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翠苑校区 |
文华校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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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计划 |
四个班 |
五个班 |
招生范围 |
翠苑一区、 翠苑二区1—27幢、 枫华府第 |
湖畔花园、春天花园、政新花园、南都花园、西苑小区、物华小区、湖畔绿洲湾、湖畔莲花港、天河西苑、天湖公寓、文苑小区、桃源春居、和润园、文溪鼎园 |
核验时间 |
报名登记日:6月22-23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3:30) 补报名时间:6月30日 上午8:30—11:00:报民办小学未录取儿童补核验 下午1:30—3:30:接待学区内符合转学条件的家长咨询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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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验地点 |
文一路375号 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翠苑校区 |
竞舟路299号 杭州市翠苑第一小学文华校区 |
招生年龄 |
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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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核验办法与所需材料 |
(一)本学区常住户籍适龄儿童: 1.家庭户籍本、父母身份证、家庭房屋所有权证、孩子的预防接种卡。若提供的房产不属于孩子父母名下的全产权房,则需要提供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 2.房屋产权人中有非孩子监护人的,如不在同一户籍本上,请携带能证明相关产权人与孩子关系的材料;如果房产属于单位公房的,需提供承租公房的证明。
(二)杭州市区集体户适龄儿童: 户籍本相关页、父母身份证、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孩子的预防接种卡。
(三)杭州市区拆迁家庭适龄儿童: 家庭户籍本、父母身份证、有效的拆迁协议、家庭房屋所有权证或过渡地房屋租赁协议、孩子的预防接种卡。
(四)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 1. 家庭户籍本和父母双方身份证(父母不在同一户口内需提供结婚证)。 2. 孩子本人的IC卡式的《浙江省居住证》。 3. 家庭实际居住证明材料。有家庭自购房产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无家庭自购房产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 4. 孩子的预防接种卡。 5. 8月31日前能够办理出居住证的家庭,8月24-25到学校进行补核验。
注:1.报名时请带孩子。 2.随带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接 种卡不用复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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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录取办法 |
(一)当学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学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房情况,按照“房、住、户一致”的优先原则,按序录取。对报民办小学但未录取的儿童,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学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读。6月29日公布第一批录取名单。
(二)不符合杭州市就读条件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不接受报名和录取。请家长尽早安排孩子到户籍所在地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三)在现场报名时,如申请人申报的信息与网上核查反馈信息不一致时,家长需向学校提供与录取相关的必要材料。
(四)对于报名过程中提供假证明、假材料或是提供的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凡实际居住与证件不符的将会影响录取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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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
(一)适龄特殊儿童入学。本学区户籍的适龄智障儿童(达到中等及以上智障程度的)原则上由杭州市紫荆花学校接收入学;本学区户籍盲童向省盲人学校报名就读;聋人儿童向杭州文汇学校报名就读。各校随班就读(含送教上门)的特殊儿童均需在教育服务区学校办理学籍关系。
(二)确因身体特殊原因需推迟入学的,家长须持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证明和申请报告办理延缓入学手续,到我校办理延迟入学申请,经学校和教育局审核批准后方可延缓入学。
(三)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驻地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子女、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烈士子女等入学,应在5月8-10日向区教育科提交申请,由区教育局审核后统筹入学。 |
具体招生政策参见《2019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方案》。
联系方式:
文华校区咨询电话:0571-87607945
翠苑校区咨询电话:0571-87607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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