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魏都区实验学校(小学部)2019年招生简章、划片信息及幼小衔接资源、书籍推荐

现按照中共魏都区委办公室、魏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许魏办[2018]4号)和《魏都区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19年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许魏教体办[2019]3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将2019年一年级招生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时间
2019年8月16日—18日(一年级新生集中报名登记)上午:8:00——11:30 下午:3:00——6:00 
2019年8月30日(一年级新生报到)上午8:00        
2019年9月2日(一年级新生开学) 上午7:40   

二、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截止2019年8月31日)儿童,依法登记报名、注册入学。

三、招生条件
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划定的学区,请家长带孩子到我校报名,报名时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户口簿,不动产权证书或商品房销售管理部门网签备案的买卖合同、购房收据以及水、电、气缴费单等,适龄儿童出生证、预防接种证等资料。具体情况如下:
1.魏都区户籍适龄儿童

(1)有户有房。

适龄儿童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动产权证书地址与户籍所在地一致,并在房产所在地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以不动产权证书地址为依据入学。

(2)三代同户。

适龄儿童父母在魏都区、许昌市城区没有房产,一直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同户一年以上,经街道、社区配合学校入户调查和房产部门统一验证情况属实,凭共同居住的房产地址为依据入学。

(3)其他。

不属于以上情况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区属公办学校就学。


2.外县(市、区)户口适龄儿童

(1)进城落户。

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父母在魏都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一年以上,以不动产权证书地址为依据入学。

(2)随迁子女。

适龄儿童父母在魏都区务工并稳定居住,提供一年以上在魏都区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等社保金记录或魏都区营业执照、食品小经营登记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卫生许可证。报名资料分别由税务部门复核认定用工企业情况,人社部门复核认定社保金缴纳记录或工商部门复核认定营业执照,食药监部门复核认定食品小经营登记证、食品小作坊登记证、食品小摊点备案卡,卫生监督部门复核认定卫生许可证,公安部门复核认定居住证(暂住登记),复核通过后予以公示,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学。

同时依照《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外县(市、区)适龄儿童提供由魏都区公安部门颁发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
魏都区实验学校学区内的随迁子女请到许昌市文化街小学七一路校区报名点登记。


3.特殊群体

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按照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要求,由教育行政部门在部队驻地范围内安排入学。
魏都区棚户区改造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被征收房屋人员子女。依据拆迁补偿及安置协议,未安置到位的回迁户在原房屋所在学区报名入学;回迁安置到位、货币安置的拆迁户在新居住地学区入学。

四、学区范围
➤东:清潩河(长青街至莲城大道段,新兴路至运河段)、文博路(莲城大道至望田路段)、议台路(望田路至新兴路段)以西。
➤西:文峰路(长青街至文兴路段)以东。
➤南:莲城大道(文博路至清潩河段)、运河以北。(含运河南侧、文兴路东侧南关社区原籍村民)
➤北:长青街、望田路(文博路至议台路段)、新兴路(清潩河至议台路段)以南。

五、报名需提供证件
1.必备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出生证、接种证等。提交的各种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装在档案袋里,封面写上孩子姓名及证件清单,并粘贴一张一寸近照。档案袋暂存报名学校,经教体局复核后,若证件齐全,可安排入学。同时家长要提供诚信承诺书!
2.补充证件:三代同户的需提供孩子父母的无房证明。其他有户无房的需提供自管产权房或保障性住房等资料。外县(市、区)户口的,在城区居住一年以上,需同时提供水、电、气等佐证材料。
☎咨询电话:0374-2351027

另告: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我校二至六年级学位已满,不收取插班生。

许昌市魏都区实验学校
2019年8月10日
     

关注智慧山微信公众号(zhihuishan2013)后,在公众号里回复以下关键字,即可得到相应资源!

公开课、作文、复习、试卷、知识点、活动、拼音、字母、钟表、看图写话、故事、双语故事、成语、常识、APP、语文、数学、英语、百家姓、三字经、唐诗三百首、自助查询、超级口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