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大同市平城区秋季各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教育局,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

现将《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大同市平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依法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晋教基〔2020〕5号)、《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同教基〔2020〕3号)、《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大同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教字〔2020〕42号)、《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大同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同教基〔2020〕4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订本招生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深入落实全国、全省基础教育工作会议要求,坚持立德树人,着力推进招生体制机制改革,统筹做好招生入学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目标任务

坚持免试、划片、就近、统筹的原则,严格规范招生秩序和招生行为,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公示、咨询、监督等制度,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过程公平、结果公正;坚持依法办学,坚决根治“择校”、“掐尖”、“提前”等招生问题,为适龄学生创造平等的就学机会,促进全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三、职责分工

区教育局宏观管理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制定解释招生政策、审核学校招生方案、审定学校招生计划、维护管理网上报名系统、统筹协调学校招生工作及新生学籍注册管理。

各学校负责对招生政策进行宣传、对学生的房户等手续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对报名学生进行录取等工作;负责为本校毕业生提供相关报名信息,协助学生家长进行小升初网上报名;负责对毕业生升学去向进行摸底和统计。

学生家长需提供相关入学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接受现场资格审验,并真实准确网上填报入学信息,切实履行其子女接受教育法定义务。


四、招生流程

为进一步规范招生工作和强化统筹管理,按照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相关要求,2020年区属各公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招生工作将全面实行网上集中报名与现场资料审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家长必须认真核对相关信息,填报志愿一经确认不可更改。

报名网址“大同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网上管理系统”(http://121.30.200.74:5080/index.jsp)。


(一)方案上报

公民办初中、小学须在6月底前向区教育局提交招生方案和招生计划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招生。


(二)报名流程

1.初中学校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学校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其中市直、平城区以外小学就读,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应届小学毕业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办理个别报名)有条件的学校可组织学生家长统一进行网上报名,条件不具备的学校可对学生家长进行培训后由家长自行网上报名。网报后,学生家长提供房户等相关手续在规定时间内到招生学校进行现场审验确认。

(1)学生个人网报注册填报志愿;

(2)学校现场审验资料;

(3)学校网上审核;

(4)学校网上录取。


2.小学学校

学生家长根据招生学校的入学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先到招生学校对房户资料进行现场审验确认,确认通过后再由家长登录“大同市基础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1)学校现场审验资料;

(2)符合条件的学生由学校首次网上注册登记;

(3)学生家长网上报名并完善其它相关报名信息;

(4)学校网上审核;

(5)学校网上录取。


3.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大同市教育局关于大同市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教字〔2020〕42号)执行,由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网上录取。


4.志愿补报

集中报名期间,不符合招生学校入学条件未被录取和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志愿补报及统筹调配。



(三)报名及审验时间

1.初中报名时间

公、民办初中集中网报时间:截止2020年7月5日;

公办初中个别报名时间:2020年7月25日-7月31日;

民办初中个别报名时间:2020年7月20日-7月31日。


2.初中审验时间

公办初中现场审验时间:截止2020年8月7日;

民办初中现场审验时间:截止2020年7月31日。


3.小学报名及审验时间

公办小学审验和集中网报时间:2020年7月23日-7月27日;

民办小学审验和集中网报时间:2020年7月23日-7月27日。


4.民办学校电脑派位时间

民办小学:2020年7月28日;

民办初中:2020年8月5日。


5.公办学校志愿补报时间

公办小学补报时间:2020年7月29日-7月30日;

公办初中补报时间:2020年8月6日-8月7日。


(四)录取结果

1.学生家长可通过“大同市基础教育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2.各招生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要将录取名单以EXCEL表格形式制表,经校长确认签字,加盖公章,报送教育局基教办。

3.新生入学通知书由各学校负责发放,具体发放时间由招生学校自行确定。


五、报名条件

(一)小学

凡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前出生)的平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初中

应届小学毕业的平城区户籍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三)报名所需资料

1.户口簿;

2.正式房产手续(包括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登记证,购买新房但未办理房屋所有权的需提供正式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入住通知、住宅维修基金票据等,拆迁安置的需提供拆迁安置手续);

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提供《居住证》和从商、务工相关手续(居住证的签发日期原则上需满半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前);

4.《大同市平城区2020年中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表》;

5.小学报名另需提供《预防接种证》或健康体检证明;

6.初中个别报名另需提供《学生信息明细》、学校标识码、全国学籍号等。


六、招生办法

(一)小学

继续实行单校划片与大学区多校划片相结合的招生模式,第一阶段(7月23日—7月27日)由各学校按照学区范围和招生计划自行组织招生,并严格按入学梯次顺序进行录取;第二阶段(7月29日—7月30日)由大学区内多所学校共同参与集中招生,对在第一阶段未参与报名和未被录取的学生进行集中补报名和统筹调配。


1.入学基本条件

随同父母(或直系亲属)学区内房户一致,截止日期为2020年6月30日前;学区内二手房原则上须房、户一致一年以上,截止日期为2019年6月30日前。


2.入学梯次

具体入学梯次顺序为:

(1)学区内房户一致,符合入学基本条件的学生:①随同父母房户一致;②随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户一致且实际居住(随同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须提供由市房屋交易权属登记管理中心和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

(2)学区内房户时间不足的学生;

(3)学区内有房的本区户籍学生;

(4)学区内有房但非本区户籍的学生;

(5)学区内有户无房的学生;

(6)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大学区划分

第一片区:十四校、四十校、四十三校、机车一校、二十三校枫林分校、十四校知行分校。(四十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二片区:一校、十校、二十三校五洲分校、四十二校、四十四校、区实验小学、示范小学。(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三片区:三十一校、三十五校、四十六校、四十七校、四十八校。(三十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四片区:八校、十八校、十八校富力城校区、十九校、二十九校。(八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五片区:十七校、二十三校、三十二校、三十九校、四十九校。(十七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六片区:十一校、四十一校、四十五校、大同大学附属小学、御河小学。(四十一校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第七片区:御东一校、文华小学、文慧小学、文兴小学、御东小学、水泊寺小学。(水泊寺小学为第二阶段报名点)


(二)初中

平城中学、平城二中参照《大同市市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0年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本区招生工作相关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招生工作,学校实行全封闭寄宿制管理。


(三)民办学校

区属各民办学校的招生工作由区教育局统筹管理,统一核定招生计划,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同步网上报名。民办学校的招生范围原则上以平城区户籍学生为主,由学生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招生采取注册入学、对口直升、电脑派位的方式进行,在民办学校报名的学生不能同时参加公办学校的划片招生。民办学校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将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到有空余学位的民办学校参加补录,或依据房户情况安排至片区内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


(四)照顾政策

1.驻同部队随军子女(含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须具有团级单位以上政治部出具的军人随军家属证明及父(母)军官证、军人保障卡,由区招生工作领导组依据有关双拥政策统筹协调,就近安排入学。

2.根据市、区两级政府有关政策要求,凡属人才引进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人员子女,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区招生工作领导组协调安排入学。

3.根据大同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知精神,属平城区的援鄂人员子女,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区招生工作领导组协调就近就便安排入学。

4.具有接受普通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应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患有严重生理缺陷的残疾儿童,应进入特教学校就读,无法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应由特教学校实施送教上门。



七、审验注册

强化招生工作监督机制,各学校的招生工作人员继续实行交叉组合,相互监督,共同负责对报名学生提供的房、户等入学资料进行现场审验和登记,审验通过后留存相关资料复印件。报名期间,各校要将报名登记表经审验人员和登记人员共同核对签字后上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在资料审验过程中,如房主与学生本人不在同一户口,不能说明关系时,需提供能说明其与学生关系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对房、户等资料存有疑问的,要会同公安、房管等部门进行查证,或组织相关人员入户调查落实。

疫情防控期间,各学校在工作日不得组织集中报名和现场审验,休息日或假期组织时必须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工作安排和日常防护。


八、均衡编班

为确保招生入学工作的公平公正,各学校要制定和完善均衡编班工作方案,并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实施。新生入学报到时,各学校要组织均衡编班仪式,一要结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二要邀请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等参与现场监督;三要结合学生身高、视力等进行阳光排座;四要当场公示编班和排座结果,确保公开透明。


九、学籍注册

按照《山西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暂行)》(晋教基〔2019〕19号)文件要求,各学校要在规定时间内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对入学新生进行学籍注册,严格执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原则,严禁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违规行为,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确保学校招生计划、录取名单和学籍注册名单相统一。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平城区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负责全面统筹学校招生工作。各学校要相应成立招生工作组,精心组织,明确分工,强化对招生政策的宣传和解读,完善应急预案,密切关注招生舆情,积极回应社会热点和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规范招生秩序

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制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学区范围、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名单、咨询方式等。严禁超计划、跨学区和提前招生;严禁以考试、面试等形式“掐尖”招生;严禁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以各类竞赛成绩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举办重点班和教工班。各民办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更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和破坏招生秩序。


(三)强化控辍保学

各学校要提前摸清区域内适龄学生入学底数,适龄学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由学校汇总后报区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各学校要准确掌握每一名毕业生的升学去向,对未报名和未报到的学生要做到重点关注,学生升学具体情况要及时汇总和上报,全力做好我区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所有适龄学生全部入学。


(四)严肃执纪问责

各学校要严守纪律底线,严格规范运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校长要以身作则,做到廉洁自律;招生工作人员要做到审核准确、结果公正。区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学校的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平城区教育局咨询电话:5061174 、506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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