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金华市丹溪小学新生入学招生简章

招生对象

年满6周岁(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间出生)的学区内适龄儿童。


报名申请时间

一、7月2-3日,学区内儿童报名。

二、7月5日,若学校有空余学额,符合务工人员条件,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本校学区有固定居住房产的务工人员子女申请(学校按招生计划招满即止)。


报名地点

金华市丹溪小学B幢教学楼一楼。


学区范围

北至李渔路,南至和信路,东至八一南街,西至金帆街。


录取办法

学校按户籍在本校学区的儿童、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进行招生。在满足户籍在本校学区的儿童入学需求后,再考虑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当可录取人数少于报名人数时,有房无户人员按在本校学区取得房屋产权证时间的先后次序录取。有房无户人员如有多套房,到常居住产权房所在学校申请随迁子女报名入学。


报名办法

携带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及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报名时查原件,留复印件)。

 

报名须提交材料

一、学区内儿童

1.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籍页+户主页+父页、母页+学生页,共5页)。

户口要与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一致,并在2019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2.法定监护人居住房产的房屋产权证原件、复印件(若房产证原件已抵押,请家长通过手机“浙里办” APP查询并打印信息,以备查阅)。

3.因适龄儿童的父母(法定监护人)无固定住房的,还需提供:无房相关材料(请家长通过手机“浙里办” APP查询并打印信息,以备查阅),及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4.因适龄儿童与父母(法定监护人)在户口簿上没有呈现明确关系的,或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的,还需提供:出生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5.因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因户籍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等原因不一致的,还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双方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

1.填写《金华市丹溪小学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申请表》。

2.户口簿原件、复印件(户籍页+户主页+父页、母页+学生页,共5页)。

3.常居住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手机下载、注册“浙里办” APP,以备查阅)。

4.抵押贷款房产情况材料:适龄儿童父母双方可通过手机“浙里办” APP查询并打印信息,以备查阅。

5.户籍不属于婺城区、金东区、开发区户口的务工人员子女,还需提供:公安机关核发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一年以上的临时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其他事项

一、所有报名人员的父母(法定监护人)须签字承诺所提供的信息、证件、证明材料等真实准确。材料审核时凡查实属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如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二、今年“房产情况材料”无需到相关部门去开具,只需在手机上下载“浙里办”APP,登录查询并打印。材料审核时还需现场查验“浙里办”APP上的材料。

三、工作时间:

8:00—11:30   

14:00—16:30

四、咨询电话:0579-89005135

 

特别提醒

7月10日,在丹溪小学门口公示录取名单。

7月20日,请家长到丹溪小学传达室领取入学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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