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孩子的法定监护人陪同孩子持下列有效证件:①户口簿、②法定监护人合法固定住所独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③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等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来我校办理入学手续,领取入学通知书。
入学合法固定住所依照以下原则确认:
(1)以法定监护人实际居住的住宅房屋完全产权证为依据。
(2)父母确无住房或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共有住房,要求按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宅房屋产权证(或公租房屋使用证)入学的,必须父母至少一方及适龄儿童的户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上, 父母双方还必须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
(3)公租房居住的无房户子女,父母和子女户口必须同在公租房内,并提供公租房使用权证和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以及一年以上的水电发票。
(4)私租房居住的本地户籍的无房户子女,由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属房屋拆迁者,按安置地安排入学,一年内也可凭加盖街道公章的拆迁协议按原址安排入学。
(6)期房(尚未领取住宅房屋产权证)不作为入学依据。
(二)、流动人口适龄儿童
凡具备“稳定住所、稳定就业和稳定收入”三项必备条件且居住证地址为我校施教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由其法定监护人陪同孩子,持以下材料原件(另附复印件一套),到学校进行申请登记(在本地适龄儿童报名基本结束后,仍有学位空额则予以录取):
(1)户口簿;
(2)经核签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监护人《居住证》(2019年7月1日前领取);
(3)监护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监护人工商营业执照;
(4)在本地缴纳社会养老保险一年以上的证明(含2019年7月至2020年6月连续的缴费清单,缴费清单可在官网南通市人社局http://rsj.nantong.gov.cn/,网上办事大厅,点击个人登录进行查询打印);
(5)有效健康卡(预防接种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