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河市汇福实验学校2018年招生简章、划片信息及幼小衔接资源、书籍推荐

根据三招字﹝2018﹞6号《三河市招生委员会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的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拟定2018年秋季招生方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原则及要求
1.招生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就近入学、划片招生、应招尽招”的原则。
2.根据《三河市招生委员会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划定的我校招生范围是:意华田园、九号院、和安花园、世纪名苑、美林湾、欧逸丽庭、纳丹堡、星河皓月(其中,星河185小区居民子女,小学划归诸葛店小学,中学划归第二实验中学)、美林新东城、夏威夷溪谷、华堂高尔夫、青年新城(非枣林村居民子女)、嘉诚国际、悦榕湾住宅小区,具有此招生范围内户籍或房产的居民子女。其中,青年新城和嘉诚国际小区居民子女,小学可以带齐相关证件直接去冯家府小学就读(自愿);房产在燕顺路以东的原六年级毕业生可以带齐相关证件直接去第二实验中学就读初中(自愿)。
3.对于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有本地房产无本地户籍的居民子女,需提供:不动产产权证或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所持房产必须属学生父母所有;购房合同必须附带购房发票及本年度居住小区物业缴费单据)、法定监护人身份证(父亲和母亲)、户口本、出生证和结婚证等共5类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具体见后面“温馨提示”第3条和附件2《各类证件及复印件要求说明》),以上证件不全或复印件不清晰者不予审验。(既有房产又有户口的居民子女提供资料同此项)
4.对于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有本地户籍无房产的居民子女,需提供:招生范围内的户口本原件(户口首页、孩子本人页、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页)、租房协议、居委会提供的居住证明和所在村街出具的无监护条件的证明;经商人员需提供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5.居住在我校招生范围内,既无本地户籍、又无房产的进城务工、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子女,以居住证、务工证明、经商执照和户籍所在地出据的在当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为依据,小学可自愿选择到张营小学、孤山小学、北杨庄小学就读;中学可选择到第五中学、冶金中学。
6.小学一年级学生入学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12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含31日),凡年龄不符合要求的“全国中小学生电子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将会自动清除,不予注册,所以不足六周岁的一律不予接收。同时,一年级学生家长须参照样表填写、下载、打印好《一年级学生基本信息表》【直接保存下方图片打印】,报名时用自备的黑色签字笔在“填表人”处签字确认,连同其它证件一并上交;同时,准备该生近期电子照片和纸质版照片3张,入班后直接交给班主任,照片规格要求见附件1说明。
7.学校将对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及各种证件到相关部门逐一核实,一经发现做假,一律清退。同时,教育局还将对我校入学人员资格逐一进行核实,不符合规定者,不经教育局审核同意,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手续,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家长个人承担。
8.所有符合条件的一年级和原在我校就读六年级的学生请按照下面规定的时间和《各类证件及复印件要求说明》(见附件2)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视为自动放弃在我校的就读资格。

二、招生对象
我校招生范围内,有房产或户口且符合招生条件的一年级和七年级新生。

三、报名时间和办法
1.小学一年级新生
凡欲在我校就读一年级的域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请于8月20日~21日上午8:00~11:00和下午15:00~17:00带齐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打印好的《一年级学生基本信息表》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复印件按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其它证件或证明的顺序排列装订,并在房产证产权人后面写清学生姓名、性别和家长联系电话)。

2.初中七年级新生
凡欲在我校就读七年级的域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家长请于8月22日上午8:00~11:00带齐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小学毕业证书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复印件按照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其它证件或证明的顺序排列装订,并在房产证产权人后面写清学生姓名、性别和家长联系电话)。

3.原在我校就读六年级,准备升入七年级学生(房产在燕顺路以东的原六年级毕业生可以带齐相关证件直接去第二实验中学就读初中)
请学生家长于8月22日下午15:00~17:00带着《三河市小学2018年升学考试准考证》、小学毕业证书和经教育股审验合格的小学学籍手册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逾期未办理者视为自动放弃在我校就读资格。

4.原在校就读1~5、7和8年级的学生分别直接升入高年级,不再重新组织报名,并于9月3日到校原班级报到。

温馨提示:

近日,外部一些培训机构和个人宣称已与我校建立某种关系,随意解读招生文件,并做出不切实际的承诺,声称可以为其代办入学手续和学籍问题,针对相关问题,我们做出如下说明:

1. 8月20日~21日,学校只为域内符合条件的一年级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8月22日,学校只为域内符合条件的七年级的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对入学新生而言,家长要有充足的心理准备!就目前我校师资力量和校舍实际情况来说,我们还是要善意地提醒各位家长:一是,由于教师缺编严重,可能造成一些课程无法正常开课;二是,由于教室数量有限,班容量会比较大,由此,会给教师授课辅导和孩子听课带来不便,同时,师生人身安全隐患极大。所以,我们建议家长最好提前联系相关公立或私立学校去就读,以免影响孩子学业和身心健康发展。

3.对于域内完全符合入学条件,持购房合同的学生家长,报名时,除提交上述5证(购房合同——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结婚证)之外,还必须提供购房发票、本年度居住小区物业缴费单据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无以上证件者不予审验入学。

4.学校未与任何机构和个人建立代办入学关系,此种宣传纯属个人行为与三河市汇福实验学校无关,请各位家长勿轻信谣传,谨防上当。

5.学校不接受任何形式与升学或入学有关的个人、公司、机构等捐赠或捐款,入学程序和手续将严格按照《三河市招生委员会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招生方案》和《电子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6.为保障辖区内完全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都能入学,今年我校将对入学学生的房产、户口本、结婚证、出生证及其它证件或证明到相关审验机构逐一核对信息是否属实,对造假证件者一经查实,一方面,证件将被审验机关查扣,并保留进一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自行承担,与学校无关;另一方面,学生入学后,学校和教育局还要进行二次、三次核实,如发现造假者,不予办理学籍,随时将学生清退。

7.报名时,学校将尽可能满足域内完全符合条件学生的入学要求,家长们无需提前排队。

8.因天气炎热,人员拥挤,报名时无需孩子同行,家长带齐相关证件来校办理相关手续即可。

9.有自理能力的残疾或智障儿童,到三河市特教学校就读(可寄宿)。

10.凡属河北省或省外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居民子女,在报名时,请一并出具相关有效证明或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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