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大禹路小学2019年招生公告


大禹路校区

甲来路校区

招生计划

五个班

六个班

招生范围

1.东至古墩路—墩祥街—罗家兜河(与余杭区、拱墅区交界处),南至灯彩街,西至厚仁路,北至池华街。

2.“中海金溪园”住宅区。

1. 东至周坪路,南至金家汇路—紫金港北路,西至甲来路,北至茹家路。

2. 东至甲来路,南至金家汇路—紫金港北路,西至庄墩路,北至金庄路。

核验时间

2019年6月22日-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3∶30,为现场核验时间。


6月30日上午,民办小学未录取学生补核验。


6月30日下午,接受学区内有转学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咨询登记。


适龄儿童在现场核验前未能取得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但在8月31日前能取得的,请于8月24日到学校补核验。


2019年6月22日-2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30—3∶30。

因甲来路校区适龄儿童较多,实行分片错时报名,请按户籍和居住地在规定时间内来校报名:

6月22日上午:阳光华苑、阳光乐苑;          

6月22日下午:墩莳家园、都市阳光和苑;

6月23日上午:都市阳光嘉苑;                   

6月23日下午:接受以上学区内材料复查核验。


6月30日上午,民办小学未录取学生补核验。

6月30日下午,接受学区内有转学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咨询登记。


适龄儿童在现场核验前未能取得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但在8月31日前能取得的,请于8月24日到学校补核验。


核验地点

三墩镇金兰巷2号杭州市大禹路小学。

三墩镇甲来路86号大禹路小学甲来路校区。

招生年龄

2012年9月1日至2013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现场核验办法与所需材料:


1.教育服务区内常住户口适龄儿童,请随带家庭户口本(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下还需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及家庭房产证。


2.杭州市区集体户适龄儿童请随带户口页(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下还需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家庭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杭州市区户拆迁户家庭适龄儿童请随带家庭户口页(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下还需提供婚姻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有效拆迁安置协议、家庭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在教育服务区内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现场核验时请随带如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1)家庭户口本(父母不在同一户口下还需提供婚姻证明)和父母双方身份证;

(2)孩子本人的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

(3)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有家庭自购房产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无家庭自购房产的提供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证明。


4.现场核验当天请带上孩子本人,并携带儿童预防接种卡原件和黑色水笔一枝。


5. 现场核验中,如网报反馈信息与核验信息不一致时,家长须向学校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6. 特殊儿童原则上应到特殊学校报名就读。


招生录取办法


1.适龄儿童在户籍地或居住证对应学校进行现场核验并不代表一定由该校录取。当教育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时,根据适龄儿童户籍和家庭住宅情况,按照“房、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安排录取顺序;


2.当同一类别的学生人数超过学校的招生计划时,由学校依据公平、公正原则制定排序规则和方法并报区教育局批准后实施。学校未能录取的适龄儿童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额的学校就读;


3.在报名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或材料与实际情况不符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凡实际居住与证件不符的将会影响录取结果;


4. 现场核验的顺序与招生录取无关;


5.录取时间:6月29日经报教育局审批确定第一批录取名单。7月30日前经报教育局审批确定第二批录取名单。


具体招生政策可参见《2019年西湖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联系方式:

大禹路校区:学校咨询电话88908808,

                      监督电话88908817。

甲来路校区:学校咨询电话88908827,

                      监督电话889088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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