;
2.请家长注意校园卫生,不随地乱扔垃圾,不在校园吸烟。
学校咨询电话
校长室:88323109
教务处:8832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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