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发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

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全部电脑派位

省教育厅发布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昨天下午,浙江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2019年浙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通知。

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强化属地控辍保学责任。各地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建立和完善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特别要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控辍保学工作。

严厉查处非法办学行为。全面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等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


进一步明确公民办学校招生范围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法律规定。公办学校严格按就近入学要求在学区范围内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

公办初中学校可按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按小学学校学区划分,实行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招。民办学校招生的报名对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明确。

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

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当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全面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

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派位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具体操作规则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制订。

九年一贯制学校的小学部学生可以直升其初中部。民办九年一贯制学校其初中部招生名额多于小学部直升名额的,多余的名额按民办学校招生录取规则面向审批地统一招录。

艺术或体育专门学校按现行方式招生,可进行艺术或体育的术科测评,但不得组织文化科目考试,其招生方案须分别报审批的教育及文化或体育等行政部门核准后方可实施。2019年开始,普通义务教育学校停止招收各类特长生。

各地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均不得早于5月份


严格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招生。

各地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时间均不得早于5月份,具体招生时间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不得通过任何形式的提前摸底、预约等方式争抢生源。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实施均衡编班与加强学籍管理。严格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初中班额分别不得超过45人、50人。规范学校实施学生均衡编班,合理均衡配备师资。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编班。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学校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优化招生工作流程和服务

全面公开招生信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通过网络平台、招生管理系统及其他形式主动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方案及实施细则、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人数、班级数、班额等)、公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条件、公办学校学区范围、民办学校收费标准、学校招生入学咨询方式等招生入学工作信息。

全面推行户籍生入学预警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龄人口变化趋势的预测分析,落实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户籍生入学信息发布和预警机制。

保障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各地要加快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同城化待遇。

严肃执纪问责,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招生工作监管和执纪问责。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应列入同级或上一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

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

各市、县(市、区)2019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近期将会陆续出台。


为便于大家更好地了解我省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有关政策调整情况,昨天,浙江省教育厅就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比较关心的一些问题作出权威解答。


关于招生政策的主要变化

1 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有什么变化?这些政策变化全国范围统一吗?

答:全国各地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主要是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作了较大调整。我省《招生通知》涉及2019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政策共5个方面17条意见,其中招生政策涉及公办学校的基本没有变化,变化较大的是涉及民办学校的招生政策。

民办学校招生政策主要变化有三:一是落实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即审批地招生);二是实行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即公民同招);三是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入学报名对象全部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即电脑随机录取)。这些招生政策不光我省各地是统一的,全国各省份间也是基本一致的。


关于招生计划、范围、对象

2 民办学校招生哪些方面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学校招生计划包括哪些内容?

答: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纳入统一管理的包括招生计划、招生区域、招生对象、招生时间、招生方式、招生规程、招生结果、学籍管理等。学校招生计划包括招生名额、班级数、班额等。

3 《招生通知》对公办民办学校招生范围是怎么明确的?

答:《招生通知》明确:依法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规定。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就近入学要求按学区招生,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招生区域;公办初中学校可以按照单独划分学区的方式招生,也可以按照小学学校学区划分,实行小学与初中“校校对口”的方式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范围内招生。简言之,公办学校在学区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生。

4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可以在哪个范围招生?民办学校如果在审批地招不足可跨区招生吗?

答:《招生通知》明确: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批设的民办学校招生范围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不得跨市域招生。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招不足的,可由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在本市域内的其他县(市、区)补 招。

5 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由哪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明确?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一样吗?

答:民办学校招生的报名对象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明确。全省各地实际情况有差异,允许各地的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报名对象及报名条件略有差异,但有一点是统一的:在符合审批地范围招生的前提下,只要符合当地公办学校招生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都可以参加当地民办学校的招生报名。


关于公民同招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6 公民同招是什么意思? 其基本要求是什么?

答:公民同招是指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公民同招主要是为了制止少数学校愈演愈烈的违规提前掐尖招生行为,回归正常的招生秩序。公民同招强调的是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在教育行政部门统筹下按统一步调有序开展招生,在实际操作中,公办民办学校招生批次安排会有先后,这是正常的。


7 公民同招与以往的招生方式有什么区别?其程序、步骤由谁来明确?其招生报名、录取等工作由谁来牵头组织?

答:公民同招与以前的招生方式最大变化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建立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都须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公民同招的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并向社会公布。实行公民同招后,招生报名、录取等工作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牵头组织。按“最多跑一次”改革和疫情防控的要求,全省各地全面推行无纸化入学报名。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信息、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信息登记、报名、审核、录取、公布结果等整个流程,均在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进行。


8 实行公民同招后,允许公办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吗?

答:实行公民同招后,不允许公办民办学校另行组织招生报名或自行通过网上预约、信息登记等形式提前进行预报名。


9 适龄儿童少年想到民办学校就读,入学报名只能报1所民办学校吗?

答:《招生通知》没有明确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可报名1所还是多所民办学校,具体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民办学校数量和实际入学需求等情况作设定。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学校不得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报名就读民办学校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民办学校也不得设置任何限制条件,拒绝或变相拒绝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


10 民办学校招生什么情况下要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其招生计划数全部要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吗?

答:《招生通知》明确: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核定的招生计划数全部通过电脑随机派位产生。


11 民办学校如果其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又怎么录取?

答:民办学校如果其入学报名人数未超过核定的招生计划数的,一次性全部录取。

关于特殊类别学校招生及特殊群体入学


12 民办学校幼儿园部的适龄儿童能直升其小学部吗?

答:民办学校设有幼儿园部的,其适龄儿童与其他幼儿园的适龄儿童一样,参加当地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入学报名。具体操作规则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招生实施方案中明确。


13 《招生通知》还就民办学校哪些特殊情况的招生方式作了明确?

答:《招生通知》还对民办学校以下两类特殊情况的招生方式作了明确:

(1)民办学校或投资主体与当地政府部门或功能区管委会等原先已订有协议,约定由民办学校负责承接的生源,相关生源按协议约定录取,不得选择生源。

(2)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了部分学区范围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应明确其学区范围并按公办学校就近入学相关政策入学,不得选择生源;其非学区范围内的招生按照民办学校的招生录取规则执行。


关于招生时间和招生、学籍管理

14 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什么时候开始?各设区市的招生时间是否全省统一?同一市域内各县(市、区)的招生时间是否一致?

答:《招生通知》明确:各地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对各地的招生时间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为便于操作,同一市域内各县(市、区)的招生时间最好能统一步调。


15 听说个别民办学校早已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等方式在提前掐尖招生了。如果已被民办学校私下预录取了,算数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私下预录取的也不可能算数。今年全省各地义务教育招生全部在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目前招生工作还没有开始,个别学校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已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个别学校违规招生引发的一切后果要由学校承担,如果地方教育部门不及时制止和查处的也要严肃追责。


16 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中途转学吗?在什么情况下允许民办学校学生中途转学?

答:在接收当地的学校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符合有关转学条件的对象可以申请转学。在当地之外我省的其他县(市、区)或省外就读的随迁子女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当地不得拒绝;如果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近解决。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出现空余学位的,可以接纳符合当地入学条件或转学条件的对象转学。


17 如何防止学校以转学名义掐尖招生?允许挂靠学籍吗?

答:为防止学校借转学名义掐尖招生,《招生通知》明确: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

各地各校招生工作完成后,要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应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


关于招生工作监督与违规处理

18 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向哪里举报?

答: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请第一时间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我们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都要公布并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和举报渠道,主动地、全过程接受家长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关于招生入学咨询和服务

19 各市、县(市、区)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方案什么时候会公布?

答:省教育厅的《招生通知》公布后,要求各设区市今年的招生实施方案尽快出台,要求各县(市、区)的招生实施方案最迟在4月份出台。

20 实施公民同招后,公民办初中学校享有同样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吗?

答:实施公民同招后,民办初中学校与公办初中学校享有同样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但如果民办学校出现严重违规招生行为的,要相应下调次年招录批次的优质示范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名额分配比例。招生名额分配比例由审批地的市或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确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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