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二、报名申请时间
1. 7月2-3日 学区内儿童报名
2. 7月5日 若学校有空余学额,符合务工人员条件,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有固定居住房产的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学校按招生计划招满即止)
三、报名地点
江滨小学前教学楼一楼
四、学区范围
南至李渔路,西至八一南街,东和北以武义江和婺江为界。
五、录取办法
学校按户籍在本校学区的儿童、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进行招生。在满足户籍在本校学区的儿童入学需求后,再考虑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当可录取人数少于报名人数时,有房无户人员按在本校学区取得房屋产权证时间的先后次序录取。有房无户人员如有多套房,到常居住产权房所在学校申请随迁子女报名入学。
六、报名办法
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查原件,留复印件)。
七、报名须提交材料
(一)学区内儿童
1. 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籍页+户主页+父页、母页+学生页,共5页)
户口要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一致,并在2019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2. 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若房产证原件已抵押,请家长通过手机“浙里办” APP查询并打印信息,以备查阅)
3. 因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无固定住房的,还需提供:无房相关材料及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4.因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户口簿上没有呈现明确关系的,或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5. 因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因户籍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等原因不一致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二)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
1. 填写《金华市江滨小学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2.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籍页+户主页+父页、母页+学生页,共5页)
3. 常居住房屋产权证
4. 房产情况材料原件、复印件(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可通过手机“浙里办” APP查询并打印信息,以备查阅)
5. 户籍不属于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户口的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一年以上的临时居住证。
八、其他事项
1. 所有报名人员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须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等真实准确。材料审核时凡查实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 今年“房产情况材料”无需到相关部门去开具,只需在手机上下载“浙里办”APP,登录查询并打印。材料审核时还需现场查验“浙里办”APP上的材料。
3. 工作时间:8:30—11:30 13:30—17:00
4. 咨询电话:0579-82396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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