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高新区实验小学2019年招生简章、划片信息及幼小衔接资源、书籍推荐

学校概况

高新区实验小学位于高新区海澜路21号,始建于2013年,于2015年9月1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学校占地面积21900平方米,建筑面积5350平方米。建有高标准的实验室、多媒体教室、录播教室,微机室、网络中心以及设备齐全的体育、文化活动场所。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和电教软件的配备均达到国家一类标准,这为培养适应新时期要求的一代新人提供了物质保证。

现有21个教学班,946名学生,74名教职员工。在职教师中,有中学高级教师4人,小学高级教师27人,研究生学历6人,本科学历51人,大专以上学历65人。教师学历达标为100%,40岁以下的教师有33人,占全校教师的50%,其中近十名教师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近三十名教师获得市级优质课,先后承担了省、市、区课题十几项,我校四年来的教育教学质量稳居全区前茅。

开展了经典诵读比赛、科技制作比赛、绘画书法比赛、乐器合唱比赛、队列广播操比赛等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及实践活动,并积极参加省市区级的各类比赛,均取得佳绩。


烟台市高新区实验小学2019年招生简章


按照《烟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学校行政研究,现将我校2019年招生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计划

实验小学一年级3个班(120人)。
益文小学一年级3个班(120人)。

二、招生范围

  • 实验小学:海兴路以东,烟威高速公路以南,海澜路以西;纬五路以南,滨河西路以西的区域。(包含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 益文小学:海兴路以西,烟威高速公路以南区域(不含山东商务职业学院)。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6月22日(上午8:00-11:30); 2019年6月23日(上午8:00-11:30)

地点:烟台高新区实验小学办公楼(齐和楼)一楼


四、招生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新生,须2019年8月31日前满6周岁。
(一)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学生)
具有烟台高新区户籍,符合条件的学龄儿童带户口簿、查体证明、儿童预防接种完成证明(或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报名。
(二)不具有高新区户籍的学龄儿童(学生),但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持相关证明入学
1.父母等第一法定监护人在高新区购买具有政府合法审批手续并由具有资质开发商开发的商品住宅(70年产权),且已交房,学龄儿童(学生)户口随法定监护人,且在高新区居住的学龄儿童(学生)带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购房发票以及烟台市房产交易中心打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物业费缴纳单据)、户口簿、查体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报名。
2.辖区边防驻守部队官兵子女。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完成证明(或儿童预防接种证)、查体证明、团级及以上政治处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学校报名。
3.父母双方有一方属于市、区两级引进的高级人才,凭市区两级相应文件、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体证明到学校报名。
4.在高新区经商办企业,截止到招生当年6月30日,在高新区注资50万元以上成立公司并年缴税5万元以上的投资人子女。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完成证明(或儿童预防接种证)、查体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缴税证明到学校报名。
5.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截止到招生当年6月30日,夫妻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有稳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劳动保险一年以上且保证每年连续缴纳劳动保险的外来务工人员(不在烟台六区)子女。凭户口簿、儿童预防接种完成证明(或儿童预防接种证)、居住证、查体证明、父母双方(或一方)在高新区劳动保障部门办理的最近一年的社会劳动保险缴费证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到学校报名。
按照以上顺次招收入学,招生区域学校招生额满后,由区社会事务局统一调剂到尚有接受能力的学校。

五、报名办法
一年级新生由家长带领,在规定时间内带齐相关证件及其复印件和纸质档案袋(封皮写上孩子姓名+(家长姓名))来学校报名。


六、录取办法

经学校和高新区社会事务局查验相关证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学校将公布录取名单,在7月5日后家长领回查验材料的原件及报到通知单。

七、咨询电话:
招生联系电话:3941158   
上午8:00-11:00  下午2:00-3:30  

八、转学插班
转(入)学(定于2019年6月22日——6月23日一并受理转学同学的相关材料及学籍证明,并填写承诺书。班额已满的,符合条件转入高新区的也要填写承诺书,服从调剂。)
1.转出。转出学生需由家长提出转学申请,经区、校两级同意,由转入学校提供接收证明,并到区学籍管理员处备案。
2.转入。具有高新区户口的儿童请家长在新学期开学前带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报名,在学校有空余学位(小学班额不超过45人)前提下初审材料,学籍管理员报材料到高新区教学研究室,经审核通过后,学校通知其入学,审核完成前,学校不得提前接收学生。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发布的新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鲁教基发【2016】3号),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温馨提示:为了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社会事务局将通过相关部门协助查验证件、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确定家长所提供证件的真实性。广大家长一定要如实提供相关证件,以免因证件不实而影响孩子入学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烟台高新区实验小学
20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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