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圣屯小学2019年招生简章、划片信息及幼小衔接资源、书籍推荐

为确保2019年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维护教育公平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三河市招生委员会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方案》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和办学条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教育方针为指针,严格招生政策,严控招生秩序,坚持均衡发展,确保招生工作依法、科学、规范、有序进行,圆满完成2019年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原则

1、坚持京津冀协同发展“四统一”的原则,即:统一规划、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管控。

 2,坚持过程全面公开、阳光招生的原则,通过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程序,公示招生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3,坚持科学定额、均衡发展的原则。学校招生,统一实行“三限”,即:限范围,限人数,限班额,不断促进校际间均衡发展。

 4、以房产为依据,坚持“相对就近入学,实行划片招生”的原则。学校招生严格执行相对就近入学,合理配置教育资源的政策,严格按照市招生委员会统一按地域划定的招生范围进行招生,坚决杜绝私招,乱招现象。


三、招生方式

2019年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实行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请登陆“三河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查询《三河市2019年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招生报名须知》。


四、招生条件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

2、只有招生范围内房产无三河户籍;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即可到相应学校报名

4、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国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指定学校就读。(招生范围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本方案第五条、第六条)


五、招生层次及范围

三河市圣屯小学招收圣屯、北巷口、翟家庄、苍头村四个村街,以及四季花都住宅小区的适龄学生。【四季花都可自愿选择到诸葛店小学就读】

 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依据租房协议、经商执照或务工证明,由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学校剩余学位数,高新区统一安排到西柳小学、张营小学、孤山小学、北杨庄小学、圣屯小学、高楼小学就读。

 小学入学年龄为6周岁。(2013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31日)

 有自理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入学,请咨询三河市特教学校。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三河市委、市政府引进的高端人才子女,由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安排入学。


六、现场验证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既有招生范围内房产又有三河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

 (1)户ロ簿原件(必须含户ロ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招生范围内原始村街的村民可以不提供)或廉租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明;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2、只有招生范国内房产无三河户籍的适龄儿童提供:

 (1)户ロ簿原件(必须含户ロ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原件、复印件;

 (4)出生证明;

 (5)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3、只有招生范围内户籍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适龄儿童提供: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租房协议;

 (4)出生证明;

 (5)户籍地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

 (6)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4、既无招生范围内户籍,又无招生范围内房产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提供:

 (1)户ロ簿原件(必须含户ロ簿首页、学生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复印件;

 (2)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经商执照或务工证明;

 (4)租房协议;

 (5)出生证明;

 (6)经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的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

 上述材料如不能说明儿童和监护人之间的户ロ及房产关系,还需提供结婚证、独生子女证、居(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证明、水、电、暖、物业管理费票据等有效证明。如果使用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证报名的适龄儿童,还需提供儿童父亲(母亲)的独生子女证或儿童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号下的户口簿。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宣传:2019年6月17日-6月23日

 (2)网上报名:2019年6月24日-6月29日(早7点至晚9点)

 (3)报名信息修改、报名数据初审、查验房产信息、报名结果查询、下载打印学生报名信息登记表等:2019年6月25日—7月10日

 (4)到学校现场验证:2019年7月8日一7月10日

八、部门职责

1、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网信办,将密切关注招生輿情,发现问题迅速报告,及时处置。

 2、市纪委监委对招生期间内外勾结、利益输送等违规违纪公职人员进行追责、问责,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对各校招生情况进行检查。

 3、市教育和体育局将发挥招生主体作用,对各校招生工作加强监督和指导。

 4、市信访局将密切关注招生信访动向,与教育和体育局密切配合,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5、市住建局负责查验房产证和购房合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查验不动产权证;市公安局负责查验户口簿。

 6、市公安局负责维护招生秩序,对招生期间闹访缠访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

 7、招生期间,校长是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招生方案》,履行相应职责。

九、招生要求

1、招生工作在三河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严禁私招乱招和采取不正当手段竞争生源。

 2、各学区中心校发挥各自职能作用,按照《招生方案》规定格管理、监督、检査、指导辖区学校的招生工作。

 3、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控制班容量,控制招生总量。

 4、学校严禁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和特长班,班容量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新生不得以文化课考试的方式进行分班,也不得按学生考试成绩排座位。

 5、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杜绝人情招生,打击金钱招生,严禁收取择校费。

 6、招生期间市纪委监委、市教育和体育局派专人到学校进行巡察,学校将招生情况在教育信息平台上进行公示。对于公然越底线、闯红线、踩雷区的,绝不姑息迁就,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十、其它事项

1、学校的空余学位由三河市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协调。

 2、利用虚假信息进行报名登记的,列入失信名单,造成后果由家长本人负责。

 3、对在招生期间,造谣惑众,发布虛假信息,制造紧张气氛,聚众寻衅滋事的,列入教体系统扫黑除恶范畴。

三河市圣屯小学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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